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运江镇荣丰牲畜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象州县运江镇荣丰牲畜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本项目于2024年6月20日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我公司拟进行第二次公示,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kxjh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略) 联系查阅,联系电话为*;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含:长塘屯、新兴屯、回龙屯等;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 (略) 络链接详见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kxjh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公 (略) 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将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 (略)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39.com)和报告书编制单位(电子邮箱地址:*@*q.com);
(2)公众可以通过信函(通讯地址:象州县运江镇芽村村民委长塘村前进水库一带,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 (略) ,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4)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具体为: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3日;
象州县运江镇荣丰牲畜养殖场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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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本项目于2024年6月20日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我公司拟进行第二次公示,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kxjh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略) 联系查阅,联系电话为*;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含:长塘屯、新兴屯、回龙屯等;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 (略) 络链接详见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kxjh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公 (略) 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将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 (略)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39.com)和报告书编制单位(电子邮箱地址:*@*q.com);
(2)公众可以通过信函(通讯地址:象州县运江镇芽村村民委长塘村前进水库一带,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 (略) ,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4)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具体为: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3日;
象州县运江镇荣丰牲畜养殖场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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