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延长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有效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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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延长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有效期的通告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已于2023年10月1日实施。为有序做好资质过渡工作,保障我省相关质量检测机构正常经营,现 (略)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延期事项通告如下:

一、由我省评定的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于2024年9月30日前到期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4年9月30日,在此期间原有等级证书继续有效,仍可用于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建设等活动。

二、交通运 (略)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有效期有新规定的,按交通运输部规定执行。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6月21日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已于2023年10月1日实施。为有序做好资质过渡工作,保障我省相关质量检测机构正常经营,现 (略)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延期事项通告如下:

一、由我省评定的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于2024年9月30日前到期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4年9月30日,在此期间原有等级证书继续有效,仍可用于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建设等活动。

二、交通运 (略)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有效期有新规定的,按交通运输部规定执行。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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