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实验室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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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实验室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名称:

钢铁实验室项目U-9-2-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委托单位:曹 (略)

编制单位:天津 (略)

项目地点: (略) 曹妃甸区曹妃甸新城

项目四至及面积:

地块四至范围:北至文慧道南侧,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正阳北路。调查总面积为32968.13m2

报告主要结论:

本地 (略) (略) 曹妃甸区曹妃甸新城内,调查面积32968.13m2,根据*方提供的资料,本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属于第二类用地,采用第二类用地标准进行风险筛选和评估。

本场地之前为高尚堡盐田,为该盐田的晒盐场及盐场内部沟渠及道路;2010年该盐田土地出让,同年停止晒盐活动,场地空置;经现场勘察,;2020年左右场地进行平整场地活动,之后一直无变化。该地块现状为空地,内部地面经过平整,均盖有防尘网,地块四周建有围挡,内部无构筑物;地块内部及周边无异味,无明显污染痕迹。

经分析,本场地进行晒盐过程,海盐成分可能对本地块土壤造成污染,特征污染物为重金属,可能包括铜、砷、镉、铬、汞、铅、镍、锌、锰、硒等;本场地周边企业生产过程可能带来重金属、石油烃(C10-C40)等污染。

第二阶段调查共布设9个土壤监测点位(包括1个场外对照点),共采集了不同深度共40个土壤样品(包括4个土壤现场平行样品),全部送检,土壤样品检测45项基本因子、pH、石油烃(C10-C40)、锌、锰、钠,各因子最大检出浓度均未超过本次土壤环境调查所选用的筛选值。

地下水共布设4个点位(包括1个场外对照点),样品检测基本35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石油烃(C10-C40);其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锰浓度均超过III类水质标准,也超过了IV类水质标准,部分点位硫酸盐浓度超过III类水质标准,1个点位超过IV类水质标准,场地潜水含水层水质盐化严重;耗氧量、部分点位的钠、1个点位的铁超过III类水质标准,但未超过IV类水质标准。

经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钢铁实验室项目U-9-2-1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其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要求,可以作为科研用地开发利用,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电话:*

,河北, (略) ,曹妃甸区,唐山,天津

项目名称:

钢铁实验室项目U-9-2-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委托单位:曹 (略)

编制单位:天津 (略)

项目地点: (略) 曹妃甸区曹妃甸新城

项目四至及面积:

地块四至范围:北至文慧道南侧,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正阳北路。调查总面积为32968.13m2

报告主要结论:

本地 (略) (略) 曹妃甸区曹妃甸新城内,调查面积32968.13m2,根据*方提供的资料,本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属于第二类用地,采用第二类用地标准进行风险筛选和评估。

本场地之前为高尚堡盐田,为该盐田的晒盐场及盐场内部沟渠及道路;2010年该盐田土地出让,同年停止晒盐活动,场地空置;经现场勘察,;2020年左右场地进行平整场地活动,之后一直无变化。该地块现状为空地,内部地面经过平整,均盖有防尘网,地块四周建有围挡,内部无构筑物;地块内部及周边无异味,无明显污染痕迹。

经分析,本场地进行晒盐过程,海盐成分可能对本地块土壤造成污染,特征污染物为重金属,可能包括铜、砷、镉、铬、汞、铅、镍、锌、锰、硒等;本场地周边企业生产过程可能带来重金属、石油烃(C10-C40)等污染。

第二阶段调查共布设9个土壤监测点位(包括1个场外对照点),共采集了不同深度共40个土壤样品(包括4个土壤现场平行样品),全部送检,土壤样品检测45项基本因子、pH、石油烃(C10-C40)、锌、锰、钠,各因子最大检出浓度均未超过本次土壤环境调查所选用的筛选值。

地下水共布设4个点位(包括1个场外对照点),样品检测基本35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石油烃(C10-C40);其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锰浓度均超过III类水质标准,也超过了IV类水质标准,部分点位硫酸盐浓度超过III类水质标准,1个点位超过IV类水质标准,场地潜水含水层水质盐化严重;耗氧量、部分点位的钠、1个点位的铁超过III类水质标准,但未超过IV类水质标准。

经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钢铁实验室项目U-9-2-1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其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要求,可以作为科研用地开发利用,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项目联系人: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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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略) ,曹妃甸区,唐山,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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