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17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7日—5月2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政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28-*;传真:028-*;邮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成都环承诺环评审〔2024〕4号关于沈福记预制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批复 | 成都环承诺环评审〔2024〕4号 | 2024年5月17日 |
2 | 成都环承诺环评审〔2024〕5号关于四川恒瑞 (略) 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批复 | 成都环承诺环评审〔2024〕5号 | 2024年5月17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17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7日—5月2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政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28-*;传真:028-*;邮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成都环承诺环评审〔2024〕4号关于沈福记预制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批复 | 成都环承诺环评审〔2024〕4号 | 2024年5月17日 |
2 | 成都环承诺环评审〔2024〕5号关于四川恒瑞 (略) 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批复 | 成都环承诺环评审〔2024〕5号 | 2024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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