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2024年第17批次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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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茌平区2024年第17批次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聊城市茌平区2024年第17批次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完成,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4日-2024年7月3日(10天)。
地块位于 (略) 茌 (略) 以东、茌平区第一中学以北,调查范围包括相邻的两宗地S1(面积5192m2)和S2(面积*m2),总占地面积为*m2,中心经纬度坐标为116.*°E,36.*°N。
根据现场勘察、人员访谈及资料收集,整个调查地块原为尚庄村、田庄村的集体用地,用地类型为农地、林地及村庄住宅,2018年6月起地块S2东部的尚庄村村民拆迁,该部分地块闲置,剩余部分为林地。调查期间,地块内原尚庄村宅基地位置闲置,杂草较多,剩余部分为林地,种植杨树、香椿及柳树等乔木。
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提出的“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项目组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对地块展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人员于2024年6月多次前往地块现场进行勘查,采用摄影、摄像等进行现场记录。采取土壤性状观察、嗅辨等感官判断方法结合土壤快速检测仪器分析对土壤污染状况进行了定性判断;通过现场勘查笔记的方式进行勘查记录。采用电话访谈、现场访谈等方式先后对周边居民、地块原始使用者、周边企业、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访谈。
通过对本地块第一阶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结束。

《聊城市茌平区2024年第17批次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完成,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4日-2024年7月3日(10天)。
地块位于 (略) 茌 (略) 以东、茌平区第一中学以北,调查范围包括相邻的两宗地S1(面积5192m2)和S2(面积*m2),总占地面积为*m2,中心经纬度坐标为116.*°E,36.*°N。
根据现场勘察、人员访谈及资料收集,整个调查地块原为尚庄村、田庄村的集体用地,用地类型为农地、林地及村庄住宅,2018年6月起地块S2东部的尚庄村村民拆迁,该部分地块闲置,剩余部分为林地。调查期间,地块内原尚庄村宅基地位置闲置,杂草较多,剩余部分为林地,种植杨树、香椿及柳树等乔木。
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提出的“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项目组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对地块展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人员于2024年6月多次前往地块现场进行勘查,采用摄影、摄像等进行现场记录。采取土壤性状观察、嗅辨等感官判断方法结合土壤快速检测仪器分析对土壤污染状况进行了定性判断;通过现场勘查笔记的方式进行勘查记录。采用电话访谈、现场访谈等方式先后对周边居民、地块原始使用者、周边企业、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访谈。
通过对本地块第一阶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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