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赤石河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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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赤石河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长沙县赤石河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

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单位

(略) 长沙县果园镇果园垸与黄花镇回龙垸交界处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长沙县赤石河水闸除险加固工 (略) (略) 长沙县果园镇果园垸与黄花镇回龙垸交界处,永久占地13773.33m2、临时占地6346.7m2。预计投资3008.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闸墩混凝土结构局部修补,启闭防排架工作桥拆除重建。(2)闸门构件防腐处理,更换闸门止水设备。(3)重建启闭机房、增设维修间与值班室。(4)上游左岸护坡新建挡墙护岸。(5)下游新建二级消力池、重建海鳗段及抛石防冲槽。(5)公路桥桥面增设铺装层,重建防护栏杆,土坝坝顶混凝土路面及上下游坝坡局部修补。(6)公路桥桥面增设沥青砼铺装层,重建防护杆。(7)重建进场公路及大门。(8)水闸信息化平台建设,增设水闸安全监测设施,雨水情监测设施,闸门自动化控制设备。(9)重建水闸管理用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水

本次工程建设施工废水主要包括出场施工机械与设备冲洗废水及基坑废(排)水。废水处理:采用隔油+沉淀工艺处理后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管理用房已建化粪池 (略) 政管网。

(2)废气

①土石方作业

在开挖高度集中的区域,非雨日采取喷雾抑尘措施(主要针对开挖弃土装载场地),以加速粉尘沉降,缩小粉尘影响时间与范围。喷雾次数及用水量根据天气情况和场地粉尘产生情况确定,及时清运施工场地内暂不利用的土石方,对开挖造成大面积裸露的区域采取绿网遮盖,避免风力扬尘。

②交通运输

在物资运输过程中注意防止空气污染。装载粉质物料时,应对物料采用篷布覆盖,运送散装水泥车辆的储罐应保持良好的密封状态;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运输渣土车辆做到净车进出场防止泥土 (略) 道路,造成扬尘污染;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居住区。各施工单位对责任承包范围内施工道路要加强养护、维修,确定专人负责及时清扫路面渣土,保持道路清洁。

③机械尾气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护,选用合格的燃油,减轻机械尾气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

(3)噪声

管道工程建设施工机械化程度高,由此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区域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应加强施工噪声防治,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和午休时间施工。

随着工程施工的结束,其施工噪声也自行消失。

(3)固废

弃土弃渣:尽量回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长沙县指定弃渣场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

二、运营期

(1)废气

由于项目属于水利工程,在营运期没有工艺废气产生。

(2)废水

管理人员生活污水通过管理用房已建化粪池 (略) 政管网。

(3)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营运期固体废物以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和库内漂浮物为主。为了保护水环境质量,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应对生活垃圾及水库漂浮物经常进行集中收集,定期清运,交当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县望仙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公示时间:**日-6月26日)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日

项目名称

长沙县赤石河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

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单位

(略) 长沙县果园镇果园垸与黄花镇回龙垸交界处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长沙县赤石河水闸除险加固工 (略) (略) 长沙县果园镇果园垸与黄花镇回龙垸交界处,永久占地13773.33m2、临时占地6346.7m2。预计投资3008.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闸墩混凝土结构局部修补,启闭防排架工作桥拆除重建。(2)闸门构件防腐处理,更换闸门止水设备。(3)重建启闭机房、增设维修间与值班室。(4)上游左岸护坡新建挡墙护岸。(5)下游新建二级消力池、重建海鳗段及抛石防冲槽。(5)公路桥桥面增设铺装层,重建防护栏杆,土坝坝顶混凝土路面及上下游坝坡局部修补。(6)公路桥桥面增设沥青砼铺装层,重建防护杆。(7)重建进场公路及大门。(8)水闸信息化平台建设,增设水闸安全监测设施,雨水情监测设施,闸门自动化控制设备。(9)重建水闸管理用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水

本次工程建设施工废水主要包括出场施工机械与设备冲洗废水及基坑废(排)水。废水处理:采用隔油+沉淀工艺处理后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管理用房已建化粪池 (略) 政管网。

(2)废气

①土石方作业

在开挖高度集中的区域,非雨日采取喷雾抑尘措施(主要针对开挖弃土装载场地),以加速粉尘沉降,缩小粉尘影响时间与范围。喷雾次数及用水量根据天气情况和场地粉尘产生情况确定,及时清运施工场地内暂不利用的土石方,对开挖造成大面积裸露的区域采取绿网遮盖,避免风力扬尘。

②交通运输

在物资运输过程中注意防止空气污染。装载粉质物料时,应对物料采用篷布覆盖,运送散装水泥车辆的储罐应保持良好的密封状态;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运输渣土车辆做到净车进出场防止泥土 (略) 道路,造成扬尘污染;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居住区。各施工单位对责任承包范围内施工道路要加强养护、维修,确定专人负责及时清扫路面渣土,保持道路清洁。

③机械尾气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护,选用合格的燃油,减轻机械尾气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

(3)噪声

管道工程建设施工机械化程度高,由此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区域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应加强施工噪声防治,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和午休时间施工。

随着工程施工的结束,其施工噪声也自行消失。

(3)固废

弃土弃渣:尽量回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长沙县指定弃渣场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

二、运营期

(1)废气

由于项目属于水利工程,在营运期没有工艺废气产生。

(2)废水

管理人员生活污水通过管理用房已建化粪池 (略) 政管网。

(3)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营运期固体废物以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和库内漂浮物为主。为了保护水环境质量,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应对生活垃圾及水库漂浮物经常进行集中收集,定期清运,交当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县望仙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公示时间:**日-6月26日)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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