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天府新区号、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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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天府新区号、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眉山天府新区2023(TR)-18号、2023(TR)-37号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2023(TR)-18号、2023(TR)-37号地 (略) (略) 仁寿县视高街道环天快速通道两侧,其中包括2023(TR)-18号地块、2023(TR)-37号地块共2个地块,占地面积共53176.86平方米,主要为道路两侧的绿地,延绵长度约8.2公里,该地块原为耕地、农户。根据《眉山天府新区划拨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天府眉规设〔2023〕15号和天府眉规设〔2023〕20号),2023(TR)-18号地块规划为G1(公园绿地),2023(TR)-37号地块规划为G(绿地与广场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海分类指南(试行)》结合GB50137-2011中对用地性质描述,确认本项目2个地块用地性质属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中的防护绿地,对照GB36600-2018为第二类用地。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内历史不存在规模化养殖场、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较小。

地块周边区域地下水不使用,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未受到污染;地块500m范围内存在居民区、学校、耕地和地表水体等敏感目标;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有工业企业,经分析对本地块的污染影响较小可忽略不计。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受污染的可能极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评估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二类用地使用。

眉山天府新区2023(TR)-18号、2023(TR)-37号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2023(TR)-18号、2023(TR)-37号地 (略) (略) 仁寿县视高街道环天快速通道两侧,其中包括2023(TR)-18号地块、2023(TR)-37号地块共2个地块,占地面积共53176.86平方米,主要为道路两侧的绿地,延绵长度约8.2公里,该地块原为耕地、农户。根据《眉山天府新区划拨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天府眉规设〔2023〕15号和天府眉规设〔2023〕20号),2023(TR)-18号地块规划为G1(公园绿地),2023(TR)-37号地块规划为G(绿地与广场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海分类指南(试行)》结合GB50137-2011中对用地性质描述,确认本项目2个地块用地性质属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中的防护绿地,对照GB36600-2018为第二类用地。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内历史不存在规模化养殖场、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较小。

地块周边区域地下水不使用,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未受到污染;地块500m范围内存在居民区、学校、耕地和地表水体等敏感目标;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有工业企业,经分析对本地块的污染影响较小可忽略不计。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受污染的可能极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评估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二类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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