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太湖新区凤凰生态河畔健身步道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南太湖新区凤凰生态河畔健身步道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根据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 (略) 受湖州 (略) 委托,对南太湖新区凤凰生态河畔健身步道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1、项目名称:南太湖新区凤凰生态河畔健身步道项目

2、项目范围: (略) 凤凰片区

3、项目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智慧绿道(具备计时、计步、配速检测等功能)、商业驿站、网球场、标准篮球场、休憩廊架、休憩空间、趣味篮球场、三人制篮球场、热舞广场、街舞空间、户外健身广场、笼式足球场、童趣攀岩墙等体育设施及公共停车场和配套建筑等。

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土建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00.*元,预备费用764.*元。建设资金由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解决。项目计划从2024年9月开始,至2025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项目总工期16个月。

4、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湖州 (略)

联系人:杨毓烨 联系方式:*(微信同号)

7、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南太湖新区凤凰生态河畔健身步道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湖州 (略)

2024年6月11日

根据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 (略) 受湖州 (略) 委托,对南太湖新区凤凰生态河畔健身步道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1、项目名称:南太湖新区凤凰生态河畔健身步道项目

2、项目范围: (略) 凤凰片区

3、项目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智慧绿道(具备计时、计步、配速检测等功能)、商业驿站、网球场、标准篮球场、休憩廊架、休憩空间、趣味篮球场、三人制篮球场、热舞广场、街舞空间、户外健身广场、笼式足球场、童趣攀岩墙等体育设施及公共停车场和配套建筑等。

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土建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00.*元,预备费用764.*元。建设资金由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解决。项目计划从2024年9月开始,至2025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项目总工期16个月。

4、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湖州 (略)

联系人:杨毓烨 联系方式:*(微信同号)

7、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南太湖新区凤凰生态河畔健身步道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湖州 (略)

2024年6月11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