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蔡维祥“中府国用2013第易号”宗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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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蔡维祥“中府国用2013第易号”宗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中府国用(2013)第易*号宗 (略) 板芙镇白溪村,用地面积16666.6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蔡维祥,地类(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性质为国有出让。现该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依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原出让合同指标

  用地性质为工业,容积率:≤1.8 ; 建筑密度:≤50%; 绿地率:≥20% ; 建筑限高:无约定。

  二、各项规划指标

  依据《 (略) 板芙镇涉及三个片区控规的白泥坑涌(共青河)北侧支路局部调整》方案,该用地位于A-10-1地块中,变更后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配套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0-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35%-60%,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 (略) 自然资源局第四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附件:

1.关于变更蔡维祥“中府国用(2013)第易3000246号”宗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doc


信息来源http://**_*.html

  中府国用(2013)第易*号宗 (略) 板芙镇白溪村,用地面积16666.6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蔡维祥,地类(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性质为国有出让。现该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依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原出让合同指标

  用地性质为工业,容积率:≤1.8 ; 建筑密度:≤50%; 绿地率:≥20% ; 建筑限高:无约定。

  二、各项规划指标

  依据《 (略) 板芙镇涉及三个片区控规的白泥坑涌(共青河)北侧支路局部调整》方案,该用地位于A-10-1地块中,变更后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配套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0-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35%-60%,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 (略) 自然资源局第四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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