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创佳机械有限公司全新一代高热效率发动机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潍坊创佳机械有限公司全新一代高热效率发动机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现将 (略) 全新一代高热效率发动机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高性能部件产线项目
项目地点: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樱前街以北、 (略) 以东
项目概况:项目拟租赁潍坊航空航天产业园内厂房,占地面积*.57㎡。项目主要建设燃气轮机和航空发动机再制造产线、航空航天核心部件检测中心,项目总投资2亿元,引进航空发动机高性能部件熔覆表面修复强化设备、真空热处理设备、涂层设备、检测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具备航空发动机系统多型零部件再制造能力、燃机零件再制造能力及航空航天核心部件检测能力。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董总
联系电话:0536-*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 (略)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以下链接可获取公众意见表。
"http://**_*.html">http://**_*.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和建议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公众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为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24日,在环评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八、公众发表意见的征求范围
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项目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略)
2024.6.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现将 (略) 全新一代高热效率发动机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高性能部件产线项目
项目地点: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樱前街以北、 (略) 以东
项目概况:项目拟租赁潍坊航空航天产业园内厂房,占地面积*.57㎡。项目主要建设燃气轮机和航空发动机再制造产线、航空航天核心部件检测中心,项目总投资2亿元,引进航空发动机高性能部件熔覆表面修复强化设备、真空热处理设备、涂层设备、检测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具备航空发动机系统多型零部件再制造能力、燃机零件再制造能力及航空航天核心部件检测能力。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董总
联系电话:0536-*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 (略)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以下链接可获取公众意见表。
"http://**_*.html">http://**_*.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和建议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公众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为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24日,在环评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八、公众发表意见的征求范围
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项目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略)
202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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