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星沙产业基地西片区控规地块规划局部技术修正批前公示
长沙经开区星沙产业基地西片区控规地块规划局部技术修正批前公示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西片区控规A-15-04地块利害关系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受理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 (略) 提出的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西片区控规A-15-04地块技术修正的申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规划建设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修改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西片区控规A-15-04地块技术修正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技术修正前地块控规指标为:
A-15-04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0平方米,净用地面积为9373.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0.1,建筑密度≤5.0%,绿地率≥90.0%,建筑限高≤12.0米,主出入口方位方位未明确。
技术修正后地块控规指标为:
A-15-04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0平方米,净用地面积为9373.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0.1,建筑密度≤5.0%,绿地率≥90.0%,建筑限高≤12.0米,主出入口方位为南向(S)。增加备注:用地地下空间须配建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143个。
附图名称:技术修正前后对比图。
图纸数量:共2张。
本公示期限从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2日,在现场及长沙经济技术 (略) 进行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对上述修改内容如有意见与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申请听证的,可于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者,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邹春
联系电话:0731-*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
2024年6月24日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西片区控规A-15-04地块利害关系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受理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 (略) 提出的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西片区控规A-15-04地块技术修正的申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规划建设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修改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西片区控规A-15-04地块技术修正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技术修正前地块控规指标为:
A-15-04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0平方米,净用地面积为9373.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0.1,建筑密度≤5.0%,绿地率≥90.0%,建筑限高≤12.0米,主出入口方位方位未明确。
技术修正后地块控规指标为:
A-15-04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0平方米,净用地面积为9373.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0.1,建筑密度≤5.0%,绿地率≥90.0%,建筑限高≤12.0米,主出入口方位为南向(S)。增加备注:用地地下空间须配建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143个。
附图名称:技术修正前后对比图。
图纸数量:共2张。
本公示期限从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2日,在现场及长沙经济技术 (略) 进行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对上述修改内容如有意见与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申请听证的,可于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者,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邹春
联系电话:0731-*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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