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钟山县程村冲下游排洪渠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钟山县程村冲下游排洪渠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的报批申请及《钟山县程村冲下游排洪渠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环评报告表基本能按要求编制,对环境质量现状作了较为客观的评价。评价标准适宜,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明确,提出了较明确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达到项目环境管理要求。本环评报告表可作为项目环保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基本情况
拟建项目(项目代码:2209-*-04-01-*)性质为新建,位于广西壮族 (略) 钟山 (略) 桥至程村冲排涝闸(起点坐标:东经111度19分24.545秒,北纬24度32分22.706秒;终点坐标:东经111度19分33.509秒,北纬24度31分58.953秒)。项目实施范围为: (略) 桥至程村冲排涝闸,排洪渠总长度0.8km(K0+000~K0+800),在渠旁拟建1.25km休闲步道,以及其他附属建筑物、排水口改造等,堤线基本依顺河势沿河布置,局部裁弯取直,桩号K0+125现状小桥,桩号K0+235现状小桥过流能力不满足洪峰流量,本次进行改造,本次拟建桩号K0+600人行桥一座,桩号K0+160右岸拟建排涝泵站一座。桩号左岸K0+235至K0+462采用重力式挡墙,桩号左岸K0+505~K0+800保留现状,其余桩号采用衡重式挡墙布置。施工期工艺流程:施工放线→清理地表和河道边坡及场地平整→围堰导流和苗木植穴定点→开挖地基和削坡以及桥梁、步道、泵站、排水口基础开挖→填筑、铺设→混凝土浇筑→围堰拆除、清理场地及迹地恢复。项目总投资2629.*元,其中环保投资96.*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68%。
三、环境保护目标
广西 (略) 编制的《报告表》表明: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其他敏感保护目标。主要大气保护目标为:彰泰城滨江湾小区(东面10m)、大江寨(南面310m)、彰泰城富江湾小区(西面26m)、彰泰塞维利亚小区(西面26m)、悦城富江*号小区(西面400m)、钟山县职业技术学校(西面295m)、钟山镇第八小学(西面122m)、钟山志远中学(西北面153m)、帝景豪园小区(北面82m)、冠丰慧灵学校(北面245m)、钟山县图书馆(东面20m)、钟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东面17m);主要地表水保护目标为:富江(南面50m);主要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彰泰城滨江湾小区(东面10m)、彰泰城富江湾小区(西面26m)、彰泰塞维利亚小区(西面26m)、钟山县图书馆(东面20m)、钟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东面17m)。
四、产业政策和规划相符性
广西 (略) 编制的《报告表》表明该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符合当前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
五、按照《报告表》和我局批复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
六、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
1.施工期废气通过设置工程围挡并设置降尘喷雾装置,限速行 (略) 面的清洁,减少扬尘。
2.施工期淤泥干化水沉淀后回流进项目所在河流;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所租用民房现有污水收集措施, (略) (略) , (略) 污水处理厂;基坑排水定期抽至施工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场地洒水抑尘。
3.施工期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时间,加强噪声控制措施,设置临时隔声屏,加强车辆管理。
4.施工期工程弃土、淤泥(干化后)运至弃渣场、临时堆土场,后期用作该区土地整治覆土;施工废料集中收集,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应进行集中收集以供综合利用,委托有资质运输企业运输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七、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措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八、请执法股按规定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以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九、报告表批复后,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十、项目开工前需到自然资源、应急等相关部门办理好相关手续,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的报批申请及《钟山县程村冲下游排洪渠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环评报告表基本能按要求编制,对环境质量现状作了较为客观的评价。评价标准适宜,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明确,提出了较明确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达到项目环境管理要求。本环评报告表可作为项目环保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基本情况
拟建项目(项目代码:2209-*-04-01-*)性质为新建,位于广西壮族 (略) 钟山 (略) 桥至程村冲排涝闸(起点坐标:东经111度19分24.545秒,北纬24度32分22.706秒;终点坐标:东经111度19分33.509秒,北纬24度31分58.953秒)。项目实施范围为: (略) 桥至程村冲排涝闸,排洪渠总长度0.8km(K0+000~K0+800),在渠旁拟建1.25km休闲步道,以及其他附属建筑物、排水口改造等,堤线基本依顺河势沿河布置,局部裁弯取直,桩号K0+125现状小桥,桩号K0+235现状小桥过流能力不满足洪峰流量,本次进行改造,本次拟建桩号K0+600人行桥一座,桩号K0+160右岸拟建排涝泵站一座。桩号左岸K0+235至K0+462采用重力式挡墙,桩号左岸K0+505~K0+800保留现状,其余桩号采用衡重式挡墙布置。施工期工艺流程:施工放线→清理地表和河道边坡及场地平整→围堰导流和苗木植穴定点→开挖地基和削坡以及桥梁、步道、泵站、排水口基础开挖→填筑、铺设→混凝土浇筑→围堰拆除、清理场地及迹地恢复。项目总投资2629.*元,其中环保投资96.*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68%。
三、环境保护目标
广西 (略) 编制的《报告表》表明: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其他敏感保护目标。主要大气保护目标为:彰泰城滨江湾小区(东面10m)、大江寨(南面310m)、彰泰城富江湾小区(西面26m)、彰泰塞维利亚小区(西面26m)、悦城富江*号小区(西面400m)、钟山县职业技术学校(西面295m)、钟山镇第八小学(西面122m)、钟山志远中学(西北面153m)、帝景豪园小区(北面82m)、冠丰慧灵学校(北面245m)、钟山县图书馆(东面20m)、钟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东面17m);主要地表水保护目标为:富江(南面50m);主要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彰泰城滨江湾小区(东面10m)、彰泰城富江湾小区(西面26m)、彰泰塞维利亚小区(西面26m)、钟山县图书馆(东面20m)、钟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东面17m)。
四、产业政策和规划相符性
广西 (略) 编制的《报告表》表明该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符合当前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
五、按照《报告表》和我局批复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
六、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
1.施工期废气通过设置工程围挡并设置降尘喷雾装置,限速行 (略) 面的清洁,减少扬尘。
2.施工期淤泥干化水沉淀后回流进项目所在河流;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所租用民房现有污水收集措施, (略) (略) , (略) 污水处理厂;基坑排水定期抽至施工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场地洒水抑尘。
3.施工期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时间,加强噪声控制措施,设置临时隔声屏,加强车辆管理。
4.施工期工程弃土、淤泥(干化后)运至弃渣场、临时堆土场,后期用作该区土地整治覆土;施工废料集中收集,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应进行集中收集以供综合利用,委托有资质运输企业运输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七、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措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八、请执法股按规定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以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九、报告表批复后,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十、项目开工前需到自然资源、应急等相关部门办理好相关手续,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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