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华山风景区总体规划年》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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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华山风景区总体规划年》的批前公示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办《关于恳请对大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审批的请示》(抚府文〔2023〕143号)的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大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进行了评审。目前,《大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组评审。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西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林规〔2021〕9号)规定,现将该规划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20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规划有异议,可以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省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联系人:姜飞燕;联系电话:0791-*


附件1:大华山风景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公示说明.docx

附件2:《大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zip



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2024年6月20日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办《关于恳请对大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审批的请示》(抚府文〔2023〕143号)的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大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进行了评审。目前,《大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组评审。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西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林规〔2021〕9号)规定,现将该规划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20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规划有异议,可以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省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联系人:姜飞燕;联系电话:0791-*


附件1:大华山风景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公示说明.docx

附件2:《大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zip



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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