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众兴砼外加剂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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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众兴砼外加剂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1地块概况

肥 (略) (略) 肥东县撮镇 (略) 西侧地块,地块购置面积为7745m2,公司于2006年投资*元形成年产1500吨萘系减水剂的生产项目。近年来,随着国家及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环保等企业行为的重视,合肥 (略) 原用工业萘生产成萘系高效减水剂的工艺在国内虽然已经很成熟,但是,这个过程要用到工业锅炉升温(烧煤产生的烟会对环境生生不良影响)、磺化和缩合过程,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也是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危险工艺”,签于多方面考虑,该公司决定停掉此生产线,改造转产为更环保、安全性能更高的脂肪族高效减水剂及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合肥 (略) 投资*元在合成车间建设合成脂肪族高效减水剂和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母液生产线各一条,形成年产*吨混凝土外加剂母液的生产能力。其中,聚羧酸母液*吨,脂肪族母液*吨。合成车间年产*吨母液中聚羧酸和脂肪族母液各卖出*吨,剩下的*吨聚羧酸母液和*吨脂肪族母液在复配车间里分别复配成*吨的聚羧酸高性能缩水剂和3.*吨的脂肪族高效缩水剂。合肥 (略) 一直生产至2015年11月,2015年年底,公司过渡性环评到期后不再进行母液的合成生产,但仍有部分复配和销售行为,至2018年年中停产。

2调查范围

调查地块总面积7745m2,根据地块原有的平面布置图,厂区主要建筑包括2栋生产车间、一栋综合仓库、一个原料储罐区、一个成品储罐区及办公辅助设施,同时厂区还设配电房、事故池、消防水池等。

本次场地调查主要为合肥 (略) 厂区范围,由于合肥 (略) 的初期雨水未收集,初期雨水沿厂区北侧的沟渠向西排放至西侧的池塘,考虑初期雨水对沟渠附近的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故本次调查范围合肥 (略) 厂区及初期雨水排放至西侧的池塘段的沟渠,合肥 (略) 位于肥东县撮 (略) 西侧, (略) 95m为义和家园, (略) (已经拆除),北为 (略) , (略) 。本项目场地调查区域中心经纬度为117.*、中心纬度为31.*。

3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本项目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搜集与分析、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初步对场地进行了污染识别,并对场地潜在污染情况分析如下:

(1)场地的基本信息:本次环境调查的地块为合肥 (略) (略) 肥东县撮 (略) 西侧的地块,2004年合肥 (略) 购置肥东县撮 (略) 西侧的地块,地块购置面积为7745m2。

(2)公司于2004年投资*元形成年产1500吨萘系减水剂的生产项目,该项目于2011停产。

(3)合肥 (略) 于2012年投资*元在合成车间建设合成脂肪族高效减水剂和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母液生产线各一条,形成年产*吨混凝土外加剂母液的生产能力。其中,聚羧酸母液*吨,脂肪族母液*吨。合成车间年产*吨母液中聚羧酸和脂肪族母液各卖出*吨,剩下的*吨聚羧酸母液和*吨脂肪族母液在复配车间里分别复配成*吨的聚羧酸高性能缩水剂和3.*吨的脂肪族高效缩水剂。合肥 (略) 一直生产至2015年11月,2015年年底,公司过渡性环评到期后不再进行母液的合成生产,但仍有部分复配和销售行为,至2018年年中停产。

(4)2004年至2019年厂区主要建筑包括2栋生产车间、一栋综合仓库、一个原料储罐区、一个成品储罐区及办公辅助设施,同时厂区还设配电房、事故池、消防水池等,目前合肥 (略) 地块内所有建筑物均已经拆除。

(5)场地内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原辅料、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泄露或撒漏可能通过大气沉降、纵向迁移的方式影响场地内土壤和地下水,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本项目重点关注生产区、仓库区和废水废物处理区。根据前期调查确定的场地内现有的和历史上原有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储放、污染排放及处理等过程中产生的潜在污染物,项目可能涉及的污染物萘、*醛、*酮、pH等,项目有可能受到有机物污染和酸碱污染。

(6)场地关注污染物: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附录B推荐的常见地块类型及特征污染物中“制造业”中“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的污染因子中潜在特征污染物类型”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5.2.1条:“表1中所列项目为初步调查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物风险筛选的必测项目”。因此,本次场地调查土壤监测因子选取《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45项基本项目和特征污染物pH值、*醛和*酮等。

地下水监测因子参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2017),对地下水中的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总大肠菌群、氨氮、氟化物、汞、砷、镉、六价铬、铜、锌、镍和铅等常规因子进行检测分析,同时加测*醛、*酮和VOCs。

4调查结论

本次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13处(含1处对照点),地下水监测点5处(含1处对照点),本次调查对场地内可能受到污染的土壤和地下水均进行了采样分析,较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了该场地的环境质量状况。

(1)土壤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调查结果,合肥 (略) 场地内土壤样品各项监测因子指标良好,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符合第一类用地的要求。

(2)地下水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调查结果,合肥 (略) 地块所在的地下水所有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

综上,本次初步调查结果表明,合肥 (略) 场地内各土壤污染物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地下水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要求。故本次调查认为该地块无需进行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及土壤修复工作,本次场地调查范围内土地满足第一类用地的要求。

合肥 (略) 场地调查报告.pdf


1地块概况

肥 (略) (略) 肥东县撮镇 (略) 西侧地块,地块购置面积为7745m2,公司于2006年投资*元形成年产1500吨萘系减水剂的生产项目。近年来,随着国家及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环保等企业行为的重视,合肥 (略) 原用工业萘生产成萘系高效减水剂的工艺在国内虽然已经很成熟,但是,这个过程要用到工业锅炉升温(烧煤产生的烟会对环境生生不良影响)、磺化和缩合过程,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也是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危险工艺”,签于多方面考虑,该公司决定停掉此生产线,改造转产为更环保、安全性能更高的脂肪族高效减水剂及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合肥 (略) 投资*元在合成车间建设合成脂肪族高效减水剂和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母液生产线各一条,形成年产*吨混凝土外加剂母液的生产能力。其中,聚羧酸母液*吨,脂肪族母液*吨。合成车间年产*吨母液中聚羧酸和脂肪族母液各卖出*吨,剩下的*吨聚羧酸母液和*吨脂肪族母液在复配车间里分别复配成*吨的聚羧酸高性能缩水剂和3.*吨的脂肪族高效缩水剂。合肥 (略) 一直生产至2015年11月,2015年年底,公司过渡性环评到期后不再进行母液的合成生产,但仍有部分复配和销售行为,至2018年年中停产。

2调查范围

调查地块总面积7745m2,根据地块原有的平面布置图,厂区主要建筑包括2栋生产车间、一栋综合仓库、一个原料储罐区、一个成品储罐区及办公辅助设施,同时厂区还设配电房、事故池、消防水池等。

本次场地调查主要为合肥 (略) 厂区范围,由于合肥 (略) 的初期雨水未收集,初期雨水沿厂区北侧的沟渠向西排放至西侧的池塘,考虑初期雨水对沟渠附近的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故本次调查范围合肥 (略) 厂区及初期雨水排放至西侧的池塘段的沟渠,合肥 (略) 位于肥东县撮 (略) 西侧, (略) 95m为义和家园, (略) (已经拆除),北为 (略) , (略) 。本项目场地调查区域中心经纬度为117.*、中心纬度为31.*。

3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本项目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搜集与分析、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初步对场地进行了污染识别,并对场地潜在污染情况分析如下:

(1)场地的基本信息:本次环境调查的地块为合肥 (略) (略) 肥东县撮 (略) 西侧的地块,2004年合肥 (略) 购置肥东县撮 (略) 西侧的地块,地块购置面积为7745m2。

(2)公司于2004年投资*元形成年产1500吨萘系减水剂的生产项目,该项目于2011停产。

(3)合肥 (略) 于2012年投资*元在合成车间建设合成脂肪族高效减水剂和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母液生产线各一条,形成年产*吨混凝土外加剂母液的生产能力。其中,聚羧酸母液*吨,脂肪族母液*吨。合成车间年产*吨母液中聚羧酸和脂肪族母液各卖出*吨,剩下的*吨聚羧酸母液和*吨脂肪族母液在复配车间里分别复配成*吨的聚羧酸高性能缩水剂和3.*吨的脂肪族高效缩水剂。合肥 (略) 一直生产至2015年11月,2015年年底,公司过渡性环评到期后不再进行母液的合成生产,但仍有部分复配和销售行为,至2018年年中停产。

(4)2004年至2019年厂区主要建筑包括2栋生产车间、一栋综合仓库、一个原料储罐区、一个成品储罐区及办公辅助设施,同时厂区还设配电房、事故池、消防水池等,目前合肥 (略) 地块内所有建筑物均已经拆除。

(5)场地内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原辅料、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泄露或撒漏可能通过大气沉降、纵向迁移的方式影响场地内土壤和地下水,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本项目重点关注生产区、仓库区和废水废物处理区。根据前期调查确定的场地内现有的和历史上原有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储放、污染排放及处理等过程中产生的潜在污染物,项目可能涉及的污染物萘、*醛、*酮、pH等,项目有可能受到有机物污染和酸碱污染。

(6)场地关注污染物: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附录B推荐的常见地块类型及特征污染物中“制造业”中“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的污染因子中潜在特征污染物类型”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5.2.1条:“表1中所列项目为初步调查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物风险筛选的必测项目”。因此,本次场地调查土壤监测因子选取《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45项基本项目和特征污染物pH值、*醛和*酮等。

地下水监测因子参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2017),对地下水中的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总大肠菌群、氨氮、氟化物、汞、砷、镉、六价铬、铜、锌、镍和铅等常规因子进行检测分析,同时加测*醛、*酮和VOCs。

4调查结论

本次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13处(含1处对照点),地下水监测点5处(含1处对照点),本次调查对场地内可能受到污染的土壤和地下水均进行了采样分析,较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了该场地的环境质量状况。

(1)土壤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调查结果,合肥 (略) 场地内土壤样品各项监测因子指标良好,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符合第一类用地的要求。

(2)地下水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调查结果,合肥 (略) 地块所在的地下水所有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

综上,本次初步调查结果表明,合肥 (略) 场地内各土壤污染物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地下水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要求。故本次调查认为该地块无需进行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及土壤修复工作,本次场地调查范围内土地满足第一类用地的要求。

合肥 (略) 场地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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