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冀东海天水泥闻喜有限责任公司焦山石灰石矿闻喜县工业原料类整合七矿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
关于对冀东海天水泥闻喜有限责任公司焦山石灰石矿闻喜县工业原料类整合七矿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冀东海天 (略) 焦山石灰石矿(闻喜县工业
原料类整合七矿)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冀东海天 (略) 焦山石灰石矿(闻喜县工业原料类整合七矿)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6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冀东海天 (略) 焦山石灰石矿(闻喜县工业原料类整合七矿)变更项目 | (略) 闻喜 (略) 村、谷清村,闻喜县侯村镇黄芦庄村;绛县横水镇东山底村、东外村 | 冀东海天 (略) | 山西中晟 (略) | 项目整合过程中发现矿山原有配套破碎系统无 (略) 场需求,破碎机出料粒径为≤80mm。需要新增一条矿石骨料筛分生产线, (略) 场需要增加粒径为5mm-10mm、10mm-20mm,20mm-31.5mm等3种规格的矿石产品。增加矿石骨料筛分生产线后,本项目原有矿山开采能力不变,仍为*吨/年;矿石骨料破碎筛分增加产能*吨/年。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总投资金额*.*元,环保投资966.*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露天采场开采、钻孔、爆破粉尘采用喷雾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矿石破碎粉尘、皮带转载运输、筒仓入卸料粉尘、筛分等环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有组织废气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车辆冲洗 (略) ,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初期雨水依托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废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汽车运输管理,合理安排矿石运输时间, (略) 运行时应限制车速、在经过敏 (略) 段时应禁止鸣喇叭,确保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器粉尘回用于水泥厂作原料;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工业场地内危险废物贮存库, (略)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防治措施。对露采场坡角护坡、坡角种植植被进行植被恢复,边开采边恢复,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予以落实。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冀东海天 (略) 焦山石灰石矿(闻喜县工业
原料类整合七矿)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冀东海天 (略) 焦山石灰石矿(闻喜县工业原料类整合七矿)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6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冀东海天 (略) 焦山石灰石矿(闻喜县工业原料类整合七矿)变更项目 | (略) 闻喜 (略) 村、谷清村,闻喜县侯村镇黄芦庄村;绛县横水镇东山底村、东外村 | 冀东海天 (略) | 山西中晟 (略) | 项目整合过程中发现矿山原有配套破碎系统无 (略) 场需求,破碎机出料粒径为≤80mm。需要新增一条矿石骨料筛分生产线, (略) 场需要增加粒径为5mm-10mm、10mm-20mm,20mm-31.5mm等3种规格的矿石产品。增加矿石骨料筛分生产线后,本项目原有矿山开采能力不变,仍为*吨/年;矿石骨料破碎筛分增加产能*吨/年。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总投资金额*.*元,环保投资966.*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露天采场开采、钻孔、爆破粉尘采用喷雾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矿石破碎粉尘、皮带转载运输、筒仓入卸料粉尘、筛分等环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有组织废气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车辆冲洗 (略) ,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初期雨水依托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废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汽车运输管理,合理安排矿石运输时间, (略) 运行时应限制车速、在经过敏 (略) 段时应禁止鸣喇叭,确保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器粉尘回用于水泥厂作原料;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工业场地内危险废物贮存库, (略)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防治措施。对露采场坡角护坡、坡角种植植被进行植被恢复,边开采边恢复,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予以落实。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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