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级活性炭变更河北省沧州市献县河城街刘东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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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级活性炭变更河北省沧州市献县河城街刘东城村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4-30

两级活性炭变更
(略) 献县河城街刘东城村 *
献县刘东城玛钢厂 刘会生
10 10
2024-04-30
改建
本项目二厂区电炉、射芯工序原有废气治理设施布袋除尘器-等离子光氧-活性炭吸附设施变更为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造型浇注工序原有废气治理设施布袋除尘器-等离子光氧-活性炭吸附设施变更为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变更后电炉、射芯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造型浇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其他不变。三厂区造型浇注和射芯工序原有废气治理设施布袋除尘器-等离子光氧-活性炭吸附设施变更为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变更后造型浇注和射芯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其他不变。
有环保措施:
电炉、射芯工序(二厂)采取集气罩加布袋除尘器加两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造型浇注工序(二厂)采取集气罩加布袋除尘器加两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造型浇注和射芯工序(三厂)采取集气罩加布袋除尘器加两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环保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有环保措施:
厂房密闭,基础减振
,河北, (略) ,沧州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4-30

两级活性炭变更
(略) 献县河城街刘东城村 *
献县刘东城玛钢厂 刘会生
10 10
2024-04-30
改建
本项目二厂区电炉、射芯工序原有废气治理设施布袋除尘器-等离子光氧-活性炭吸附设施变更为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造型浇注工序原有废气治理设施布袋除尘器-等离子光氧-活性炭吸附设施变更为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变更后电炉、射芯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造型浇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其他不变。三厂区造型浇注和射芯工序原有废气治理设施布袋除尘器-等离子光氧-活性炭吸附设施变更为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变更后造型浇注和射芯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其他不变。
有环保措施:
电炉、射芯工序(二厂)采取集气罩加布袋除尘器加两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造型浇注工序(二厂)采取集气罩加布袋除尘器加两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造型浇注和射芯工序(三厂)采取集气罩加布袋除尘器加两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环保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有环保措施:
厂房密闭,基础减振
,河北, (略) ,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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