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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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略) 宝山区顾村大型居住社区*单元0311-03地块(以下简称“地块”) (略) 宝山区顾村镇,东至0311-02地块和0311-04地块,南至0311-02地块,西至0311-02地块,北 (略) ,占地面积为*.5m2。本地块历史上主要是农用地、河道、工业企业;目前地块为空地,地块四周设置围挡,有专人看管地块。根据规划文件《 (略) 宝山区顾村大型居住社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未来规划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3),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类型,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0701城镇住宅用地。

前期调查工作

2017年6月~8月初步调查工作(通过专家评审):上海纺织建 (略) 对该地块开展环境初步调查工作。报告结论:土壤参照《 (略) 地块土壤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2015)敏感用地筛选值,SS-8点位表层土壤中铊检测结果超标16.75倍,铅超标1.92倍;点位SS-6表层铅超标1.63倍;SS-13点位表层和深层土壤中汞超标倍数分别为0.25和0.18倍。点位SS-2、SS-5、SS-10表层土壤苯并(a)蒽分别超标2.5、2.5、4.5倍;点位SS-5和SS-10表层土壤苯并(a)芘超标0.5、1.5倍。点位SS-10表层土壤苯并(b)荧蒽超标0.71倍;点位SS-5表层土壤石油烃(C>16)超标6.8倍。地下水GW-1样品中石油烃超过《荷兰地下水干预值》2.12倍;GW-5地下水样品石油烃超标56.28倍,挥发性有机物顺式-1,2-二氯*烯、苯、*苯和二*苯(总量)超过《地下水水质标准》(DZ/T 0290-2015)Ⅲ类标准限值11.1、0.9、0.48和0.77倍,半挥发性有机物萘超标0.16倍,2-*基萘超《美国爱荷华州土壤和地下水标准》0.29倍。检出数据对比现行标准结论:土壤中的石油烃C10-C40、苯并(a)芘、重金属铅检测结果参照最新实施的《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 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重金属铊检测结果参照风评推导出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石油烃C10-C40、顺式-1,2-二氯*烯检测结果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IV类标准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2-*基萘检测结果参照《美国爱荷华州土壤和地下水标准》中保护性地下水资源所对应的限值。调查结果表明土壤点位SS-5-0.2的石油烃C10-C40和苯并(a)芘检测结果分别超标2.74和0.09倍,SS-8-0.2的铅和铊检测结果分别超标0.02和6.09倍,SS-10-0.2的苯并(a)芘检测结果超标0.82倍,其余检测指标未超标;GW-1点位地下水中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超标2.12倍,GW-5点位地下水中顺式-1,2-二氯*烯、2-*基萘和石油烃C10-C40的检测结果分别超标9.08、0.29和4.78倍,其余检测指标未超标。

2019年6月~2020年6月详细调查工作(通过专家评审):上海纺织建 (略) 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报告结论:土壤所有检出物的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项目除了石油烃之外,其余检测指标均低于检出限,石油烃检出浓度均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020年6月~9月风险评估工作(第一次评审未通过):上海纺织建 (略) 对该地块开展土境污染状况风险评估工作。专家组认为:地块发生扰动,使得前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结果不足以支撑风险评估的要求,不予通过。

2021年8月~2023年3月风险评估工作(含补充调查工作,通过专家评审):上海纺织建 (略) 对该地块开展第二次土境污染状况风险评估工作(含补充调查)。报告结论:该地块土壤、地下水均无超标情况(除了铊,但铊未超背景值),即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未超过人体健康风险,因此,无需进一步开展后续工作。

2023年报告质量抽查工作(未通过抽查): (略) 生态环境局对本地块开展抽查。检测结果发现,1个包气带土壤样品中苯并(a)芘检测值为1.4mg/kg,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超标1.55倍。

受上海地产 (略) 委托,宝武集团 (略) 于2023年12月对本项目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组于2023年12月~2024年5月对本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确定了地块及周边的基本情况。

2002年以前,地块主要为农用地和河流(占地面积约3500m2,深度约3m);2002年开始,地块内南部新建上海 (略) (占地面积约2500m2),北部部分区域为空地;2008年,地块内河道被填埋(面积约3500m2,深度约3m,方量约*m3,回填土来自地块内上海 (略) 企业建设的地基土),地块内西北部成为绿地(占地面积约9900m2),地块内东北部 (略) 用地(占地面积约1870m2),南部是上海 (略) 用地(有所扩建,占地面积约7400m2),北部成为上海 (略) 用地(占地面积约2600m2);2009年,地块内北部新增南通 (略) 用地(占地面积约3930m2;2010年,地块内南通 (略) 、上海 (略) 在各自厂区用地范围内扩建厂房;2011年,地块内上海 (略) 在厂区用地范围内扩建厂房;2017年,地块内除上海 (略) 小部分厂房建筑物未拆除,其余厂房建筑物均拆除平整;2018年,地块内所有建筑物全部被拆除,地块地面进行平整(含地面建筑垃圾、木材废料、空油漆桶和油桶、废弃的储油池、绿地);2019年,地块南侧部分区域建筑垃圾清挖、外运对地块产生扰动,清挖面积约为480m2,清挖外运深度约为0.5-3.0m,共外运方量约为1200m3,回填土来源于宝山区潘泾社区*单元07C-04地块,该地块备案版初调报告(2018年8月)显示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居住用地(敏感用地)使用要求;2021年,地块四周设置围墙进行阻挡;2022年至今,地块为闲置空地。

地块内历史企业不属于《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中的15类活动的疑似污染地块企业。

地块周边历史企业涉及装卸搬运和仓储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等多种行业类型。根据调查分析,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企业均不涉及《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中的15类活动的疑似污染地块企业。

经过对获取资料的分析及潜在污染识别,本项目地块历史2002年-2017年地块内主要为工业用地,其生产活动均可能会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第一阶段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存在《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沪环土[2020]62号)初步调查工作流程中第(1)条“历史上曾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第(2)条“历史上曾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第(4)条历史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和第(5)条“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因此本项目地块需开展第二阶段的初步采样等后续调查工作。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1)采样调查方案

结合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结果以及前期调查工作成果分析,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了20个土壤监测点位和10口地下水监测井,1个地表水和底泥监测点。在地块外北侧距地块边界约850m处布设了1个土壤和地下水复合对照点,该区域历史和现状均为农用地。土壤监测点钻孔深度和地下水监测井建井深度为6.0~9.0m(仅S3/W3点位钻探深度为9.0m,其余点位钻探深度均为6.0m)。

项目组2024年5月13日-14日对21个土壤监测点(含对照点)进行了现场钻探采样,2024年5月13日-16日对11个地下水监测点(含对照点)进行了监测井建设、洗井及采样。本次共采集了90个土壤样品(包括3个对照点样品和9个平行样),采集了12个地下水样品(包括1个对照点样品和1个平行样),采集了1个地表水样品,1个底泥样品;同时,按照现场质控要求,采集了2个设备淋洗样品、4个运输空白样品和4个全程序空白样。本次采集的所有样品均送至具有CMA和CNAS资质的上海 (略) 进行检测分析。

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包括: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1中45项基本项目、表2中19项(重金属4项、VOCs4项、SVOCs10项、石油烃(C10-C40)),以及S9对应深度的土壤样品加测铊

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包括: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1中45项基本项目、表2中19项(重金属4项、VOCs4项、SVOCs10项、石油烃(C10-C40)),以及S6/W6地下水样品加测2-*基萘。

(2)调查结果

土壤样品:pH值为7.85~9.86,偏碱性,石油烃(C10~C40)、重金属(铅、镍、镉、铜、汞、铍、钴、钒)均有检出,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样品中S9-3中的重金属铊检出值为0.46mg/kg,低于风评推导出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样品S12-2中的重金属砷检出值为41.4mg/kg和锑检出值为24.9mg/kg,均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超标倍数分别为1.07倍和0.25倍。除S12-2土壤样品外,其余土壤样品中砷和锑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检出,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样品S6-1、S6-2和S7-2中的苯并(a)芘检出值分别为1.1mg/kg、1.1mg/kg、1.2mg/kg,均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超标倍数分别为1.00倍、1.00倍和1.18倍。地块内S6-1、S6-2和S7-2土壤样品中萘检出值为0.23~0.58mg/kg,苯并(a)蒽检出值为0.8~1.3mg/kg,?检出值为1.1~1.2mg/kg,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检出值为0.4~2.1mg/kg,苯并(b)荧蒽检出值为1.5~1.6mg/kg,苯并(k)荧蒽检出值为0.6mg/kg,茚并(1,2,3-cd)芘检出值为0.6~1.0mg/kg,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重金属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地下水样品:pH值为7.2~8.2,重金属(铅、铍、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含2-*基萘)均未检出。重金属(镉、汞、镍、锑、铜、砷、钴、钒)和石油烃(C10-C40)有检出,但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Ⅳ类水标准及《 (略) 建设用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历次调查结果汇总

由于本地块在2018-2019年期间涉及地块平整、建筑垃圾外运情况,故此2017年初调和2019年详调的调查点位及样品不能代表本地块的最新状况。

地块四周围挡于2020年8月全面完成,此后地块内未发生明显扰动,故此2023年第二次风评(补充调查)工作的调查点位及样品、2023年质量抽查采样点位及样品以及本次调查点位及样品能够代表本地块的最新状况。

汇总能够代表本地块最新点位的检出数据显示,2023年第二次风评(补充调查)中土壤点位BC-JMS-7铊检出值超计算风控值(低于《中国元素背景值(2019)》),2023年质量抽查中土壤点位SW-1苯并(a)芘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次调查中土壤点位S6、S7和S12苯并(a)芘和重金属(砷和锑)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需要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0311-

(略) 宝山区顾村大型居住社区*单元0311-03地块(以下简称“地块”) (略) 宝山区顾村镇,东至0311-02地块和0311-04地块,南至0311-02地块,西至0311-02地块,北 (略) ,占地面积为*.5m2。本地块历史上主要是农用地、河道、工业企业;目前地块为空地,地块四周设置围挡,有专人看管地块。根据规划文件《 (略) 宝山区顾村大型居住社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未来规划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3),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类型,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0701城镇住宅用地。

前期调查工作

2017年6月~8月初步调查工作(通过专家评审):上海纺织建 (略) 对该地块开展环境初步调查工作。报告结论:土壤参照《 (略) 地块土壤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2015)敏感用地筛选值,SS-8点位表层土壤中铊检测结果超标16.75倍,铅超标1.92倍;点位SS-6表层铅超标1.63倍;SS-13点位表层和深层土壤中汞超标倍数分别为0.25和0.18倍。点位SS-2、SS-5、SS-10表层土壤苯并(a)蒽分别超标2.5、2.5、4.5倍;点位SS-5和SS-10表层土壤苯并(a)芘超标0.5、1.5倍。点位SS-10表层土壤苯并(b)荧蒽超标0.71倍;点位SS-5表层土壤石油烃(C>16)超标6.8倍。地下水GW-1样品中石油烃超过《荷兰地下水干预值》2.12倍;GW-5地下水样品石油烃超标56.28倍,挥发性有机物顺式-1,2-二氯*烯、苯、*苯和二*苯(总量)超过《地下水水质标准》(DZ/T 0290-2015)Ⅲ类标准限值11.1、0.9、0.48和0.77倍,半挥发性有机物萘超标0.16倍,2-*基萘超《美国爱荷华州土壤和地下水标准》0.29倍。检出数据对比现行标准结论:土壤中的石油烃C10-C40、苯并(a)芘、重金属铅检测结果参照最新实施的《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 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重金属铊检测结果参照风评推导出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石油烃C10-C40、顺式-1,2-二氯*烯检测结果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IV类标准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2-*基萘检测结果参照《美国爱荷华州土壤和地下水标准》中保护性地下水资源所对应的限值。调查结果表明土壤点位SS-5-0.2的石油烃C10-C40和苯并(a)芘检测结果分别超标2.74和0.09倍,SS-8-0.2的铅和铊检测结果分别超标0.02和6.09倍,SS-10-0.2的苯并(a)芘检测结果超标0.82倍,其余检测指标未超标;GW-1点位地下水中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超标2.12倍,GW-5点位地下水中顺式-1,2-二氯*烯、2-*基萘和石油烃C10-C40的检测结果分别超标9.08、0.29和4.78倍,其余检测指标未超标。

2019年6月~2020年6月详细调查工作(通过专家评审):上海纺织建 (略) 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报告结论:土壤所有检出物的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项目除了石油烃之外,其余检测指标均低于检出限,石油烃检出浓度均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020年6月~9月风险评估工作(第一次评审未通过):上海纺织建 (略) 对该地块开展土境污染状况风险评估工作。专家组认为:地块发生扰动,使得前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结果不足以支撑风险评估的要求,不予通过。

2021年8月~2023年3月风险评估工作(含补充调查工作,通过专家评审):上海纺织建 (略) 对该地块开展第二次土境污染状况风险评估工作(含补充调查)。报告结论:该地块土壤、地下水均无超标情况(除了铊,但铊未超背景值),即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未超过人体健康风险,因此,无需进一步开展后续工作。

2023年报告质量抽查工作(未通过抽查): (略) 生态环境局对本地块开展抽查。检测结果发现,1个包气带土壤样品中苯并(a)芘检测值为1.4mg/kg,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超标1.55倍。

受上海地产 (略) 委托,宝武集团 (略) 于2023年12月对本项目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组于2023年12月~2024年5月对本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确定了地块及周边的基本情况。

2002年以前,地块主要为农用地和河流(占地面积约3500m2,深度约3m);2002年开始,地块内南部新建上海 (略) (占地面积约2500m2),北部部分区域为空地;2008年,地块内河道被填埋(面积约3500m2,深度约3m,方量约*m3,回填土来自地块内上海 (略) 企业建设的地基土),地块内西北部成为绿地(占地面积约9900m2),地块内东北部 (略) 用地(占地面积约1870m2),南部是上海 (略) 用地(有所扩建,占地面积约7400m2),北部成为上海 (略) 用地(占地面积约2600m2);2009年,地块内北部新增南通 (略) 用地(占地面积约3930m2;2010年,地块内南通 (略) 、上海 (略) 在各自厂区用地范围内扩建厂房;2011年,地块内上海 (略) 在厂区用地范围内扩建厂房;2017年,地块内除上海 (略) 小部分厂房建筑物未拆除,其余厂房建筑物均拆除平整;2018年,地块内所有建筑物全部被拆除,地块地面进行平整(含地面建筑垃圾、木材废料、空油漆桶和油桶、废弃的储油池、绿地);2019年,地块南侧部分区域建筑垃圾清挖、外运对地块产生扰动,清挖面积约为480m2,清挖外运深度约为0.5-3.0m,共外运方量约为1200m3,回填土来源于宝山区潘泾社区*单元07C-04地块,该地块备案版初调报告(2018年8月)显示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居住用地(敏感用地)使用要求;2021年,地块四周设置围墙进行阻挡;2022年至今,地块为闲置空地。

地块内历史企业不属于《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中的15类活动的疑似污染地块企业。

地块周边历史企业涉及装卸搬运和仓储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等多种行业类型。根据调查分析,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企业均不涉及《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中的15类活动的疑似污染地块企业。

经过对获取资料的分析及潜在污染识别,本项目地块历史2002年-2017年地块内主要为工业用地,其生产活动均可能会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第一阶段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存在《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沪环土[2020]62号)初步调查工作流程中第(1)条“历史上曾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第(2)条“历史上曾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第(4)条历史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和第(5)条“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因此本项目地块需开展第二阶段的初步采样等后续调查工作。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1)采样调查方案

结合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结果以及前期调查工作成果分析,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了20个土壤监测点位和10口地下水监测井,1个地表水和底泥监测点。在地块外北侧距地块边界约850m处布设了1个土壤和地下水复合对照点,该区域历史和现状均为农用地。土壤监测点钻孔深度和地下水监测井建井深度为6.0~9.0m(仅S3/W3点位钻探深度为9.0m,其余点位钻探深度均为6.0m)。

项目组2024年5月13日-14日对21个土壤监测点(含对照点)进行了现场钻探采样,2024年5月13日-16日对11个地下水监测点(含对照点)进行了监测井建设、洗井及采样。本次共采集了90个土壤样品(包括3个对照点样品和9个平行样),采集了12个地下水样品(包括1个对照点样品和1个平行样),采集了1个地表水样品,1个底泥样品;同时,按照现场质控要求,采集了2个设备淋洗样品、4个运输空白样品和4个全程序空白样。本次采集的所有样品均送至具有CMA和CNAS资质的上海 (略) 进行检测分析。

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包括: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1中45项基本项目、表2中19项(重金属4项、VOCs4项、SVOCs10项、石油烃(C10-C40)),以及S9对应深度的土壤样品加测铊

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包括: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1中45项基本项目、表2中19项(重金属4项、VOCs4项、SVOCs10项、石油烃(C10-C40)),以及S6/W6地下水样品加测2-*基萘。

(2)调查结果

土壤样品:pH值为7.85~9.86,偏碱性,石油烃(C10~C40)、重金属(铅、镍、镉、铜、汞、铍、钴、钒)均有检出,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样品中S9-3中的重金属铊检出值为0.46mg/kg,低于风评推导出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样品S12-2中的重金属砷检出值为41.4mg/kg和锑检出值为24.9mg/kg,均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超标倍数分别为1.07倍和0.25倍。除S12-2土壤样品外,其余土壤样品中砷和锑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检出,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样品S6-1、S6-2和S7-2中的苯并(a)芘检出值分别为1.1mg/kg、1.1mg/kg、1.2mg/kg,均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超标倍数分别为1.00倍、1.00倍和1.18倍。地块内S6-1、S6-2和S7-2土壤样品中萘检出值为0.23~0.58mg/kg,苯并(a)蒽检出值为0.8~1.3mg/kg,?检出值为1.1~1.2mg/kg,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检出值为0.4~2.1mg/kg,苯并(b)荧蒽检出值为1.5~1.6mg/kg,苯并(k)荧蒽检出值为0.6mg/kg,茚并(1,2,3-cd)芘检出值为0.6~1.0mg/kg,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重金属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地下水样品:pH值为7.2~8.2,重金属(铅、铍、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含2-*基萘)均未检出。重金属(镉、汞、镍、锑、铜、砷、钴、钒)和石油烃(C10-C40)有检出,但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Ⅳ类水标准及《 (略) 建设用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历次调查结果汇总

由于本地块在2018-2019年期间涉及地块平整、建筑垃圾外运情况,故此2017年初调和2019年详调的调查点位及样品不能代表本地块的最新状况。

地块四周围挡于2020年8月全面完成,此后地块内未发生明显扰动,故此2023年第二次风评(补充调查)工作的调查点位及样品、2023年质量抽查采样点位及样品以及本次调查点位及样品能够代表本地块的最新状况。

汇总能够代表本地块最新点位的检出数据显示,2023年第二次风评(补充调查)中土壤点位BC-JMS-7铊检出值超计算风控值(低于《中国元素背景值(2019)》),2023年质量抽查中土壤点位SW-1苯并(a)芘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次调查中土壤点位S6、S7和S12苯并(a)芘和重金属(砷和锑)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需要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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