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关于2024年6月2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关于2024年6月2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7-*( (略) 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办公室)
传 真:0877-*
邮 箱:*@*q.com
通 讯 地 址: (略) 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小云 (略)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 峨峨山县小街街道永昌社区八街窝石洞山 | 昆云 (略) | 昆明阳光 (略) | 项目基本情况: 云 (略) 年产C15-C60商品混凝土*m3和*t机制砂石骨料生产项目位于峨山县小街街道永昌社区八街窝石洞山;峨山彝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投资项目备案证》(〔2023〕-69)批准同意建设,项目代码:2306-*-04-01-*项目总投资2572.*元,其中,环保投资249.*元,占项目投资的9.68%。项目总占地面积8000m2(12亩),拟建设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以及相关辅助设施。项目新建原料堆场、砂石料加工区、原料仓、配料仓、混凝土生产区。新建办公室实验室、危废暂存间等。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必须切实做好施工扬尘、噪声的污染防治工作,严防施工扬尘、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及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施工期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值,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二)认真落实粉尘治理措施,砂石料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采用2台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搅拌机产生的颗粒物采用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仓顶距地面15m的排放口(DA002、DA003)排放;水泥筒仓产生的颗粒物采用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仓顶距地面20m的排放口(DA004~DA006)排放;矿粉仓产生的颗粒物采用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仓顶距地面20m的排放口(DA007)排放;煤粉仓产生的颗粒物采用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仓顶距地面20m的排放口(DA008)排放;原料堆场、砂石料破碎筛分、原料仓产生在密闭厂房中进行,颗粒物设置1套喷淋抑尘装置和负压收集装置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搅拌机进料口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封闭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皮带输送机廊道上部加盖,侧面密封,下部设收料盘处理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营运期要确保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有组织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即20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即0.5mg/m3;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1.5m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要求》(DB5301/T50-2021)中小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即油烟≤2.0mg/m3。 (三)严格落实项目雨污分流建设。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截排水沟收集,与场地清洗废水一同排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清洗、车辆清洗等不外排;清洗废水经洗车沉淀池(50m3)、污水池(30m3)处理后,上层清水排入生产水池(20m3)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排水管道由水泵抽至峨山县合业砂石料厂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城市、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水质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回用于峨山县合业砂石料厂厂区洒水降尘。 (四)厂区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 (五)加强固废分类收集和规范处置。生活垃圾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除尘灰以及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实验室混凝土块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洗车沉淀池、污水池、三级沉淀池、生产水池产生的沉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废料场,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六)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建设。一般防渗区(污水处理站、生产车间),采用改性压实粘土类衬层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其他材料防渗衬层。简单防渗区(厂区办公室、道路等区域)地面硬化。定期对重点防渗区域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及时发现可能影响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的异常情况,消除事故隐患,杜绝污染物“跑、冒、漏、滴”的情况发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7-*( (略) 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办公室)
传 真:0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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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讯 地 址: (略) 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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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云 (略)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 峨峨山县小街街道永昌社区八街窝石洞山 | 昆云 (略) | 昆明阳光 (略) | 项目基本情况: 云 (略) 年产C15-C60商品混凝土*m3和*t机制砂石骨料生产项目位于峨山县小街街道永昌社区八街窝石洞山;峨山彝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投资项目备案证》(〔2023〕-69)批准同意建设,项目代码:2306-*-04-01-*项目总投资2572.*元,其中,环保投资249.*元,占项目投资的9.68%。项目总占地面积8000m2(12亩),拟建设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以及相关辅助设施。项目新建原料堆场、砂石料加工区、原料仓、配料仓、混凝土生产区。新建办公室实验室、危废暂存间等。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必须切实做好施工扬尘、噪声的污染防治工作,严防施工扬尘、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及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施工期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值,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二)认真落实粉尘治理措施,砂石料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采用2台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搅拌机产生的颗粒物采用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仓顶距地面15m的排放口(DA002、DA003)排放;水泥筒仓产生的颗粒物采用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仓顶距地面20m的排放口(DA004~DA006)排放;矿粉仓产生的颗粒物采用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仓顶距地面20m的排放口(DA007)排放;煤粉仓产生的颗粒物采用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仓顶距地面20m的排放口(DA008)排放;原料堆场、砂石料破碎筛分、原料仓产生在密闭厂房中进行,颗粒物设置1套喷淋抑尘装置和负压收集装置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搅拌机进料口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封闭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皮带输送机廊道上部加盖,侧面密封,下部设收料盘处理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营运期要确保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有组织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即20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即0.5mg/m3;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1.5m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要求》(DB5301/T50-2021)中小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即油烟≤2.0mg/m3。 (三)严格落实项目雨污分流建设。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截排水沟收集,与场地清洗废水一同排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清洗、车辆清洗等不外排;清洗废水经洗车沉淀池(50m3)、污水池(30m3)处理后,上层清水排入生产水池(20m3)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排水管道由水泵抽至峨山县合业砂石料厂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城市、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水质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回用于峨山县合业砂石料厂厂区洒水降尘。 (四)厂区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 (五)加强固废分类收集和规范处置。生活垃圾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除尘灰以及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实验室混凝土块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洗车沉淀池、污水池、三级沉淀池、生产水池产生的沉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废料场,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六)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建设。一般防渗区(污水处理站、生产车间),采用改性压实粘土类衬层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其他材料防渗衬层。简单防渗区(厂区办公室、道路等区域)地面硬化。定期对重点防渗区域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及时发现可能影响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的异常情况,消除事故隐患,杜绝污染物“跑、冒、漏、滴”的情况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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