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常恩~中团35kV线路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常恩~中团35kV线路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梧审批投核字〔2024〕17号
广西新电力 (略) :
《广西新电力 (略) 关于申请常恩~中团3 (略) 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龙圩区西 (略) 整改后电力安全隐患,消 (略) 安全风险隐患,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常恩~中团3 (略) 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406-*-04-01-*。
项目建设单位:广西新电力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龙圩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线路起自110kV常恩变电站,终至35kV常中线27号塔, (略) 2.4km, (略) , (略) 电缆敷设。电缆截面采用3×300mm2,电缆型号采用ZRA-*/35-3×300,光缆采用1根36芯非金属管道光缆。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项目的资本金为67.*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业主从自有资金出资解决;其余80%贷款融资解决。
五、建设项目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项目环保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执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
六、项目的勘察、设计、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监理、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由项目业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项 (略) 龙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的《关于对<关于征求常恩~中团3 (略) 改造工程等三 (略) 路径走向意见的函>的复函》和广西新电力 (略) 出具的《关于常恩~中团3 (略) 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电力投资〔2024〕89号)文件。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广西新电力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水土保持等相关报建手续,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落实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方案与措施。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西新电力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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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梧审批投核字〔2024〕17号
广西新电力 (略) :
《广西新电力 (略) 关于申请常恩~中团3 (略) 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龙圩区西 (略) 整改后电力安全隐患,消 (略) 安全风险隐患,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常恩~中团3 (略) 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406-*-04-01-*。
项目建设单位:广西新电力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龙圩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线路起自110kV常恩变电站,终至35kV常中线27号塔, (略) 2.4km, (略) , (略) 电缆敷设。电缆截面采用3×300mm2,电缆型号采用ZRA-*/35-3×300,光缆采用1根36芯非金属管道光缆。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项目的资本金为67.*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业主从自有资金出资解决;其余80%贷款融资解决。
五、建设项目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项目环保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执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
六、项目的勘察、设计、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监理、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由项目业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项 (略) 龙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的《关于对<关于征求常恩~中团3 (略) 改造工程等三 (略) 路径走向意见的函>的复函》和广西新电力 (略) 出具的《关于常恩~中团3 (略) 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电力投资〔2024〕89号)文件。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广西新电力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水土保持等相关报建手续,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落实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方案与措施。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西新电力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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