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安县环丰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新安县仓头镇垃圾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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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安县环丰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新安县仓头镇垃圾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

新环审[2024]002号

关于新安县环丰 (略) 新安县仓头镇垃圾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新安县环丰 (略) :

你公司委托河南 (略) 编制的《新安县环丰 (略) 新安县仓头镇垃圾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分析结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已收悉,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书》,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新安县 (略) 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安县环丰 (略) 新安县仓头镇垃圾填埋场项 (略) 新安县仓头镇张村村东,属于扩建项目。鉴 (略)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现已无库容接纳填埋辖区内生活垃圾, (略) 新安县仓头镇张村村东扩建应急垃圾填埋场一座,该填埋场交由新安县环丰 (略) 进行建设与运行,新安县仓头镇垃圾填埋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内 (略) 工程、防洪工程、防渗工程、渗滤液收集导排工程、填埋气体收集导排工程、生活垃圾填埋设施等,本项目场址总占地面积为57.80亩,设计总库容约61.*m3,应急生活垃圾填埋库区库容约41.*m3,飞灰填埋库区库容约*m3。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

二、我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书》, (略) 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其它建设审批手续,请按有关程序办理。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生态恢复措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生态恢复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态恢复措施有效运行。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生态恢复措施。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卸料、填埋、清运过程应采取喷洒除臭剂和覆盖等方式,减少扬尘和恶臭气体排放,产生的填埋废气(*烷、H2S、NH3、臭气浓度)经干法脱硫+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设备密闭,定期对设备及周围喷洒除臭剂,减少恶臭气体排放;飞灰填埋作业采取密闭吨袋装填,减少扬尘产生;运输车辆密封运输, (略) 和作业区域定期洒水抑尘。有组织废气(H2S、NH3)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值。场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场界H2S、NH3、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值;*烷排放应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烷排放控制要求。

2、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不外排;填埋区渗滤液经调节池和污水处理站处理,在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表2标准及仓头镇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后进入仓头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场区内作业机械设备应加强维护保养、降噪等措施,使场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4、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氧化铁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废膜组件等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转移处置。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用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设置防渗衬层渗漏检测系统;共布设6眼监测井,制定应急响应措施。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控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废气、废水、噪声、地下水、土壤监测。

(四)你公司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各项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五)本项目涉及国土、林业、规划、安监、文物保护等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间歇式无组织排放,污染因子主要为颗粒物、氨气和硫化氢;渗滤液经厂区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仓头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根据《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92-2002)中规定“当某种污染物监测结果小于规定监测方法检出下限时,此污染物不参与总量核定”,本项目外排生产废水水质中铅、镉、铬、砷的浓度均低于检出限,因此铅、镉、铬、砷均不参与总量核定。本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为COD0.1156t/a、氨氮0.0116t/a,污染物排放量从新安县 (略) 污水处理工程(一期)2022年8月底完成的提标改造工程中进行替代。

六、该项目在下一步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 (略) 生态环境局新安分局正村环境监察中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略) 生态环境局新安分局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新环审[2024]002号

关于新安县环丰 (略) 新安县仓头镇垃圾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新安县环丰 (略) :

你公司委托河南 (略) 编制的《新安县环丰 (略) 新安县仓头镇垃圾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分析结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已收悉,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书》,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新安县 (略) 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安县环丰 (略) 新安县仓头镇垃圾填埋场项 (略) 新安县仓头镇张村村东,属于扩建项目。鉴 (略)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现已无库容接纳填埋辖区内生活垃圾, (略) 新安县仓头镇张村村东扩建应急垃圾填埋场一座,该填埋场交由新安县环丰 (略) 进行建设与运行,新安县仓头镇垃圾填埋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内 (略) 工程、防洪工程、防渗工程、渗滤液收集导排工程、填埋气体收集导排工程、生活垃圾填埋设施等,本项目场址总占地面积为57.80亩,设计总库容约61.*m3,应急生活垃圾填埋库区库容约41.*m3,飞灰填埋库区库容约*m3。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

二、我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书》, (略) 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其它建设审批手续,请按有关程序办理。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生态恢复措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生态恢复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态恢复措施有效运行。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生态恢复措施。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卸料、填埋、清运过程应采取喷洒除臭剂和覆盖等方式,减少扬尘和恶臭气体排放,产生的填埋废气(*烷、H2S、NH3、臭气浓度)经干法脱硫+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设备密闭,定期对设备及周围喷洒除臭剂,减少恶臭气体排放;飞灰填埋作业采取密闭吨袋装填,减少扬尘产生;运输车辆密封运输, (略) 和作业区域定期洒水抑尘。有组织废气(H2S、NH3)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值。场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场界H2S、NH3、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值;*烷排放应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烷排放控制要求。

2、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不外排;填埋区渗滤液经调节池和污水处理站处理,在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表2标准及仓头镇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后进入仓头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场区内作业机械设备应加强维护保养、降噪等措施,使场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4、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氧化铁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废膜组件等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转移处置。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用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设置防渗衬层渗漏检测系统;共布设6眼监测井,制定应急响应措施。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控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废气、废水、噪声、地下水、土壤监测。

(四)你公司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各项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五)本项目涉及国土、林业、规划、安监、文物保护等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间歇式无组织排放,污染因子主要为颗粒物、氨气和硫化氢;渗滤液经厂区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仓头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根据《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92-2002)中规定“当某种污染物监测结果小于规定监测方法检出下限时,此污染物不参与总量核定”,本项目外排生产废水水质中铅、镉、铬、砷的浓度均低于检出限,因此铅、镉、铬、砷均不参与总量核定。本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为COD0.1156t/a、氨氮0.0116t/a,污染物排放量从新安县 (略) 污水处理工程(一期)2022年8月底完成的提标改造工程中进行替代。

六、该项目在下一步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 (略) 生态环境局新安分局正村环境监察中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略) 生态环境局新安分局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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