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问卷公示
《富宁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问卷公示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富宁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富宁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旨在通过对风险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一、征求公众意见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规划相关利益群体意见,相关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对本《规划》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反映,也可以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问卷反馈。
二、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至2024年7月7日。
三、 (略) 址
富宁县人民 (略) :http://**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五、附件
(略) 址查询或微信扫码打开链接即可查看《富宁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草案
富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9日
附件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富宁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富宁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旨在通过对风险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一、征求公众意见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规划相关利益群体意见,相关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对本《规划》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反映,也可以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问卷反馈。
二、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至2024年7月7日。
三、 (略) 址
富宁县人民 (略) :http://**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五、附件
(略) 址查询或微信扫码打开链接即可查看《富宁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草案
富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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