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河北奥拓风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0吨风力发电及空调塑料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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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河北奥拓风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0吨风力发电及空调塑料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 话:0310-*

通讯地址:邯郸冀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处窗口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2000吨风力发电及空调塑料配件项目

河北奥拓 (略)

河北体旅 (略)

邯郸冀南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兴大街9号河北 (略) 1、2号厂房

本项目拟租用河北 (略) 1、2 号厂房,计划建设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建有原材料区、加工区、包装区、成品存放区、调试中心等。计划投资注塑机,破碎机、搅拌机等设备共计25 余台/套,预计年产锯齿1000吨、VG(涡流发生器)800吨、空调配件200吨,共计2000吨;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3.33%。

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物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

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上料、混料、注塑工序废气。1#、2#生产车间上料、混料工序上方设集气罩(四周加装软帘)收集废气,分别通过1#、2#生产车间的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1#、2#生产车间注塑工序上方设集气罩(四周加装软帘)收集废气,分别通过1#、2#生产车间1套活性炭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分别经1#、2#生产车间1根18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60mg/m3),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应排气筒标准(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至马头经济开发区园区污水处理厂( (略) 天 (略) )进行处理,外排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马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略) 天 (略) )进水水质要求(COD≤500mg/L,BOD5≤250mg/L,SS≤200mg/L,氨氮≤25mg/L)。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项目采取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基础减震、风机加装隔声罩降等噪措施处理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1)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除尘灰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2)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3)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 话:0310-*

通讯地址:邯郸冀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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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2000吨风力发电及空调塑料配件项目

河北奥拓 (略)

河北体旅 (略)

邯郸冀南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兴大街9号河北 (略) 1、2号厂房

本项目拟租用河北 (略) 1、2 号厂房,计划建设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建有原材料区、加工区、包装区、成品存放区、调试中心等。计划投资注塑机,破碎机、搅拌机等设备共计25 余台/套,预计年产锯齿1000吨、VG(涡流发生器)800吨、空调配件200吨,共计2000吨;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3.33%。

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物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

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上料、混料、注塑工序废气。1#、2#生产车间上料、混料工序上方设集气罩(四周加装软帘)收集废气,分别通过1#、2#生产车间的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1#、2#生产车间注塑工序上方设集气罩(四周加装软帘)收集废气,分别通过1#、2#生产车间1套活性炭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分别经1#、2#生产车间1根18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60mg/m3),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应排气筒标准(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至马头经济开发区园区污水处理厂( (略) 天 (略) )进行处理,外排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马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略) 天 (略) )进水水质要求(COD≤500mg/L,BOD5≤250mg/L,SS≤200mg/L,氨氮≤25mg/L)。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项目采取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基础减震、风机加装隔声罩降等噪措施处理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1)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除尘灰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2)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3)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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