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19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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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19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行政审批大厅)传真:0475-*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奈曼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固废填埋项目

(略) 奈曼旗

奈曼旗海创 (略)

内蒙古 (略)

项目拟建于奈曼旗工业园区 A 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东侧,建设内容:新建填埋场一座,固化飞灰设计规模 4690t/a,固化飞灰密度按1.27t/m3进行考虑,设计库容 3.72 万 m3,服务年限 10.1 年;生活垃圾填埋区设计规模 3000t/a,设计库容 3.11 万 m3;新建渗沥液暂存池两座,飞灰渗沥液暂存池容积 200m3,生活垃圾渗沥液暂存池容积 200m3。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填埋废气、暂存池废气、填埋场堆料扬尘、道路扬尘、车辆尾气等。本项目采取的主要防护措施如下:

(1)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区在填埋区的每个作业单元内水平间距每 50m 设置一条竖向盲沟,使填埋气体有序排放,本项目由于填埋气产生量较小,不考虑火炬燃烧排放,填埋区设*烷检测仪可以随时监测,当*烷浓度超过 5%时,采用临时大功率风扇吹散。

(2)飞灰固化物采用密封的吨袋包装不裸露于空气中。填埋场内作业表面及时覆盖。对需要继续进行填埋的作业面,每日填埋作业结束后,使用 HDPE 膜进行覆盖。当作业面积达到一定单元时,暂不进行填埋作业的区域使用 HDPE膜进行中间覆盖,可有效减少扬尘产生;

(3)填埋垃圾在装卸过程中采取降低落差、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粉尘的产生。

(4)建设单位配备洒水设施,并设置专人负责填埋场作业区、填埋场运输道路的洒水,并且定期清理道路积尘;

(5)遇到大风天气,应减少作业面积或停止垃圾卸车、摊铺;填埋场垃圾坝的锚固沟上设置防飞散网,减少扬尘扩散;

(6)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在行驶过程中,应控制车速,降低扬尘产生,同时应该每天进行冲洗;

(7)为减少渗滤液暂存池恶臭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需对渗滤液调节池进行封闭;

(8)垃圾复挖过程中分区挖掘,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及时覆盖,减少恶臭气体及粉尘的排放;

(9)使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燃油设备。

(10)定期对车辆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及设备,以减少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项目废水主要为垃圾渗滤液、车辆冲洗废水。渗滤液,全部经导排系统收集后,通过泵站提升至暂存池,由管道输送至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冲洗废水经管道收集后由管道输送至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处理。项目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污染物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本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填埋作业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流动噪声。项目设备选型时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行期加强设备维护。拟建项目填埋作业仅昼间运行,夜间禁止作业。填埋场周边 200m 范围内不存在居民点、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固体废物产生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行政审批大厅)传真:0475-*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奈曼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固废填埋项目

(略) 奈曼旗

奈曼旗海创 (略)

内蒙古 (略)

项目拟建于奈曼旗工业园区 A 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东侧,建设内容:新建填埋场一座,固化飞灰设计规模 4690t/a,固化飞灰密度按1.27t/m3进行考虑,设计库容 3.72 万 m3,服务年限 10.1 年;生活垃圾填埋区设计规模 3000t/a,设计库容 3.11 万 m3;新建渗沥液暂存池两座,飞灰渗沥液暂存池容积 200m3,生活垃圾渗沥液暂存池容积 200m3。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填埋废气、暂存池废气、填埋场堆料扬尘、道路扬尘、车辆尾气等。本项目采取的主要防护措施如下:

(1)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区在填埋区的每个作业单元内水平间距每 50m 设置一条竖向盲沟,使填埋气体有序排放,本项目由于填埋气产生量较小,不考虑火炬燃烧排放,填埋区设*烷检测仪可以随时监测,当*烷浓度超过 5%时,采用临时大功率风扇吹散。

(2)飞灰固化物采用密封的吨袋包装不裸露于空气中。填埋场内作业表面及时覆盖。对需要继续进行填埋的作业面,每日填埋作业结束后,使用 HDPE 膜进行覆盖。当作业面积达到一定单元时,暂不进行填埋作业的区域使用 HDPE膜进行中间覆盖,可有效减少扬尘产生;

(3)填埋垃圾在装卸过程中采取降低落差、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粉尘的产生。

(4)建设单位配备洒水设施,并设置专人负责填埋场作业区、填埋场运输道路的洒水,并且定期清理道路积尘;

(5)遇到大风天气,应减少作业面积或停止垃圾卸车、摊铺;填埋场垃圾坝的锚固沟上设置防飞散网,减少扬尘扩散;

(6)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在行驶过程中,应控制车速,降低扬尘产生,同时应该每天进行冲洗;

(7)为减少渗滤液暂存池恶臭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需对渗滤液调节池进行封闭;

(8)垃圾复挖过程中分区挖掘,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及时覆盖,减少恶臭气体及粉尘的排放;

(9)使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燃油设备。

(10)定期对车辆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及设备,以减少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项目废水主要为垃圾渗滤液、车辆冲洗废水。渗滤液,全部经导排系统收集后,通过泵站提升至暂存池,由管道输送至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冲洗废水经管道收集后由管道输送至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处理。项目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污染物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本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填埋作业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流动噪声。项目设备选型时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行期加强设备维护。拟建项目填埋作业仅昼间运行,夜间禁止作业。填埋场周边 200m 范围内不存在居民点、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固体废物产生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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