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牛羊上路及啃食绿化植被的通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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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牛羊上路及啃食绿化植被的通告》的通知

(略) 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严 (略) 及啃食绿化植被的通告

为 (略) 文明水平,打造生态宜居、环 (略) 环境秩序,避免牛羊践踏绿化草坪、啃食花草苗木、 (略) 、随地便溺、伤人等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安全,决定在吉阳区范围内集中整治散养牛、羊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范围内严禁饲养牛羊等牲畜。如有违反,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处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的罚款。

二、禁止牛羊 (略) ( (略) (略) )上散养和穿行, (略) 畅通。如有违反,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并可处以罚款;或依据《中华人民 (略) 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可依法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严禁散养牛羊践踏绿化草坪、 (略) 花草苗木, (略) 绿化设施。如有违反,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五条之

规定,责令停止侵害,同时处以该树木花草价值三倍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养殖户承担赔偿责任。

四、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均有权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898-*;0898-*。

五、对违反上述行为,妨碍或抗拒公务人员执法的,将移交相关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略) 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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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严 (略) 及啃食绿化植被的通告

为 (略) 文明水平,打造生态宜居、环 (略) 环境秩序,避免牛羊践踏绿化草坪、啃食花草苗木、 (略) 、随地便溺、伤人等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安全,决定在吉阳区范围内集中整治散养牛、羊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范围内严禁饲养牛羊等牲畜。如有违反,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处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的罚款。

二、禁止牛羊 (略) ( (略) (略) )上散养和穿行, (略) 畅通。如有违反,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并可处以罚款;或依据《中华人民 (略) 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可依法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严禁散养牛羊践踏绿化草坪、 (略) 花草苗木, (略) 绿化设施。如有违反,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五条之

规定,责令停止侵害,同时处以该树木花草价值三倍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养殖户承担赔偿责任。

四、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均有权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898-*;0898-*。

五、对违反上述行为,妨碍或抗拒公务人员执法的,将移交相关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略) 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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