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关于作出山东鑫弘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荣成市靖海湾海域鑫弘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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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关于作出山东鑫弘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荣成市靖海湾海域鑫弘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关于作出山东鑫弘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荣成市靖海湾海域鑫弘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日 08:59 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 (略) (略) 靖海湾海域鑫弘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日-**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略) 靖海湾海域鑫弘国家级海洋 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pdf

威环荣海审报告表〔2024〕02004号

**日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关于作出山东鑫弘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荣成市靖海湾海域鑫弘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日 08:59 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 (略) (略) 靖海湾海域鑫弘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日-**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略) 靖海湾海域鑫弘国家级海洋 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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