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关于2024年6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关于2024年6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24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354-*
通讯地址: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邮 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山西榆次 (略) 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 | (略)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潇河产业园区修文工业园修义街338号 | 山西榆次 (略) | 山西易通 (略) | 本项 (略)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潇河产业园区修文工业园修义街338号,在现有厂区建设。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热镀锌丝*t/a。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建设,依托现有工程的生产车间,主要为安装拉拔设备、碱洗设备、水洗设备、酸洗设备、热处理设备、助镀设备、热镀锌设备及配套的环保工程等建设。工程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额的9.375% |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拉拔工序产生的废气、酸洗槽产生的废气、碱洗槽加热炉废气与镀锌槽加热炉废气。拉拔工序的每台剥壳机分别配套布袋除尘器,每台拉丝机均自带滤芯除尘器,最终废气合并汇集后经一套中央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酸洗槽产生的废气经上方设置密闭的集气罩收集后经酸雾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碱洗槽加热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废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镀锌槽加热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废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剥壳除锈后清洗、涂层箱体用水、拉丝机冷却用水、碱洗用水、水洗用水(碱洗后)、冷却用水(热处理后)、入水帘、酸洗用水、洗涤塔用水、出水帘、水洗用水(酸洗后)、助镀用水、水冷用水(热镀锌后)、热水洗用水等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 (略) (略) ,最终进入榆次区修文工业基地移动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生 (略) (略) ,最终由修文工业基地移动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本项目购置安装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及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钢丝、废氧化皮、废布袋、滤芯、纸盒、热镀锌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陶瓷和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危险废物废拔丝粉、废机油、废棉纱、污泥、废活性炭、废槽液/槽渣、废酸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山西 (略) 年产600吨二氧化硅表面改性项目 | (略) 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 (略) | 山西 (略) | 山西易通 (略) | 本项目 (略) 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 (略) ,租用山西 (略) 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疏水二氧化硅600吨。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原料库、生产车间、导热油房、压缩空气房、产品包装房和危废贮存间,其中生产车间内设置混合釜、辅料罐、粉体分级器、产品储罐等生产设备,同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6.*元,占总投资额的1.65%。 | 废气:原料槽上料过程产生的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在原料槽上方设置三面封闭的集气罩,仅预留人工上料操作口,废气有效收集后,由密闭管道接入滤袋收集器处理后,接入中央废气处理系统(布袋除尘器+洗气塔)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对于气相二氧化硅进入混合釜后产生的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混合釜排气口接密闭管道进入中央废气处理系统(布袋除尘器+洗气塔)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与原料槽上料共用)。对于聚硅氧烷(硅油)进入混合釜后产生的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硅油预热后由油泵经密闭管道加入混合釜,混合釜排气口废气接密闭管道进入中央废气处理系统(布袋除尘器+洗气塔)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与原料槽上料共用)。对于产品出料过程产生的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储罐排气口废气接密闭管道进入中央废气处理系统(布袋除尘器+洗气塔)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与原料槽上料共用)。对于真空系统产生的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真空系统循环水槽排气口废气接密闭管道进入中央废气处理系统(布袋除尘器+洗气塔)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与原料槽上料共用)。天然气导热油炉燃烧过程产生的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安装低氮燃烧器,确保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浓度限值。 废水:本项目生 (略) (略) ,最终进入山西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循环水槽和洗气塔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得外排。 噪声:本项目采取选取低噪设备、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定期维修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灰、粉体分级器收集的大颗粒产品、原料库收集的无组织沉降粉尘、循环水槽收集的粉体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弃包装袋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棉纱、废手套等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在公司危废贮存间分类储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合法、安全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24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354-*
通讯地址: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邮 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山西榆次 (略) 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 | (略)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潇河产业园区修文工业园修义街338号 | 山西榆次 (略) | 山西易通 (略) | 本项 (略)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潇河产业园区修文工业园修义街338号,在现有厂区建设。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热镀锌丝*t/a。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建设,依托现有工程的生产车间,主要为安装拉拔设备、碱洗设备、水洗设备、酸洗设备、热处理设备、助镀设备、热镀锌设备及配套的环保工程等建设。工程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额的9.375% |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拉拔工序产生的废气、酸洗槽产生的废气、碱洗槽加热炉废气与镀锌槽加热炉废气。拉拔工序的每台剥壳机分别配套布袋除尘器,每台拉丝机均自带滤芯除尘器,最终废气合并汇集后经一套中央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酸洗槽产生的废气经上方设置密闭的集气罩收集后经酸雾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碱洗槽加热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废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镀锌槽加热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废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剥壳除锈后清洗、涂层箱体用水、拉丝机冷却用水、碱洗用水、水洗用水(碱洗后)、冷却用水(热处理后)、入水帘、酸洗用水、洗涤塔用水、出水帘、水洗用水(酸洗后)、助镀用水、水冷用水(热镀锌后)、热水洗用水等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 (略) (略) ,最终进入榆次区修文工业基地移动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生 (略) (略) ,最终由修文工业基地移动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本项目购置安装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及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钢丝、废氧化皮、废布袋、滤芯、纸盒、热镀锌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陶瓷和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危险废物废拔丝粉、废机油、废棉纱、污泥、废活性炭、废槽液/槽渣、废酸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山西 (略) 年产600吨二氧化硅表面改性项目 | (略) 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 (略) | 山西 (略) | 山西易通 (略) | 本项目 (略) 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 (略) ,租用山西 (略) 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疏水二氧化硅600吨。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原料库、生产车间、导热油房、压缩空气房、产品包装房和危废贮存间,其中生产车间内设置混合釜、辅料罐、粉体分级器、产品储罐等生产设备,同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6.*元,占总投资额的1.65%。 | 废气:原料槽上料过程产生的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在原料槽上方设置三面封闭的集气罩,仅预留人工上料操作口,废气有效收集后,由密闭管道接入滤袋收集器处理后,接入中央废气处理系统(布袋除尘器+洗气塔)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对于气相二氧化硅进入混合釜后产生的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混合釜排气口接密闭管道进入中央废气处理系统(布袋除尘器+洗气塔)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与原料槽上料共用)。对于聚硅氧烷(硅油)进入混合釜后产生的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硅油预热后由油泵经密闭管道加入混合釜,混合釜排气口废气接密闭管道进入中央废气处理系统(布袋除尘器+洗气塔)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与原料槽上料共用)。对于产品出料过程产生的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储罐排气口废气接密闭管道进入中央废气处理系统(布袋除尘器+洗气塔)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与原料槽上料共用)。对于真空系统产生的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真空系统循环水槽排气口废气接密闭管道进入中央废气处理系统(布袋除尘器+洗气塔)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与原料槽上料共用)。天然气导热油炉燃烧过程产生的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安装低氮燃烧器,确保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浓度限值。 废水:本项目生 (略) (略) ,最终进入山西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循环水槽和洗气塔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得外排。 噪声:本项目采取选取低噪设备、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定期维修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灰、粉体分级器收集的大颗粒产品、原料库收集的无组织沉降粉尘、循环水槽收集的粉体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弃包装袋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棉纱、废手套等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在公司危废贮存间分类储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合法、安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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