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南宝龙饰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00吨烫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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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南宝龙饰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00吨烫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6-*、0876-*(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通信地址: (略) 河西路38号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云南 (略) 年产1500吨烫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云南 (略) 年产1500吨烫钻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 (略) 。

建设地点:砚山县布标工业园区承接产业加工区7期厂房9-12号。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15200m2

建设规模:年生产各种玻璃烫钻产品1500吨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已建成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占地15200m2,总建筑面积为30272.14m2,其中依托4栋4层钢筋水泥生产厂房,每栋占地1889.73m2,办公室750m2、食堂约1000m2,项目主要购置生产熔炉设备、自动磨抛设备及配套加工设备40套(台),年生产交易各种玻璃烫钻产品1500吨,同时完善配套环保等工程。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4.7万元,占总投资的3.25%。

一、主要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珠坯生产时的搅拌废气、电炉废气、粉碎、分筛废气;烫钻生产时的磨抛废气、吸塑废气、去塑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和上胶废气;抛轮修复生产时的投料废气、模具成型废气、车外圆过程废气。

1.废气源强核算及达标情况

(1)有组织废气

排气筒达标情况:

1#、2#、3#排气筒(DA001、DA002、DA003):1#、2#、3#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主要为磨抛废气(1#排气筒除排放磨抛废气外,还排放投料废气、车外圆废气),40台全自动磨抛机经40个集气罩收集后通过3台风机(风量均为6000m3/h)引入3套布袋除尘器(TA003、TA004、TA005)处理后分别经3个22m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风机(风量为5000m3/h)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TA008)处理后通过楼顶22m排气筒(DA001)排放。车外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风机(风量为20000m3/h)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TA010)处理后通过楼顶22m排气筒(DA001)排放。1#、2#、3#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0.45mg/m3、0.039mg/m3、0.039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0.014kg/h、0.00024kg/h、0.00024kg/h,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要求。

4#排气筒(DA004):4#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主要为配料搅拌废气、电炉废气以及破碎、分筛废气。①配料搅拌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一台风机(风量为20000m3/h)引入配套建设的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过22m排气筒(DA004)排放。②电炉废气:珠坯生产熔化过程配置2台熔炉,通过在2台熔炉废气排口各设置1个集气罩收集后共用一台风机(风量为8000m3/h)引入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楼顶22m排气筒(DA004)排放。③破碎、分筛废气:破碎、分筛废气通过在破碎机、分筛废气排口各设置1个集气罩收集后,共用一台风机(风量为20000m3/h)引入一套布袋除尘器(TA011)处理后通过楼顶22m排气筒(DA004)排放。4#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30mg/m3,排放速率为0.015kg/h,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要求。

5#排气筒(DA005):5#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吸塑废气和去塑废气。吸塑废气、去塑废气通过吸塑机和去塑工序烘箱排气口的集气罩收集后,共用一台风机(风量4000m3/h)引入两级活性炭(TA006)处理后通过22m排气筒(DA005)排放。5#排气筒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2.94mg/m3,排放速率为0.024kg/h,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排放限值(非*烷总烃≤80mg/m3)要求。

6#排气筒(DA006):6#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喷漆、烘干废气和上胶废气。①喷漆、烘干废气采用喷淋塔+气旋塔(二级漆雾过滤系统)+干式过滤+活性炭+脱附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通过楼项22m排气筒(DA006)排放。②上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风机(风量为500m3/h)抽排至喷淋塔+气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脱附催化燃烧系统(TA007)处理后通过楼项22m排气筒(DA006)排放。6#排气筒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8.44mg/m3,排放速率为0.15kg/h,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排放限值(非*烷总烃≤80mg/m3)。

7#排气筒(DA007):7#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模具成型废气,模具成型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风机(风量2000m3/h)引入两级活性炭(TA009)处理后通过22m排气筒(DA007)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1.84mg/m3,排放速率0.011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废气排放限值(非*烷总烃≤120mg/m3,速率≤24.2kg/h)。

珠坯废气包括配料搅拌废气、珠坯电炉废气以及半成品破碎、分筛废气。①搅拌废气G1:粉尘产生量为3.83t/a,经集气罩(集气效率85%)收集后经过一台风机(风量为20000m3/h)引入配套建设的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过22m排气筒(DA004)排放。②电炉废气:粉尘产生量为4.63t/a,通过2个集气罩(集气效率85%)收集后共用一台风机(风量为8000m3/h)引入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楼顶22m排气筒(DA004)排放。③破碎G3、分筛废气G4:粉尘产生量为3.83t/a,通过2个集气罩(集气效率均为85%)共用一台风机(风量为2000m3/h)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TA011)处理后通过楼顶22m排气筒(DA004)排放。

烫钻废气包括磨抛废气、吸塑废气、去塑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上胶废气。①磨抛废气G5:磨抛废气粉尘产生量为0.6t/a,40台全自动磨抛机经40个集气罩(集气效率均为85%)收集后通过3台风机(风量均为6000m3/h)引入3套布袋除尘器(TA003、TA004、TA005)处理后经3个22m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②吸塑废气G6、去塑废气G7:吸塑废气、去塑废气的有机废气产生量均为0.095t/a,通过集气罩(集气效率85%)收集后经过风机(风量4000m3/h)引入两级活性炭(TA006)处理后通过22m排气筒(DA005)排放。③喷漆G8、烘干废气G9:非*烷总烃产生量为3.54t/a,采用喷淋塔+气旋塔(二级漆雾过滤系统)+干式过滤+活性炭+脱附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通过楼项22m排气筒(DA006)排放。④上胶废气:非*烷总烃产生量为0.0025t/a,经集气罩(集气效率85%)收集后经风机(风量为500m3/h)抽排至喷淋塔+气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脱附催化燃烧系统(TA007)处理后通过楼项22m排气筒(DA006)排放。

抛轮修复废气包括投料废气、模具成型废气、车外圆废气。①投料废气G11:投料粉尘产生量为0.9t/a,经集气罩(集气效率85%)收集后通过风机(风量为5000m3/h)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TA008)处理后通过楼顶22m排气筒(DA001)排放。②模具成型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产生量为0.089t/a,通过集气罩(集气效率85%)收集后经过风机(风量2000m3/h)引入一套两级活性炭装置(TA009)处理后通过22m排气筒(DA007)排放。③车外圆废气G13:车外圆废气粉尘产生量为3t/a,经集气罩(集气效率85%)收集后通过风机(风量为20000m3/h)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TA010)处理后通过楼顶22m排气筒(DA001)排放。

食堂油烟:油烟产生量为54kg/a,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据环评预测,项目TSP最大落地浓度为61.0μg/m3,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浓度限值;非*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为33.26μg/m3,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限值。

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1)据环评预测,正常排放情况下排气筒DA001、DA002、DA003、DA004废气中PM10最大落地浓度为1.00μg/m3、0.0172μg/m3、0.0172μg/m3、1.07μg/m3,占标率分别为0.11%、0.00191%、0.00191%、0.12%,排气筒DA005、DA006、DA007非*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1.72μg/m3、8.02μg/m3、0.787μg/m3,占标率分别为0.14%、0.68%、0.07%,出现距离均为162m,7个排气筒废气预测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污染贡献较小,项目各工段产生废气经处理后,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排气筒DA001、DA002、DA003、DA004废气中TSP最大落地浓度为52.7μg/m3、2.65μg/m3、2.65μg/m3、52.9μg/m3,占标率分别为5.85%、0.29%、0.29%、5.88%,排气筒DA005、DA006、DA007非*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4.86μg/m3、82.2μg/m3、2.22μg/m3,占标率分别为0.41%、6.85%、0.18%,出现距离均为162m,7个排气筒中DA001~DA004废气TSP、DA005~DA007非*烷总烃,预测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污染贡献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安装布袋除尘器、有机废气净化装置时,要求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及安装,并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对设备及环保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证环保设施的处理效率。若发生非正常排放时,应禁止生产,及时排除故障,待除尘设备、有机废气净化装置维修完善后,再进行生产,杜绝发生非正常排放事故。

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采用估算模型(AERSCREEN模式)进行预测,预测结果为项目TSP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小于10%,即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不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卫生防护距离:依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 39499-2020)中卫生防护距离公式计算,本项目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南面300m的兴业苑居民区,位于卫生防护距离外,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医药食品等敏感建筑物,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周边50m范围内禁止 (略) 、学校、居住点等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目标。

(二)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珠坯清洗废水、磨抛废水、碱清洗废水、平面磨废水、酸清洗废水、成品清洗废水、喷淋塔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

珠坯清洗废水产生量为28.5m3/d,经50m3废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珠坯清洗,不外排。

磨抛废水产生量为114m3/d,经厂房管道收集后,排至厂区入口处400m3磨抛沉淀池。磨抛废水经混凝沉淀后经管道输送回磨钻车间循环使用。

碱清洗废水产生量为28m3/d,进入50m3碱液沉淀池静置沉淀,上层澄清的NaOH溶液经管道输送回车间循环使用;清水洗涤槽的清水经24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平面磨废水产生量为76m3/d,进入100m3大圆磨沉淀池,沉淀后上层清液返回平面磨工序循环使用,废水不外排。

酸清洗废水产生量为28m3/d,收集后经管道输送至自建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废水经自建24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酸清洗用水及清水槽清洗用水,废水不外排。

成品清洗废水产生量为27.5m3/d,经管道输送至厂区自建24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回用于成品清洗用水,废水不外排。

喷淋塔喷淋用水量为5m3/d,喷淋塔废气及含尘水雾通入气旋塔,在离心作用下含尘水雾与有机废气分离,含尘水雾收集于气旋塔水箱。含尘水雾在气旋塔水箱内沉淀后,经管道泵回喷淋塔进行雾化喷淋,喷淋水喷淋塔、气旋塔中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产生量9.6m3/d,经5m3隔油池、30m3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排放标准后,经生活污水排放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砚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固体废物

项目建设1座50m2危废暂存库,一座10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

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见下表。

名称

产生量(t/a)

性质

处理方式

生活垃圾

60

生活固废

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隔油池废油

0.36

定期清掏后收集于废油脂收集桶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化粪池污泥

0.8

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

珠坯边角废料

1.8

一般工业固废

收集后回电熔炉再利用

烫钻边角废料

1.5

收集后回用于烫钻生产

投料粉尘

3.27

收集后回用于珠坯生产投料工段

电熔炉粉尘

3.86

收集后回电熔炉再利用

废吸塑片

49

收集后定期委托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废磨轮(废抛轮)

540

定期由供应厂商回收利用

抛轮修复投料粉尘

0.76

收集后回用于抛轮修复投料

车外圆粉尘

2.57

收集后回用于抛轮修复投料

废包装袋、桶

0.1

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

磨抛池污泥

500

其他固废

项目新生磨抛污泥、碱洗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属性不确定,需进行毒性浸出检测,属性鉴别前,污泥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若属性鉴别结果为一般固废Ⅰ类收集分区暂存于污泥堆存间,外售给砖厂、水泥厂作为原料使用;若属性鉴别结果为一般固废Ⅱ类,分区暂存于污泥堆存间,委托有Ⅱ类固废处置厂的单位进行处置;若属性鉴别结果为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污泥堆存间按危险废物暂存要求建设

碱洗池污泥

10

污水处理站污泥

60

废矿物油

0.2

危险废物

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活性炭

15

废油漆桶

0.25

喷淋污泥

0.01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不合格珠坯及珠坯生产产生的边角废料:产生量为1.8t/a,收集后回电熔炉再利用。

不合格烫钻及烫钻切片产生边角废料:产生量为1.5t/a,收集回用于烫钻生产过程。

投料粉尘:产生量为3.27t/a,收集后回用于珠坯生产投料工段。

电熔炉除尘器粉尘:产生量为3.86t/a,收集后回电熔炉再利用。

烫钻生产产生的废吸塑片:产生量为49t/a,收集后定期委托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废磨轮(废抛轮):废磨轮产生量为1200只/a,废抛轮产生量为900只/a。废磨轮折合540t/a,定期由供应厂商回收利用。废抛轮项目回收后,返回至抛轮修复生产线,加工修复后重新投入使用。

抛轮修复投料粉尘:产生量为0.76t/a,收集后回用于抛轮修复投料。

车外圆粉尘:产生量为2.57t/a,收集后回用于抛轮修复投料。

原辅料的废包装桶、废包装袋:产生量约0.1t/a,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

2.危险废物

废矿物油:产生量为0.2t/a,属于危险废物(HW08),废物代码900-217-08,废矿物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活性炭:产生量为15t/a,属于危险废物(HW49),废物代码为:900-039-49,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废油漆桶:产生量为0.25t/a,属于危险废物(HW49),废物代码为:900-041-49,产生后存放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喷淋水箱污泥:产生量约为0.01t/a,属于危险废物(HW49),废物代码为:900-041-49,产生后存放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3.其他废物

磨抛污泥:产生量为500t/a,暂不能确定污泥属性,环评要求对磨抛污泥进行属性鉴别,根据属性鉴别结果,若鉴别结果为一般工业固废Ⅰ类,收集后外卖给砖厂、水泥厂作为原料使用;若鉴别结果为一般工业固废Ⅱ类,委托有Ⅱ类固废处置厂的单位进行处置;若鉴别结果为危险废物,需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碱洗沉淀池污泥:产生量为10 t/a,暂不能确定污泥属性,环评要求对碱洗污泥进行属性鉴别,根据属性鉴别结果,若鉴别结果为一般工业固废Ⅰ类,收集后外卖给砖厂、水泥厂作为原料使用;若鉴别结果为一般工业固废Ⅱ类,委托有Ⅱ类固废处置厂的单位进行处置;若鉴别结果为危险废物,需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为60t/a。暂不能确定污泥属性,环评要求对污水处理站污泥进行属性鉴别,根据属性鉴别结果,若鉴别结果为一般工业固废Ⅰ类,收集后外卖给砖厂、水泥厂作为原料使用;若鉴别结果为一般工业固废Ⅱ类,委托有Ⅱ类固废处置厂的单位进行处置;若鉴别结果为危险废物,需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4.生活固废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00kg/d(60t/a),经厂内垃圾桶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隔油池废油:产生量为0.36t/a,定期清掏后收集于废油脂收集桶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化粪池污泥:产生量约为0.8t/a,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

(四)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声压级为80~90dB(A)。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布置噪声源、加强设备保养、合理安排和控制作业时间、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排放标准,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敏感点存在,故项目运营期设备噪声在减振降噪、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土壤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分区防渗具体情况见下表:

污染防渗区类别

防渗区名称

防渗技术要求

新增防渗措施

重点防渗区

厂区生产废水管道、生产废水水池、污泥堆存间、危废暂存间、化学品堆放间

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m,渗透系数K≤1.0×10-7cm/s

厂区生产废水管道、生产废水水池、污泥堆存间、危废暂存间、化学品堆放间均采取了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建设

一般防渗区

化粪池、一般固废暂存间、生产车间、原辅料仓库

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

一般固废暂存间、生产车间、产品车间按照一般防渗区要求建设

简单防渗区

厂内道路

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

厂内道路按简单防渗区要求已建成

(六)生态影响

项目运营期不涉及生态破坏,对周围生态影响小。

(七)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的风险源主要为废气处理装置、生产物料堆存区及危废暂存间;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废矿物油。

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为I。

据环评分析,项目风险主要为油类物质引发火灾、废矿物油、危险废物泄露和危险化学品泄露,项目在落实环评提出相关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分析见下表。

建设项目名称

云南 (略) 年产1500吨烫钻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砚山县承接产业加工区7期厂房9—12号

地理坐标

经度

104°20′1.502″

纬度

24°50′11.038″

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

风险物质:废矿物油、硫酸及片碱;风险源:危废暂存间、化学药品堆放间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

根据项目环境的风险识别结果,项目潜在的环境风险情景如下:

①废气事故排放:当废气治理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导致废气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到大气环境中,不能达到排放标准要求,将会对项目所在地的局部大气环境造成较重的影响;

②危废暂存间内废矿物油泄漏:危废暂存间内废矿物油盛装容器破裂或人为操作失误导致装卸或储存过程发生泄漏,可能对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造成一定污染。

③生产物料堆存火灾事故:堆存物料与高温明火可发生燃烧从而引起火灾,火灾次生污染物可能对大气、地表水等造成一定的污染。

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1)火灾事故措施分析

应进一步加强该风险防控,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应对,尽可能控制废机油的泄漏量及泄露时间,及时灭火,同时做好人群疏散及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进行堵漏。喷水雾会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砂土或其他不燃性吸附剂混合吸收,然后使用无火花工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2)废矿物油泄漏事故措施分析

泄漏物被控制后,及时将现场泄漏物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如果在贮存过程中发生泄漏,由生产操作现场人员第一时间进行堵漏,利用干燥的砂土覆盖、吸收泄漏的废矿物油,事态控制后,将吸附后的砂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并用自来水清洗地面的废矿物油,污水进入废水处理系统,在泄漏现场上风向布置好灭火器材,准备好水带水枪监护。

(3)危险废物泄露防范措施

危废暂存间内废矿物油均采用专用桶进行桶装,危废暂存间地面采取重点防渗,建议方案为:地面采用防渗等级不低于P10抗渗混凝土,厚度15cm,表面涂刷环氧树脂措施。废矿物油收集及送至暂存间由专职人员负责,废矿物油产生及处置须记录有台账,定时进行危废暂存间的检查巡视。

(4)化学品运输、加药过程中泄露

①危险化学品运输

本项目化学品搬运时轻装轻放,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储运车辆需持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驾驶员、押运员需持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许可证上岗。一旦发现硫酸、片碱泄漏后,应立即疏散泄露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面罩,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禁止向泄漏物直接喷水。更不要让水进入包装容器内。用沙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排入厂区废水处理管道。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②仓库

硫酸、片碱等应拥有良好的储存条件,企业应根据《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GB15603-2022)、《毒害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2013)进行储存。在仓库及车间现场设置紧急喷淋和洗眼器,随时保持水管畅通,并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PPE。本项目拟在化学品仓库周围设置0.5m深,容积为10m3的围堰对泄漏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收集。

③加强化学品的管理

要求企业加强可燃、易燃液体的管理,设置防盗设施。同时应加强管理,由专人负责,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加强防火,达到消防、安全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化学品的入库和出库登记记录,明确去向。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制定严格的工作守则和个人卫生措施,所有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所有化学品的有害作用及对患者的急救措施,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身体健康,禁止私自使用硫酸等化学品,使用时需登记好台账,便于安全管控。

(5)生产过程的事故排放措施

公司应加强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完好。应制定严格的操作、管理制度,生产岗位应在明显位置悬挂岗位操作规程;工作人员应培训上岗,并经常检查,防止误操作和跑、冒、滴、漏发生。若发生起火、爆炸事

故,则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和组织扑救,如可能,公司应进行人员疏散和组织扑救演习。

(6)贮存过程中的事故排放措施

对各种物料应按有关消防规范分类贮存,整个生产厂区和危险品贮存区域都必须严禁烟火,并备有消防防爆物资,车间设计应符合消防规范,一旦出现事故,立即组织扑救,避免事故扩散。

填表说明(列出项目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

根据项目Q值计算,判定环境风险潜势为I,项目环境风险为简单分析。

(七)总量控制指标

废气:颗粒物0.19t/a、非*烷总烃43t/a。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最终进入砚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不设废水排放总量指标。

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

二、评估结论

《报告表》编制依据较充分,对项目概况及项目区域环境现状介绍基本清楚,工程分析基本反映了项目特点,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技术基本可行,环境影响可接受,评价结论总体可信。《报告表》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项目于**日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9-*-04-05-*。项目符合《文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云南砚山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年)、《云南砚山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发〔2021〕24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略)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长江办〔2022〕7号)、《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

项目建设和运营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本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防治对策措施、意见、建议,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程度在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承受的范围,从区域环境保护角度云南 (略) 生产1500吨烫钻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6-*、0876-*(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通信地址: (略) 河西路38号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云南 (略) 年产1500吨烫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云南 (略) 年产1500吨烫钻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 (略) 。

建设地点:砚山县布标工业园区承接产业加工区7期厂房9-12号。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15200m2

建设规模:年生产各种玻璃烫钻产品1500吨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已建成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占地15200m2,总建筑面积为30272.14m2,其中依托4栋4层钢筋水泥生产厂房,每栋占地1889.73m2,办公室750m2、食堂约1000m2,项目主要购置生产熔炉设备、自动磨抛设备及配套加工设备40套(台),年生产交易各种玻璃烫钻产品1500吨,同时完善配套环保等工程。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4.7万元,占总投资的3.25%。

一、主要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珠坯生产时的搅拌废气、电炉废气、粉碎、分筛废气;烫钻生产时的磨抛废气、吸塑废气、去塑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和上胶废气;抛轮修复生产时的投料废气、模具成型废气、车外圆过程废气。

1.废气源强核算及达标情况

(1)有组织废气

排气筒达标情况:

1#、2#、3#排气筒(DA001、DA002、DA003):1#、2#、3#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主要为磨抛废气(1#排气筒除排放磨抛废气外,还排放投料废气、车外圆废气),40台全自动磨抛机经40个集气罩收集后通过3台风机(风量均为6000m3/h)引入3套布袋除尘器(TA003、TA004、TA005)处理后分别经3个22m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风机(风量为5000m3/h)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TA008)处理后通过楼顶22m排气筒(DA001)排放。车外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风机(风量为20000m3/h)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TA010)处理后通过楼顶22m排气筒(DA001)排放。1#、2#、3#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0.45mg/m3、0.039mg/m3、0.039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0.014kg/h、0.00024kg/h、0.00024kg/h,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要求。

4#排气筒(DA004):4#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主要为配料搅拌废气、电炉废气以及破碎、分筛废气。①配料搅拌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一台风机(风量为20000m3/h)引入配套建设的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过22m排气筒(DA004)排放。②电炉废气:珠坯生产熔化过程配置2台熔炉,通过在2台熔炉废气排口各设置1个集气罩收集后共用一台风机(风量为8000m3/h)引入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楼顶22m排气筒(DA004)排放。③破碎、分筛废气:破碎、分筛废气通过在破碎机、分筛废气排口各设置1个集气罩收集后,共用一台风机(风量为20000m3/h)引入一套布袋除尘器(TA011)处理后通过楼顶22m排气筒(DA004)排放。4#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30mg/m3,排放速率为0.015kg/h,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要求。

5#排气筒(DA005):5#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吸塑废气和去塑废气。吸塑废气、去塑废气通过吸塑机和去塑工序烘箱排气口的集气罩收集后,共用一台风机(风量4000m3/h)引入两级活性炭(TA006)处理后通过22m排气筒(DA005)排放。5#排气筒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2.94mg/m3,排放速率为0.024kg/h,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排放限值(非*烷总烃≤80mg/m3)要求。

6#排气筒(DA006):6#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喷漆、烘干废气和上胶废气。①喷漆、烘干废气采用喷淋塔+气旋塔(二级漆雾过滤系统)+干式过滤+活性炭+脱附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通过楼项22m排气筒(DA006)排放。②上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风机(风量为500m3/h)抽排至喷淋塔+气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脱附催化燃烧系统(TA007)处理后通过楼项22m排气筒(DA006)排放。6#排气筒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8.44mg/m3,排放速率为0.15kg/h,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排放限值(非*烷总烃≤80mg/m3)。

7#排气筒(DA007):7#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模具成型废气,模具成型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风机(风量2000m3/h)引入两级活性炭(TA009)处理后通过22m排气筒(DA007)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1.84mg/m3,排放速率0.011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废气排放限值(非*烷总烃≤120mg/m3,速率≤24.2kg/h)。

珠坯废气包括配料搅拌废气、珠坯电炉废气以及半成品破碎、分筛废气。①搅拌废气G1:粉尘产生量为3.83t/a,经集气罩(集气效率85%)收集后经过一台风机(风量为20000m3/h)引入配套建设的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过22m排气筒(DA004)排放。②电炉废气:粉尘产生量为4.63t/a,通过2个集气罩(集气效率85%)收集后共用一台风机(风量为8000m3/h)引入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楼顶22m排气筒(DA004)排放。③破碎G3、分筛废气G4:粉尘产生量为3.83t/a,通过2个集气罩(集气效率均为85%)共用一台风机(风量为2000m3/h)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TA011)处理后通过楼顶22m排气筒(DA004)排放。

烫钻废气包括磨抛废气、吸塑废气、去塑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上胶废气。①磨抛废气G5:磨抛废气粉尘产生量为0.6t/a,40台全自动磨抛机经40个集气罩(集气效率均为85%)收集后通过3台风机(风量均为6000m3/h)引入3套布袋除尘器(TA003、TA004、TA005)处理后经3个22m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②吸塑废气G6、去塑废气G7:吸塑废气、去塑废气的有机废气产生量均为0.095t/a,通过集气罩(集气效率85%)收集后经过风机(风量4000m3/h)引入两级活性炭(TA006)处理后通过22m排气筒(DA005)排放。③喷漆G8、烘干废气G9:非*烷总烃产生量为3.54t/a,采用喷淋塔+气旋塔(二级漆雾过滤系统)+干式过滤+活性炭+脱附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通过楼项22m排气筒(DA006)排放。④上胶废气:非*烷总烃产生量为0.0025t/a,经集气罩(集气效率85%)收集后经风机(风量为500m3/h)抽排至喷淋塔+气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脱附催化燃烧系统(TA007)处理后通过楼项22m排气筒(DA006)排放。

抛轮修复废气包括投料废气、模具成型废气、车外圆废气。①投料废气G11:投料粉尘产生量为0.9t/a,经集气罩(集气效率85%)收集后通过风机(风量为5000m3/h)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TA008)处理后通过楼顶22m排气筒(DA001)排放。②模具成型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产生量为0.089t/a,通过集气罩(集气效率85%)收集后经过风机(风量2000m3/h)引入一套两级活性炭装置(TA009)处理后通过22m排气筒(DA007)排放。③车外圆废气G13:车外圆废气粉尘产生量为3t/a,经集气罩(集气效率85%)收集后通过风机(风量为20000m3/h)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TA010)处理后通过楼顶22m排气筒(DA001)排放。

食堂油烟:油烟产生量为54kg/a,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据环评预测,项目TSP最大落地浓度为61.0μg/m3,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浓度限值;非*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为33.26μg/m3,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限值。

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1)据环评预测,正常排放情况下排气筒DA001、DA002、DA003、DA004废气中PM10最大落地浓度为1.00μg/m3、0.0172μg/m3、0.0172μg/m3、1.07μg/m3,占标率分别为0.11%、0.00191%、0.00191%、0.12%,排气筒DA005、DA006、DA007非*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1.72μg/m3、8.02μg/m3、0.787μg/m3,占标率分别为0.14%、0.68%、0.07%,出现距离均为162m,7个排气筒废气预测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污染贡献较小,项目各工段产生废气经处理后,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排气筒DA001、DA002、DA003、DA004废气中TSP最大落地浓度为52.7μg/m3、2.65μg/m3、2.65μg/m3、52.9μg/m3,占标率分别为5.85%、0.29%、0.29%、5.88%,排气筒DA005、DA006、DA007非*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4.86μg/m3、82.2μg/m3、2.22μg/m3,占标率分别为0.41%、6.85%、0.18%,出现距离均为162m,7个排气筒中DA001~DA004废气TSP、DA005~DA007非*烷总烃,预测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污染贡献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安装布袋除尘器、有机废气净化装置时,要求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及安装,并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对设备及环保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证环保设施的处理效率。若发生非正常排放时,应禁止生产,及时排除故障,待除尘设备、有机废气净化装置维修完善后,再进行生产,杜绝发生非正常排放事故。

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采用估算模型(AERSCREEN模式)进行预测,预测结果为项目TSP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小于10%,即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不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卫生防护距离:依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 39499-2020)中卫生防护距离公式计算,本项目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南面300m的兴业苑居民区,位于卫生防护距离外,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医药食品等敏感建筑物,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周边50m范围内禁止 (略) 、学校、居住点等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目标。

(二)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珠坯清洗废水、磨抛废水、碱清洗废水、平面磨废水、酸清洗废水、成品清洗废水、喷淋塔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

珠坯清洗废水产生量为28.5m3/d,经50m3废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珠坯清洗,不外排。

磨抛废水产生量为114m3/d,经厂房管道收集后,排至厂区入口处400m3磨抛沉淀池。磨抛废水经混凝沉淀后经管道输送回磨钻车间循环使用。

碱清洗废水产生量为28m3/d,进入50m3碱液沉淀池静置沉淀,上层澄清的NaOH溶液经管道输送回车间循环使用;清水洗涤槽的清水经24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平面磨废水产生量为76m3/d,进入100m3大圆磨沉淀池,沉淀后上层清液返回平面磨工序循环使用,废水不外排。

酸清洗废水产生量为28m3/d,收集后经管道输送至自建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废水经自建24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酸清洗用水及清水槽清洗用水,废水不外排。

成品清洗废水产生量为27.5m3/d,经管道输送至厂区自建24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回用于成品清洗用水,废水不外排。

喷淋塔喷淋用水量为5m3/d,喷淋塔废气及含尘水雾通入气旋塔,在离心作用下含尘水雾与有机废气分离,含尘水雾收集于气旋塔水箱。含尘水雾在气旋塔水箱内沉淀后,经管道泵回喷淋塔进行雾化喷淋,喷淋水喷淋塔、气旋塔中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产生量9.6m3/d,经5m3隔油池、30m3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排放标准后,经生活污水排放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砚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固体废物

项目建设1座50m2危废暂存库,一座10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

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见下表。

名称

产生量(t/a)

性质

处理方式

生活垃圾

60

生活固废

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隔油池废油

0.36

定期清掏后收集于废油脂收集桶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化粪池污泥

0.8

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

珠坯边角废料

1.8

一般工业固废

收集后回电熔炉再利用

烫钻边角废料

1.5

收集后回用于烫钻生产

投料粉尘

3.27

收集后回用于珠坯生产投料工段

电熔炉粉尘

3.86

收集后回电熔炉再利用

废吸塑片

49

收集后定期委托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废磨轮(废抛轮)

540

定期由供应厂商回收利用

抛轮修复投料粉尘

0.76

收集后回用于抛轮修复投料

车外圆粉尘

2.57

收集后回用于抛轮修复投料

废包装袋、桶

0.1

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

磨抛池污泥

500

其他固废

项目新生磨抛污泥、碱洗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属性不确定,需进行毒性浸出检测,属性鉴别前,污泥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若属性鉴别结果为一般固废Ⅰ类收集分区暂存于污泥堆存间,外售给砖厂、水泥厂作为原料使用;若属性鉴别结果为一般固废Ⅱ类,分区暂存于污泥堆存间,委托有Ⅱ类固废处置厂的单位进行处置;若属性鉴别结果为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污泥堆存间按危险废物暂存要求建设

碱洗池污泥

10

污水处理站污泥

60

废矿物油

0.2

危险废物

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活性炭

15

废油漆桶

0.25

喷淋污泥

0.01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不合格珠坯及珠坯生产产生的边角废料:产生量为1.8t/a,收集后回电熔炉再利用。

不合格烫钻及烫钻切片产生边角废料:产生量为1.5t/a,收集回用于烫钻生产过程。

投料粉尘:产生量为3.27t/a,收集后回用于珠坯生产投料工段。

电熔炉除尘器粉尘:产生量为3.86t/a,收集后回电熔炉再利用。

烫钻生产产生的废吸塑片:产生量为49t/a,收集后定期委托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废磨轮(废抛轮):废磨轮产生量为1200只/a,废抛轮产生量为900只/a。废磨轮折合540t/a,定期由供应厂商回收利用。废抛轮项目回收后,返回至抛轮修复生产线,加工修复后重新投入使用。

抛轮修复投料粉尘:产生量为0.76t/a,收集后回用于抛轮修复投料。

车外圆粉尘:产生量为2.57t/a,收集后回用于抛轮修复投料。

原辅料的废包装桶、废包装袋:产生量约0.1t/a,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

2.危险废物

废矿物油:产生量为0.2t/a,属于危险废物(HW08),废物代码900-217-08,废矿物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活性炭:产生量为15t/a,属于危险废物(HW49),废物代码为:900-039-49,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废油漆桶:产生量为0.25t/a,属于危险废物(HW49),废物代码为:900-041-49,产生后存放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喷淋水箱污泥:产生量约为0.01t/a,属于危险废物(HW49),废物代码为:900-041-49,产生后存放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3.其他废物

磨抛污泥:产生量为500t/a,暂不能确定污泥属性,环评要求对磨抛污泥进行属性鉴别,根据属性鉴别结果,若鉴别结果为一般工业固废Ⅰ类,收集后外卖给砖厂、水泥厂作为原料使用;若鉴别结果为一般工业固废Ⅱ类,委托有Ⅱ类固废处置厂的单位进行处置;若鉴别结果为危险废物,需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碱洗沉淀池污泥:产生量为10 t/a,暂不能确定污泥属性,环评要求对碱洗污泥进行属性鉴别,根据属性鉴别结果,若鉴别结果为一般工业固废Ⅰ类,收集后外卖给砖厂、水泥厂作为原料使用;若鉴别结果为一般工业固废Ⅱ类,委托有Ⅱ类固废处置厂的单位进行处置;若鉴别结果为危险废物,需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为60t/a。暂不能确定污泥属性,环评要求对污水处理站污泥进行属性鉴别,根据属性鉴别结果,若鉴别结果为一般工业固废Ⅰ类,收集后外卖给砖厂、水泥厂作为原料使用;若鉴别结果为一般工业固废Ⅱ类,委托有Ⅱ类固废处置厂的单位进行处置;若鉴别结果为危险废物,需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4.生活固废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00kg/d(60t/a),经厂内垃圾桶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隔油池废油:产生量为0.36t/a,定期清掏后收集于废油脂收集桶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化粪池污泥:产生量约为0.8t/a,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

(四)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声压级为80~90dB(A)。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布置噪声源、加强设备保养、合理安排和控制作业时间、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排放标准,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敏感点存在,故项目运营期设备噪声在减振降噪、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土壤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分区防渗具体情况见下表:

污染防渗区类别

防渗区名称

防渗技术要求

新增防渗措施

重点防渗区

厂区生产废水管道、生产废水水池、污泥堆存间、危废暂存间、化学品堆放间

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m,渗透系数K≤1.0×10-7cm/s

厂区生产废水管道、生产废水水池、污泥堆存间、危废暂存间、化学品堆放间均采取了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建设

一般防渗区

化粪池、一般固废暂存间、生产车间、原辅料仓库

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

一般固废暂存间、生产车间、产品车间按照一般防渗区要求建设

简单防渗区

厂内道路

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

厂内道路按简单防渗区要求已建成

(六)生态影响

项目运营期不涉及生态破坏,对周围生态影响小。

(七)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的风险源主要为废气处理装置、生产物料堆存区及危废暂存间;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废矿物油。

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为I。

据环评分析,项目风险主要为油类物质引发火灾、废矿物油、危险废物泄露和危险化学品泄露,项目在落实环评提出相关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分析见下表。

建设项目名称

云南 (略) 年产1500吨烫钻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砚山县承接产业加工区7期厂房9—12号

地理坐标

经度

104°20′1.502″

纬度

24°50′11.038″

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

风险物质:废矿物油、硫酸及片碱;风险源:危废暂存间、化学药品堆放间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

根据项目环境的风险识别结果,项目潜在的环境风险情景如下:

①废气事故排放:当废气治理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导致废气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到大气环境中,不能达到排放标准要求,将会对项目所在地的局部大气环境造成较重的影响;

②危废暂存间内废矿物油泄漏:危废暂存间内废矿物油盛装容器破裂或人为操作失误导致装卸或储存过程发生泄漏,可能对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造成一定污染。

③生产物料堆存火灾事故:堆存物料与高温明火可发生燃烧从而引起火灾,火灾次生污染物可能对大气、地表水等造成一定的污染。

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1)火灾事故措施分析

应进一步加强该风险防控,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应对,尽可能控制废机油的泄漏量及泄露时间,及时灭火,同时做好人群疏散及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进行堵漏。喷水雾会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砂土或其他不燃性吸附剂混合吸收,然后使用无火花工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2)废矿物油泄漏事故措施分析

泄漏物被控制后,及时将现场泄漏物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如果在贮存过程中发生泄漏,由生产操作现场人员第一时间进行堵漏,利用干燥的砂土覆盖、吸收泄漏的废矿物油,事态控制后,将吸附后的砂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并用自来水清洗地面的废矿物油,污水进入废水处理系统,在泄漏现场上风向布置好灭火器材,准备好水带水枪监护。

(3)危险废物泄露防范措施

危废暂存间内废矿物油均采用专用桶进行桶装,危废暂存间地面采取重点防渗,建议方案为:地面采用防渗等级不低于P10抗渗混凝土,厚度15cm,表面涂刷环氧树脂措施。废矿物油收集及送至暂存间由专职人员负责,废矿物油产生及处置须记录有台账,定时进行危废暂存间的检查巡视。

(4)化学品运输、加药过程中泄露

①危险化学品运输

本项目化学品搬运时轻装轻放,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储运车辆需持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驾驶员、押运员需持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许可证上岗。一旦发现硫酸、片碱泄漏后,应立即疏散泄露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面罩,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禁止向泄漏物直接喷水。更不要让水进入包装容器内。用沙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排入厂区废水处理管道。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②仓库

硫酸、片碱等应拥有良好的储存条件,企业应根据《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GB15603-2022)、《毒害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2013)进行储存。在仓库及车间现场设置紧急喷淋和洗眼器,随时保持水管畅通,并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PPE。本项目拟在化学品仓库周围设置0.5m深,容积为10m3的围堰对泄漏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收集。

③加强化学品的管理

要求企业加强可燃、易燃液体的管理,设置防盗设施。同时应加强管理,由专人负责,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加强防火,达到消防、安全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化学品的入库和出库登记记录,明确去向。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制定严格的工作守则和个人卫生措施,所有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所有化学品的有害作用及对患者的急救措施,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身体健康,禁止私自使用硫酸等化学品,使用时需登记好台账,便于安全管控。

(5)生产过程的事故排放措施

公司应加强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完好。应制定严格的操作、管理制度,生产岗位应在明显位置悬挂岗位操作规程;工作人员应培训上岗,并经常检查,防止误操作和跑、冒、滴、漏发生。若发生起火、爆炸事

故,则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和组织扑救,如可能,公司应进行人员疏散和组织扑救演习。

(6)贮存过程中的事故排放措施

对各种物料应按有关消防规范分类贮存,整个生产厂区和危险品贮存区域都必须严禁烟火,并备有消防防爆物资,车间设计应符合消防规范,一旦出现事故,立即组织扑救,避免事故扩散。

填表说明(列出项目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

根据项目Q值计算,判定环境风险潜势为I,项目环境风险为简单分析。

(七)总量控制指标

废气:颗粒物0.19t/a、非*烷总烃43t/a。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最终进入砚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不设废水排放总量指标。

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

二、评估结论

《报告表》编制依据较充分,对项目概况及项目区域环境现状介绍基本清楚,工程分析基本反映了项目特点,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技术基本可行,环境影响可接受,评价结论总体可信。《报告表》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项目于**日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9-*-04-05-*。项目符合《文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云南砚山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年)、《云南砚山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发〔2021〕24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略)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长江办〔2022〕7号)、《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

项目建设和运营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本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防治对策措施、意见、建议,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程度在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承受的范围,从区域环境保护角度云南 (略) 生产1500吨烫钻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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