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2024年6月24日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2024年6月24日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 电子邮箱:*@*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6区块产能更新项目 | (略) 利津县明集乡 | 胜利油田石油 (略) | 项目位于 (略) 利津县明集乡,工程总投资7116.*元,其中环保投资284.*元。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1、钻井工程部分:主要包括部署侧钻油井6口,探井转注水井1口,钻井总进尺4980m,侧钻油井依托6座已建井场,注水井为已封井的郑古1探井,需要新建井场;新建6台700型皮带式抽油机及井口装置及1套井口注水泵装置;安装7套RTU系统及配套建设自控系统、供电、通信、消防等系统;项目建成后,侧钻井部分最大产油能力0.45×104t/a(开发第1年),最大产液量1.44×104t/a(开发第10年); 2、单拉改管输工程: 新建郑6-7拉油站1座:主要包括新建1750kW加热炉2台,三相分离器2台,1000m3储油罐2座,100m3的采出水罐1座,200m3除油沉降罐1座,200m3缓冲罐1座,外输泵2台,700m3消防水罐1座,以及配套的装车泵2台、装车鹤管2个、80t汽车衡1座、分水器1台、干燥器1台、电力变压器1套、站内配套油、水及掺水管线等配套设施)。改造27台套40m3高架罐,改为事故罐使用。新建站外管线部分:主要包括新建Ф168×5油管线170m,Ф114×4油管线4769m,Ф89×4油管线4777m;新建DN100(PN16)注水管线钢骨架连续增强塑料复合管4300m;新建DN40玻璃钢掺水管线4500m,及Ф273×7. (略) 套管910m,Ф323.9×7. (略) 套管340m,Ф355.6×7. (略) 套管90m;单拉改管输项目建成后,拉油站最大处理能力为1300t/d,装车20车次,水处理能力960t/d。 | 中石化(山东) (略) |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8年1月24日)要求做好扬尘管控,控制施工区域、场地定期洒水抑尘,控制车辆装载量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使用满足《 (略) 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及修改单要 (略) 移动机械,禁止使用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有明显可见 (略) 移动机械,使用品质较好的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采用低毒无毒焊条等措施降低焊接烟尘的环境影响。 运营期,郑6-7集中拉油站内1750KW加热炉(一用一备)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高度不低于8m、内径0.4m排气筒排放,加热炉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中表2“重点控制区”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储油罐安装大罐抽气装置,废气经过抽气装置管输至加热炉燃烧。油气集输过程采用密闭工艺,在油井井口加强密封,设置套管气回收装置,加强设备检修,保证设备密闭性良好,装车鹤管采用液下密闭装车方式。厂界非*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 其他行业》( DB37/2801.7-2019)表 2 中 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制要求,硫化氢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表 1 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要求(0.06mg/m3)。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钻井废水与钻井废弃泥浆一同委托有资质的泥浆不落地单位处置;井下作业废水、管道试压废水依托郑411-P2集中拉油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式环保厕所,定期回收处置,不直接外排于区域环境中。 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经郑6-7集中拉油站采出水处理系统(新建)、郑411-P2集中拉油站(依托)、集贤超稠油稠集中处理站采出水处护理系统(依托)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回注地层,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从根本上降低源强;同时要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减少运行振动噪声;整体设备要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源的噪声。施工期,减少夜间运输量,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现场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运营期,合理布置主要噪声源,将噪声值较大的设备设在远离敏感目标一侧;定期保养和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井下作业次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必要降噪措施,如减振、隔声、吸声,并加强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井下作业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禁止夜间施工(但需连续作业的除外,夜间施工应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理施工许可,并告知周围单位或居民),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贮存在垃圾收集设施内,定期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集中处置;施工期钻井采用水基钻井液,废弃泥浆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的泥浆不落地单位处置;建筑垃圾、施工废料回收利用,剩余废料拉 (略) 政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落地油、清罐底泥、浮渣及污泥、废沾油防渗材料、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及废润滑油和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置。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生态环境保护。环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相关生态环保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采取边铺设管道边分层覆土的措施,减少裸地的暴露时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使之尽量恢复原状。加强人员环保意识培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在生产生活中杜绝人为破坏植被的现象;非正常工况下,应及时回收污染物,及时处理被污染的土壤,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选择能适应自然条件,在油田服役后期能自然生长的植被种类进行恢复。施工期项目部分新建井场占地涉及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及其他永久占地的面积,确实无法避让的需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运营期井下作业过程中采用船型围堰,铺设防渗材料,及时回收落地原油;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依托采出水经郑6-7集中拉油站采出水处理系统(新建)、郑411-P2集中拉油站(依托)、集贤超稠油稠集中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落地油、浮油、浮渣和污泥、清罐底泥、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弃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经收集后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无害化处置。 (六)境风险防控。钻井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管线加强防腐, (略) 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建设水体污染防控体系并保持完好;配套消防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火灾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配备应急物资及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巡检,加强维护;一旦发生事故,落实应急环境监测计划。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新增SO2排放量0.341t/a,颗粒物排放量0.0323t/a,NOx排放量0.413t/a,VOCs排放量0.0001t/a;VOCs以新带老削减量为6.78t/a。 (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它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 (略)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合理进行地下水监测。严格落实报告书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 电子邮箱:*@*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6区块产能更新项目 | (略) 利津县明集乡 | 胜利油田石油 (略) | 项目位于 (略) 利津县明集乡,工程总投资7116.*元,其中环保投资284.*元。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1、钻井工程部分:主要包括部署侧钻油井6口,探井转注水井1口,钻井总进尺4980m,侧钻油井依托6座已建井场,注水井为已封井的郑古1探井,需要新建井场;新建6台700型皮带式抽油机及井口装置及1套井口注水泵装置;安装7套RTU系统及配套建设自控系统、供电、通信、消防等系统;项目建成后,侧钻井部分最大产油能力0.45×104t/a(开发第1年),最大产液量1.44×104t/a(开发第10年); 2、单拉改管输工程: 新建郑6-7拉油站1座:主要包括新建1750kW加热炉2台,三相分离器2台,1000m3储油罐2座,100m3的采出水罐1座,200m3除油沉降罐1座,200m3缓冲罐1座,外输泵2台,700m3消防水罐1座,以及配套的装车泵2台、装车鹤管2个、80t汽车衡1座、分水器1台、干燥器1台、电力变压器1套、站内配套油、水及掺水管线等配套设施)。改造27台套40m3高架罐,改为事故罐使用。新建站外管线部分:主要包括新建Ф168×5油管线170m,Ф114×4油管线4769m,Ф89×4油管线4777m;新建DN100(PN16)注水管线钢骨架连续增强塑料复合管4300m;新建DN40玻璃钢掺水管线4500m,及Ф273×7. (略) 套管910m,Ф323.9×7. (略) 套管340m,Ф355.6×7. (略) 套管90m;单拉改管输项目建成后,拉油站最大处理能力为1300t/d,装车20车次,水处理能力960t/d。 | 中石化(山东) (略) |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8年1月24日)要求做好扬尘管控,控制施工区域、场地定期洒水抑尘,控制车辆装载量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使用满足《 (略) 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及修改单要 (略) 移动机械,禁止使用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有明显可见 (略) 移动机械,使用品质较好的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采用低毒无毒焊条等措施降低焊接烟尘的环境影响。 运营期,郑6-7集中拉油站内1750KW加热炉(一用一备)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高度不低于8m、内径0.4m排气筒排放,加热炉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中表2“重点控制区”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储油罐安装大罐抽气装置,废气经过抽气装置管输至加热炉燃烧。油气集输过程采用密闭工艺,在油井井口加强密封,设置套管气回收装置,加强设备检修,保证设备密闭性良好,装车鹤管采用液下密闭装车方式。厂界非*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 其他行业》( DB37/2801.7-2019)表 2 中 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制要求,硫化氢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表 1 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要求(0.06mg/m3)。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钻井废水与钻井废弃泥浆一同委托有资质的泥浆不落地单位处置;井下作业废水、管道试压废水依托郑411-P2集中拉油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式环保厕所,定期回收处置,不直接外排于区域环境中。 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经郑6-7集中拉油站采出水处理系统(新建)、郑411-P2集中拉油站(依托)、集贤超稠油稠集中处理站采出水处护理系统(依托)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回注地层,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从根本上降低源强;同时要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减少运行振动噪声;整体设备要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源的噪声。施工期,减少夜间运输量,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现场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运营期,合理布置主要噪声源,将噪声值较大的设备设在远离敏感目标一侧;定期保养和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井下作业次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必要降噪措施,如减振、隔声、吸声,并加强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井下作业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禁止夜间施工(但需连续作业的除外,夜间施工应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理施工许可,并告知周围单位或居民),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贮存在垃圾收集设施内,定期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集中处置;施工期钻井采用水基钻井液,废弃泥浆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的泥浆不落地单位处置;建筑垃圾、施工废料回收利用,剩余废料拉 (略) 政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落地油、清罐底泥、浮渣及污泥、废沾油防渗材料、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及废润滑油和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置。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生态环境保护。环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相关生态环保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采取边铺设管道边分层覆土的措施,减少裸地的暴露时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使之尽量恢复原状。加强人员环保意识培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在生产生活中杜绝人为破坏植被的现象;非正常工况下,应及时回收污染物,及时处理被污染的土壤,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选择能适应自然条件,在油田服役后期能自然生长的植被种类进行恢复。施工期项目部分新建井场占地涉及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及其他永久占地的面积,确实无法避让的需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运营期井下作业过程中采用船型围堰,铺设防渗材料,及时回收落地原油;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依托采出水经郑6-7集中拉油站采出水处理系统(新建)、郑411-P2集中拉油站(依托)、集贤超稠油稠集中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落地油、浮油、浮渣和污泥、清罐底泥、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弃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经收集后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无害化处置。 (六)境风险防控。钻井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管线加强防腐, (略) 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建设水体污染防控体系并保持完好;配套消防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火灾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配备应急物资及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巡检,加强维护;一旦发生事故,落实应急环境监测计划。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新增SO2排放量0.341t/a,颗粒物排放量0.0323t/a,NOx排放量0.413t/a,VOCs排放量0.0001t/a;VOCs以新带老削减量为6.78t/a。 (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它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 (略)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合理进行地下水监测。严格落实报告书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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