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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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示

宁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进行岳塘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环保相关意见,现将本项目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总范围用地面积为629.56公顷。具体包括五里桥片区、福源片区、十里铺片区三片区,各片区范围如下:

五里桥片区规划范围东至兴政路,南至冷江路,西至兴工路,北至李家洞村,用地总面积约236.78公顷。

福源片区规划范围东至水连公路,南 (略) 道,西 (略) 道,北至创业大道,片区范围面积为265.80公顷。

十里铺片区规划范围东至柳塘村,南至下十里铺村,西至X057县道,片区范围面积为126.98公顷。

功能定位

(1)产业高地:打造新能源新材料、高尔夫运动用品和轻纺制鞋产业园区,形成宁远县产业集聚的产业高地。

(2)门户形象:结合对外交通条件及园区建设,打造未来宁远 (略) 产业发展的形象窗口。

(3)综合新城:打造成集居住、商贸、产业等于一体的产业综合发展区,由工业孤岛向产业新城转变,实现产城融合的目标。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园区内现有环保合法企业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园区企业废水纳管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收集、废气处理、达标排放等措施;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利用;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包括园区内的企业厂区地面硬化等防渗措施,避免企业生产过程的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企业生产噪声及交通运输噪声通过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减缓影响。

、评价结论

宁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相关规划基本相协调,产业定位基本合理。在落实报告中的各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和调整建议,严格控制产业准入,妥善解决制约因素前提下,区域开发可满足当地环境承载力的要求。规划的实施对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将起到重大的作用。因此,从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等角度综合分析,宁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基本可行。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于即日起登录访问宁远县人民政府网站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亦可前往宁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园区内以及园区外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登录宁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可下载本项目公众意见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九、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宁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宁远工业大道66号

联系人:周鹏???

联系电话:0746 722 8136

邮箱:*@*63.com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规划实施单位。

附件1:附件1:宁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2:附件2:宁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简本)

宁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日


宁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进行岳塘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环保相关意见,现将本项目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总范围用地面积为629.56公顷。具体包括五里桥片区、福源片区、十里铺片区三片区,各片区范围如下:

五里桥片区规划范围东至兴政路,南至冷江路,西至兴工路,北至李家洞村,用地总面积约236.78公顷。

福源片区规划范围东至水连公路,南 (略) 道,西 (略) 道,北至创业大道,片区范围面积为265.80公顷。

十里铺片区规划范围东至柳塘村,南至下十里铺村,西至X057县道,片区范围面积为126.98公顷。

功能定位

(1)产业高地:打造新能源新材料、高尔夫运动用品和轻纺制鞋产业园区,形成宁远县产业集聚的产业高地。

(2)门户形象:结合对外交通条件及园区建设,打造未来宁远 (略) 产业发展的形象窗口。

(3)综合新城:打造成集居住、商贸、产业等于一体的产业综合发展区,由工业孤岛向产业新城转变,实现产城融合的目标。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园区内现有环保合法企业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园区企业废水纳管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收集、废气处理、达标排放等措施;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利用;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包括园区内的企业厂区地面硬化等防渗措施,避免企业生产过程的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企业生产噪声及交通运输噪声通过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减缓影响。

、评价结论

宁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相关规划基本相协调,产业定位基本合理。在落实报告中的各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和调整建议,严格控制产业准入,妥善解决制约因素前提下,区域开发可满足当地环境承载力的要求。规划的实施对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将起到重大的作用。因此,从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等角度综合分析,宁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基本可行。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于即日起登录访问宁远县人民政府网站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亦可前往宁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园区内以及园区外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登录宁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可下载本项目公众意见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九、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宁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宁远工业大道66号

联系人:周鹏???

联系电话:0746 722 8136

邮箱:*@*63.com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规划实施单位。

附件1:附件1:宁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2:附件2:宁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简本)

宁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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