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厂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厂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管理局:
报来《 (略) 管理局关于申请审批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融城管函〔2024〕1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炉渣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厂项目(项目编码:2402-*-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龙江街道。
四、项目单位: (略) 管理局。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厂,日处理炉渣400吨。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炉渣预处理区、骨料堆放区、生活办公区、场地平整、挡墙与护坡及辅助公用等,总建筑物面积5865.84平方米。炉渣处理采用“计量+初选+筛分+磁选+破碎+浮力选+涡电流分选+水罐沉淀+压滤+制再生骨料”工艺。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7974.*元,(其中工程费用606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70.*元,基本预备费336.*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局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龙江街道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表。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8日
(略) 管理局:
报来《 (略) 管理局关于申请审批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融城管函〔2024〕1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炉渣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厂项目(项目编码:2402-*-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龙江街道。
四、项目单位: (略) 管理局。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厂,日处理炉渣400吨。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炉渣预处理区、骨料堆放区、生活办公区、场地平整、挡墙与护坡及辅助公用等,总建筑物面积5865.84平方米。炉渣处理采用“计量+初选+筛分+磁选+破碎+浮力选+涡电流分选+水罐沉淀+压滤+制再生骨料”工艺。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7974.*元,(其中工程费用606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70.*元,基本预备费336.*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局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龙江街道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表。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8日
(略) 管理局:
报来《 (略) 管理局关于申请审批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融城管函〔2024〕1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炉渣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厂项目(项目编码:2402-*-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龙江街道。
四、项目单位: (略) 管理局。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厂,日处理炉渣400吨。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炉渣预处理区、骨料堆放区、生活办公区、场地平整、挡墙与护坡及辅助公用等,总建筑物面积5865.84平方米。炉渣处理采用“计量+初选+筛分+磁选+破碎+浮力选+涡电流分选+水罐沉淀+压滤+制再生骨料”工艺。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7974.*元,(其中工程费用606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70.*元,基本预备费336.*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局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龙江街道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表。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8日
(略) 管理局:
报来《 (略) 管理局关于申请审批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融城管函〔2024〕1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炉渣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厂项目(项目编码:2402-*-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龙江街道。
四、项目单位: (略) 管理局。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厂,日处理炉渣400吨。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炉渣预处理区、骨料堆放区、生活办公区、场地平整、挡墙与护坡及辅助公用等,总建筑物面积5865.84平方米。炉渣处理采用“计量+初选+筛分+磁选+破碎+浮力选+涡电流分选+水罐沉淀+压滤+制再生骨料”工艺。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7974.*元,(其中工程费用606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70.*元,基本预备费336.*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局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龙江街道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表。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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