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漳州市芗城区大同家园幼儿园"变更园长决策机构人员章程及换发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关于同意“漳州市芗城区大同家园幼儿园"变更园长决策机构人员章程及换发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略) 芗城区大同家园幼儿园:
你园呈报的《 (略) 芗城区大同家园幼儿园变更园长、决策机构人员、章程及换发办学许可证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和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教发厅〔2008〕2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填写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7〕25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以及其实施条例和省、市民办教育的有关规定,经材料审核,同意“ (略) 芗城区大同家园幼儿园”变更园长、决策机构人员、章程修改备案及换发办学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1.同意“ (略) 芗城区大同家园幼儿园”换发办学许可证,办学名称、举办者、学校类型、办学内容不变,地址由“ (略) 芗 (略) 2号大同家园小区4幢2楼10号”变更为“ (略) 芗 (略) 2号大同家园4幢10号”,园长由“沈春玲”变更为“邓玉贞”,有效期从2024年7月25日至2029年7月24日。
2.同意“ (略) 芗城区大同家园幼儿园”决策机构成员由“洪毅萍、邓玉贞、邓志龙、沈春玲、张秀敏”变更为“洪毅萍、邓玉贞、邓志龙、孟祥凤、邹银花”。
3.同意“ (略) 芗城区大同家园幼儿园”变更决策机构人员后,修改机构章程。
请你园按照有关规定,到芗城区民政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略) 芗城区教育局
2024年6月13日
(略) 芗城区大同家园幼儿园:
你园呈报的《 (略) 芗城区大同家园幼儿园变更园长、决策机构人员、章程及换发办学许可证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和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教发厅〔2008〕2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填写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7〕25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以及其实施条例和省、市民办教育的有关规定,经材料审核,同意“ (略) 芗城区大同家园幼儿园”变更园长、决策机构人员、章程修改备案及换发办学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1.同意“ (略) 芗城区大同家园幼儿园”换发办学许可证,办学名称、举办者、学校类型、办学内容不变,地址由“ (略) 芗 (略) 2号大同家园小区4幢2楼10号”变更为“ (略) 芗 (略) 2号大同家园4幢10号”,园长由“沈春玲”变更为“邓玉贞”,有效期从2024年7月25日至2029年7月24日。
2.同意“ (略) 芗城区大同家园幼儿园”决策机构成员由“洪毅萍、邓玉贞、邓志龙、沈春玲、张秀敏”变更为“洪毅萍、邓玉贞、邓志龙、孟祥凤、邹银花”。
3.同意“ (略) 芗城区大同家园幼儿园”变更决策机构人员后,修改机构章程。
请你园按照有关规定,到芗城区民政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略) 芗城区教育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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