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渤海有限公司渤海公司部分工业用户电源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渤海有限公司渤海公司部分工业用户电源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中国 (略) :
报来中国 (略) 渤海公司部分工业用户电源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中国 (略) 渤海公司部分工业用户电源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109-*-89-01-*
二、项目建设地点:开发区东沽石油新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项目为保证移 (略) 剩余工业用户在“三供一业”居民社会化移交后的正常生产、办公用电,现需对渤海石油片区涉及的部分工业用户的8个高压点位及2个低压点位进行相关电源改造工作。
8个高压点位主要工作内容为10kV高压电源新建;箱站原位改造;高压电缆拉管敷设;负荷侧设备设施改造等工作。其中高压 (略) 径总长2258米(红线外拉管长度1783米,红线内拉管长度475米),敷设型号ZC-*.7/15kV-3*150mm2的高压电缆2666米(红线内640米,红线外2026米),敷设型号ZC-*.7/15kV-3*120mm2的高压电缆1190米(红线内94米,红线外1096米);。
2个低压点位主要工作内容为低压电缆拉管敷设以及低压电源切改等工作。其中,拉管敷设型号为ZC-**25mm2的低压电缆110米(红线内110米),拉管敷设型号为ZC-**120mm2的低压电缆360米(红线内330米,红线外30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711.*元,其中自筹资金711.*元。
五、该项目应当严格履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
六、该项目应当严格履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招投标等方面的要求。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行政审批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据此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开工前的相关报建手续,项目履行开工(包括局部开工)手续后,本文件持续有效。如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或项目实施与核准内容不符的,核准文件即失效。
九、项目核准决定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行政审批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开区政务服务办
2021年09月15日
中国 (略) :
报来中国 (略) 渤海公司部分工业用户电源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中国 (略) 渤海公司部分工业用户电源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109-*-89-01-*
二、项目建设地点:开发区东沽石油新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项目为保证移 (略) 剩余工业用户在“三供一业”居民社会化移交后的正常生产、办公用电,现需对渤海石油片区涉及的部分工业用户的8个高压点位及2个低压点位进行相关电源改造工作。
8个高压点位主要工作内容为10kV高压电源新建;箱站原位改造;高压电缆拉管敷设;负荷侧设备设施改造等工作。其中高压 (略) 径总长2258米(红线外拉管长度1783米,红线内拉管长度475米),敷设型号ZC-*.7/15kV-3*150mm2的高压电缆2666米(红线内640米,红线外2026米),敷设型号ZC-*.7/15kV-3*120mm2的高压电缆1190米(红线内94米,红线外1096米);。
2个低压点位主要工作内容为低压电缆拉管敷设以及低压电源切改等工作。其中,拉管敷设型号为ZC-**25mm2的低压电缆110米(红线内110米),拉管敷设型号为ZC-**120mm2的低压电缆360米(红线内330米,红线外30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711.*元,其中自筹资金711.*元。
五、该项目应当严格履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
六、该项目应当严格履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招投标等方面的要求。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行政审批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据此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开工前的相关报建手续,项目履行开工(包括局部开工)手续后,本文件持续有效。如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或项目实施与核准内容不符的,核准文件即失效。
九、项目核准决定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行政审批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开区政务服务办
2021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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