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4日-6月28日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国道G219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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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4日-6月28日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国道G219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国道G219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6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9-*(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思茅区园*路7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道G219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

(略) 江城县、红河州绿春县境内

(略) 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


北京国环 (略)

改扩建工程起点位于西双版纳州勐 (略) 江城县交界处(红桥以南3.5km左右)K0+000处,接国道 G219 线云南勐腊(勐醒)至红桥段终点,终点设置于普洱红河交界处李仙江下桥北岸(止点桩号K119+129)。线路整体由南向北走线,路线全长120.851km(含利用既有思江二级路48.575km),其中江城县境内长120.686km、绿春县境内长129m。改扩建路段线全长72.276km,(红桥至整董段长18.488km、江城至龙箐沟全长21.11km;龙箐沟至李仙江全长31.678km),其中新建路线里程长14.08km,改扩建路线里程长58.196km,完全利用段长48.575km。项目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新建段为:K65+515~K72+355、K90+400~K95+000、K101+500~K102+740、K112+240~K114+640共计14.08km,其余段为改扩建段,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12m。K65+515~K72+355.394(江城县至国庆乡段)路基宽度为12.0m,其它路段路基宽度为8.5m。本项目共设置桥梁2249.04m/25 座(新建2043.04m/24 座,加固改造桥206m/1座)。其中大桥:1410.85m/9 座,中桥:838.19m/15座,全线共设涵洞211道。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79.27公顷,其中,永久占地总面积153.77公顷,临时占地总面积25.50公顷。工程总投资*.00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34%。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车辆运输扬尘、尾气、运营期大汽车尾气及沿线服务设施厨房内产生的油烟废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施工营地生活污水、运营期沿线服务设施管理服务人员和司乘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地下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隧道施工可能对沿线村庄饮用泉点及隧道周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

(四)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和施工期运输车辆、运营期车辆噪声会对周围声环境及保护目标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土石方,运营期沿线服务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一定影响

(六)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弃渣、施工场地布设等临时工程设施以及公路建设将改变土地原有使用性质,将会使沿线的植被受到破坏、农田损失、生态系统和景观受影响、加剧水土流失。

(七)环境风险影响。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尤其是发生危险物品泄漏事故或翻入河中,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通知》(云环发〔2021〕6号)文件要求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全线集中设置拌合站,采用先进的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拌合站站场设置远离环境空气敏感点,对施工道路和运输材料道路定期洒水,及时清扫路面,经过村庄及人口密集区的施工道路应采用不易产尘的物料进行硬化。施工工地内堆放建筑材料,应按照“粉状入仓、块状入棚”的原则。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篷布,料场远离居民点并遮盖。合理设置弃渣场,弃渣场应远离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环境敏感区。拟设置的拌合站需按环评要求进行选址,并采取严格的防尘措施。加强公路两侧绿化,采用一些具有良好空气净化作用的植物作为两侧的绿化带以吸收尾气。运行期定期组织对路面进行清扫,加强对隧道通风设备的维修、管护,辅助设施的厨房应配备油烟净化设施。严格执行环境空气监测计划。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等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桥墩施工期尽量选在枯水期,施工完毕将钻渣及时清理,禁止将施工固体废物、废油、废水等弃入水体;堆放场地不得设在水体岸边,并采取遮盖措施,减少冲刷影响;对混凝土生产废水、搅拌车冲洗废水进行沉淀处理,沉淀后的废水回用不外排。沿线附属设施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后用于场区及公路周边绿化浇灌或化粪池收集后农肥施用,不外排。同时,降雨时期,处理后的污水排入储水池,待晴天回用。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关注沿线居民饮用水情况,特别在线路有变化的情况下,应对线路两侧200m范围内饮用水源进行排查,提前采取措施以保证居民用水。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进行施工噪声的控制,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爆破时间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在场区靠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侧设置移动声屏障,减小对保护目标的噪声影响。严格控制沿线国土空间规划,不在线路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声环境敏感地区的路段,对于路基的处理采取加强措施,保证在道路营运期不发生下沉、裂缝、凹凸不平等而增加车辆行驶噪声。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工程施工弃方全部堆存于规划设置的弃渣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或用于场地平整,其余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六)降低生态环境影响措施。施工期严禁越界施工;加强对原生植被重点分布路段的保护,严禁工程随坡弃渣或边挖边弃的野蛮施工行为。严格控制项目临时建设用地,施工道路尽量利用既有乡村道路,特别是砂石料场、取土场和弃渣场“三场”不得设计在保护区内。对深挖路段在技术经济比较的基础上,尽量考虑设置挡墙、护坡、护脚等防护设施,缩短边坡长度,节约保护区内用地,以减少公路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应加强公路沿线亚洲象活动情况的监测,制定公路沿线亚洲象及其 栖息地监测计划和实施方案,实时监测公路沿线 1km 范围内亚洲象的活动情况,进行及时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亚洲象进入公路内造成的人象冲突。做好公路边坡及弃渣场地、施工便道、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时场地的生态修复工作,公路管理及养护部门应加强管理和宣传教育,确保植被不受破坏。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工程占用林地须按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或补偿措施,降低影响。

(七)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在全部跨越及伴行水体路段两侧安装加强型防撞栏、防撞墩等。红桥 K3+647、弯担河桥 K72+773、么等中桥 K73+484 需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沉淀池。径流事故收集池均应采取防渗措施。加强道路管理、维护和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国道G219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6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9-*(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思茅区园*路7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道G219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

(略) 江城县、红河州绿春县境内

(略) 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


北京国环 (略)

改扩建工程起点位于西双版纳州勐 (略) 江城县交界处(红桥以南3.5km左右)K0+000处,接国道 G219 线云南勐腊(勐醒)至红桥段终点,终点设置于普洱红河交界处李仙江下桥北岸(止点桩号K119+129)。线路整体由南向北走线,路线全长120.851km(含利用既有思江二级路48.575km),其中江城县境内长120.686km、绿春县境内长129m。改扩建路段线全长72.276km,(红桥至整董段长18.488km、江城至龙箐沟全长21.11km;龙箐沟至李仙江全长31.678km),其中新建路线里程长14.08km,改扩建路线里程长58.196km,完全利用段长48.575km。项目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新建段为:K65+515~K72+355、K90+400~K95+000、K101+500~K102+740、K112+240~K114+640共计14.08km,其余段为改扩建段,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12m。K65+515~K72+355.394(江城县至国庆乡段)路基宽度为12.0m,其它路段路基宽度为8.5m。本项目共设置桥梁2249.04m/25 座(新建2043.04m/24 座,加固改造桥206m/1座)。其中大桥:1410.85m/9 座,中桥:838.19m/15座,全线共设涵洞211道。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79.27公顷,其中,永久占地总面积153.77公顷,临时占地总面积25.50公顷。工程总投资*.00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34%。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车辆运输扬尘、尾气、运营期大汽车尾气及沿线服务设施厨房内产生的油烟废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施工营地生活污水、运营期沿线服务设施管理服务人员和司乘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地下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隧道施工可能对沿线村庄饮用泉点及隧道周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

(四)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和施工期运输车辆、运营期车辆噪声会对周围声环境及保护目标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土石方,运营期沿线服务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一定影响

(六)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弃渣、施工场地布设等临时工程设施以及公路建设将改变土地原有使用性质,将会使沿线的植被受到破坏、农田损失、生态系统和景观受影响、加剧水土流失。

(七)环境风险影响。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尤其是发生危险物品泄漏事故或翻入河中,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通知》(云环发〔2021〕6号)文件要求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全线集中设置拌合站,采用先进的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拌合站站场设置远离环境空气敏感点,对施工道路和运输材料道路定期洒水,及时清扫路面,经过村庄及人口密集区的施工道路应采用不易产尘的物料进行硬化。施工工地内堆放建筑材料,应按照“粉状入仓、块状入棚”的原则。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篷布,料场远离居民点并遮盖。合理设置弃渣场,弃渣场应远离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环境敏感区。拟设置的拌合站需按环评要求进行选址,并采取严格的防尘措施。加强公路两侧绿化,采用一些具有良好空气净化作用的植物作为两侧的绿化带以吸收尾气。运行期定期组织对路面进行清扫,加强对隧道通风设备的维修、管护,辅助设施的厨房应配备油烟净化设施。严格执行环境空气监测计划。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等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桥墩施工期尽量选在枯水期,施工完毕将钻渣及时清理,禁止将施工固体废物、废油、废水等弃入水体;堆放场地不得设在水体岸边,并采取遮盖措施,减少冲刷影响;对混凝土生产废水、搅拌车冲洗废水进行沉淀处理,沉淀后的废水回用不外排。沿线附属设施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后用于场区及公路周边绿化浇灌或化粪池收集后农肥施用,不外排。同时,降雨时期,处理后的污水排入储水池,待晴天回用。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关注沿线居民饮用水情况,特别在线路有变化的情况下,应对线路两侧200m范围内饮用水源进行排查,提前采取措施以保证居民用水。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进行施工噪声的控制,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爆破时间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在场区靠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侧设置移动声屏障,减小对保护目标的噪声影响。严格控制沿线国土空间规划,不在线路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声环境敏感地区的路段,对于路基的处理采取加强措施,保证在道路营运期不发生下沉、裂缝、凹凸不平等而增加车辆行驶噪声。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工程施工弃方全部堆存于规划设置的弃渣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或用于场地平整,其余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六)降低生态环境影响措施。施工期严禁越界施工;加强对原生植被重点分布路段的保护,严禁工程随坡弃渣或边挖边弃的野蛮施工行为。严格控制项目临时建设用地,施工道路尽量利用既有乡村道路,特别是砂石料场、取土场和弃渣场“三场”不得设计在保护区内。对深挖路段在技术经济比较的基础上,尽量考虑设置挡墙、护坡、护脚等防护设施,缩短边坡长度,节约保护区内用地,以减少公路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应加强公路沿线亚洲象活动情况的监测,制定公路沿线亚洲象及其 栖息地监测计划和实施方案,实时监测公路沿线 1km 范围内亚洲象的活动情况,进行及时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亚洲象进入公路内造成的人象冲突。做好公路边坡及弃渣场地、施工便道、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时场地的生态修复工作,公路管理及养护部门应加强管理和宣传教育,确保植被不受破坏。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工程占用林地须按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或补偿措施,降低影响。

(七)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在全部跨越及伴行水体路段两侧安装加强型防撞栏、防撞墩等。红桥 K3+647、弯担河桥 K72+773、么等中桥 K73+484 需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沉淀池。径流事故收集池均应采取防渗措施。加强道路管理、维护和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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