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都市分局关于宜都市兴业工贸有限公司工业气体生产基地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都市分局关于宜都市兴业工贸有限公司工业气体生产基地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 (略) (略) 工业气体生产基地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略) (略) 工业气体生产基地搬迁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宜都化工园,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充装间、*类仓库、罐区、特种设备检修区,购置储罐汽化装置、低温泵等设备,配套建设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建成后年充装医用氧*瓶、氧*瓶、氮*瓶、氩*瓶、二氧化碳*瓶;年销售*烷500吨、氢气0.45吨;*类仓库新增*炔储存最大量0.98吨。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
《报告表》结论表明: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或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间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废水污染和生态破坏,妥善处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
(二)严格落实“雨污分流”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处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持设备最佳运行状态,减少噪声产生量,厂界四周种植长绿乔木构成隔声绿化带降低噪声影响,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处置原则,严格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钢瓶、 (略) 进行处置,规范化建设危废暂存间,废机油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防渗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境管理职责,编制应急预案,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按要求完成环境监测工作。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排污许可,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正式投入运行。
四、项目调试运行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
五、该建设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土地、安全、林业、农业、水利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 (略)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 (略) (略) 工业气体生产基地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略) (略) 工业气体生产基地搬迁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宜都化工园,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充装间、*类仓库、罐区、特种设备检修区,购置储罐汽化装置、低温泵等设备,配套建设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建成后年充装医用氧*瓶、氧*瓶、氮*瓶、氩*瓶、二氧化碳*瓶;年销售*烷500吨、氢气0.45吨;*类仓库新增*炔储存最大量0.98吨。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
《报告表》结论表明: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或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间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废水污染和生态破坏,妥善处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
(二)严格落实“雨污分流”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处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持设备最佳运行状态,减少噪声产生量,厂界四周种植长绿乔木构成隔声绿化带降低噪声影响,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处置原则,严格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钢瓶、 (略) 进行处置,规范化建设危废暂存间,废机油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防渗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境管理职责,编制应急预案,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按要求完成环境监测工作。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排污许可,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正式投入运行。
四、项目调试运行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
五、该建设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土地、安全、林业、农业、水利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 (略)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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