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度桂平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发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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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度桂平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发放方案的通知

浔交字﹝2024﹞12号

关于印发2022年度桂平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发放方案的通知

各公交企业:

根据《 (略) 交通运输局关 (略) “十四五”期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发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贵交发〔2023〕33号)及《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贵财预〔2023〕364号)等文件精神, (略) 2022年 (略) 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经市交通运输局同意,现将《202 (略) (略) 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发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略) 交通运输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财政局,局财务股、运输股

(略) 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日印发

202 (略) (略) 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发放方案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2 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贵财预〔2023〕364号)和《 (略) 交通运输局关 (略) “十四五”期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发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贵交发〔2023〕33 号)文件精神, (略) 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范围和对象

在**日至**日期间, (略) 城区范围内 (略) 公交车。

二、补助资金发放标准

(一)运营补贴分配标准

存量车辆2022年运营里程达到2万公里以上(含2万公里)的,按12个月计算运营时间,年运营里程低于2万公里的不补;新增车辆不足一年的,以实际运营时间按月折算运营里程,月均运营里程达到1667公里以上(含1667公里)的,按1个月计算运营时间,月均运营里程低于1667公里的不补。

2022年度, (略) (略) 公交车运营补助*元,实际运营标台月数合计为943.2标台?月,每标台?月补助金额为*元/943.2标台?月=1736(元/标台?月),各公交企业运营补贴金额详见附件1。

(二)安全补贴分配标准

对发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造成每死亡1人的,予以企业扣减5%的运营补贴,死亡2人的,予以企业扣减10%的运营补贴,依此类推,死亡人数达5人及以上的,不予发放运营补贴。扣减的运营补贴用于奖励其他未发生同等以上责任致人死亡交通事故的企业车辆。

202 (略) (略) 公交车安全补助金额 (略) 交通运输部门分配数额为4800元,实际运营标台月数合计为943.2标台?月,每标台?月补助金额为4800元/943.2标台·月)=5.09(元/标台?月),各公交企业运营补贴金额详见附件1。

三、补助资金发放程序

(一) (略) 公交车企业核准应享受补贴的车辆营运信息,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 (略) (略) 公交车企业向辖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2022年 (略) 公交车经营者运营补助发放登记表》(附件2)(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五份)、《2022年 (略) 公交车运营补助专项资金发放汇总表》(附件3)和《2022年 (略) 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发放审核表》(附件4),并提供车辆行驶里程等车辆营运相关佐证材料。

(三) (略) 交通运输主管 (略) (略) 公交车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形成《2022年 (略) 公交车运营补助专项资金发放汇总表》(附件3)。 (略) 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上报《2022年 (略) 公交车运营补助专项资金发放汇总表》(附件3)。

(四) (略) 对辖区 (略) 公交车企业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 (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发放到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程序公开透明,张榜公示监督。 (略) 公交车企业要如实申报享受补贴的有关材料,市交通运输局要认真核实,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可靠。补贴政策、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应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做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对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要张榜公示,接受监督。市交通运输局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号码,方便群众监督。

(二)地方负责落实,部门各司其职。 (略) 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的具体 (略) 财政、交通运输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核实、统计、发放、监督本行业的补贴资金,保障数据真实可靠,及时发放补贴资金。

(三)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企业)要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管理,不得截留、挪用,不得强制以补贴款抵扣任何款项。对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并配合审计、纪检等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并按规定上报资金拨付和使用结果。

市交通运输局监督电话:*,*。

附件:1.202 (略) (略) 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2年 (略) 公交车经营者运营补助发放登记表

3.2022 (略) 公交车运营补助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

4.2022年 (略) 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发放审核表 (县级)


浔交字﹝2024﹞12号

关于印发2022年度桂平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发放方案的通知

各公交企业:

根据《 (略) 交通运输局关 (略) “十四五”期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发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贵交发〔2023〕33号)及《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贵财预〔2023〕364号)等文件精神, (略) 2022年 (略) 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经市交通运输局同意,现将《202 (略) (略) 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发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略) 交通运输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财政局,局财务股、运输股

(略) 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日印发

202 (略) (略) 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发放方案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2 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贵财预〔2023〕364号)和《 (略) 交通运输局关 (略) “十四五”期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发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贵交发〔2023〕33 号)文件精神, (略) 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范围和对象

在**日至**日期间, (略) 城区范围内 (略) 公交车。

二、补助资金发放标准

(一)运营补贴分配标准

存量车辆2022年运营里程达到2万公里以上(含2万公里)的,按12个月计算运营时间,年运营里程低于2万公里的不补;新增车辆不足一年的,以实际运营时间按月折算运营里程,月均运营里程达到1667公里以上(含1667公里)的,按1个月计算运营时间,月均运营里程低于1667公里的不补。

2022年度, (略) (略) 公交车运营补助*元,实际运营标台月数合计为943.2标台?月,每标台?月补助金额为*元/943.2标台?月=1736(元/标台?月),各公交企业运营补贴金额详见附件1。

(二)安全补贴分配标准

对发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造成每死亡1人的,予以企业扣减5%的运营补贴,死亡2人的,予以企业扣减10%的运营补贴,依此类推,死亡人数达5人及以上的,不予发放运营补贴。扣减的运营补贴用于奖励其他未发生同等以上责任致人死亡交通事故的企业车辆。

202 (略) (略) 公交车安全补助金额 (略) 交通运输部门分配数额为4800元,实际运营标台月数合计为943.2标台?月,每标台?月补助金额为4800元/943.2标台·月)=5.09(元/标台?月),各公交企业运营补贴金额详见附件1。

三、补助资金发放程序

(一) (略) 公交车企业核准应享受补贴的车辆营运信息,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 (略) (略) 公交车企业向辖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2022年 (略) 公交车经营者运营补助发放登记表》(附件2)(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五份)、《2022年 (略) 公交车运营补助专项资金发放汇总表》(附件3)和《2022年 (略) 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发放审核表》(附件4),并提供车辆行驶里程等车辆营运相关佐证材料。

(三) (略) 交通运输主管 (略) (略) 公交车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形成《2022年 (略) 公交车运营补助专项资金发放汇总表》(附件3)。 (略) 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上报《2022年 (略) 公交车运营补助专项资金发放汇总表》(附件3)。

(四) (略) 对辖区 (略) 公交车企业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 (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发放到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程序公开透明,张榜公示监督。 (略) 公交车企业要如实申报享受补贴的有关材料,市交通运输局要认真核实,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可靠。补贴政策、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应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做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对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要张榜公示,接受监督。市交通运输局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号码,方便群众监督。

(二)地方负责落实,部门各司其职。 (略) 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的具体 (略) 财政、交通运输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核实、统计、发放、监督本行业的补贴资金,保障数据真实可靠,及时发放补贴资金。

(三)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企业)要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管理,不得截留、挪用,不得强制以补贴款抵扣任何款项。对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并配合审计、纪检等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并按规定上报资金拨付和使用结果。

市交通运输局监督电话:*,*。

附件:1.202 (略) (略) 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2年 (略) 公交车经营者运营补助发放登记表

3.2022 (略) 公交车运营补助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

4.2022年 (略) 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发放审核表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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