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宏泰注塑制品有限公司
东莞市宏泰注塑制品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宏泰注塑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虎门镇 (略) 35 号 4 栋 102 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宏泰注塑制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信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宏泰注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 (略) 虎门镇 (略) 35 号 4栋 102 室,北纬 22°47′10.185",东经 113°42′6.619"。项目总投资 100 万元,占地面积 1000m2,建筑面积 1000m2,从事塑胶外壳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胶外壳 100 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混料、迫使工作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机制加工工序粉尘无组织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略) ,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仓,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4-06-24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虎门镇威远岛城建办公区一号楼3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宏泰注塑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虎门镇 (略) 35 号 4 栋 102 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宏泰注塑制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信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宏泰注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 (略) 虎门镇 (略) 35 号 4栋 102 室,北纬 22°47′10.185",东经 113°42′6.619"。项目总投资 100 万元,占地面积 1000m2,建筑面积 1000m2,从事塑胶外壳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胶外壳 100 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混料、迫使工作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机制加工工序粉尘无组织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略) ,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仓,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4-06-24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虎门镇威远岛城建办公区一号楼3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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