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长沙看云原石雷110kV变电站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的公示
关于湖南长沙看云原石雷110kV变电站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 湖南长沙看云(原石雷)110kV 变电站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湘江新区雷锋 (略) (略) 交汇处西南角 |
建设单位 | 湖南麓新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为输变电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建设内容包括:扩建3号主变,容量为63MVA,配套建设110kV GIS、10kV配电装置、装设1×(4+6)Mvar容性无功补偿装置和电气设备控制系统。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分析 变电站废水主要是值守人员的生活污水,无连续排放的生产废水。本期建设不增加值守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 (略) (略) ,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声环境影响分析 变电站为户内式布置,户内式变电站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由变电站中的主变压器和风机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在设备选型上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如主变压器定货时,对设备的噪声指标提出要求,从源头控制噪声;主变室安装消声百叶和隔声门等,在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均满足相应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3)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环境敏感区,投运后不会对周围的生态环境产生新的持续性影响。 (4)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变电站采用全户内设计,根据项目设计方案,变电站厂界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2014)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变电站运行期间固体废物为值守人员、变电站定期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检修固废及废旧蓄电池。变电站站内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站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定期维护检修,更换老旧、损毁的配件,更换的废旧物资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或由检修人员运至附近垃圾站处理。变电站内蓄电池待使用寿命结束后,废旧蓄电池属于危险固废(HW31(900-052-31))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 (略) 岳麓 (略) 1段517号10栋3楼304-4 邮编:* |
项目名称 | 湖南长沙看云(原石雷)110kV 变电站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湘江新区雷锋 (略) (略) 交汇处西南角 |
建设单位 | 湖南麓新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为输变电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建设内容包括:扩建3号主变,容量为63MVA,配套建设110kV GIS、10kV配电装置、装设1×(4+6)Mvar容性无功补偿装置和电气设备控制系统。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分析 变电站废水主要是值守人员的生活污水,无连续排放的生产废水。本期建设不增加值守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 (略) (略) ,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声环境影响分析 变电站为户内式布置,户内式变电站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由变电站中的主变压器和风机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在设备选型上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如主变压器定货时,对设备的噪声指标提出要求,从源头控制噪声;主变室安装消声百叶和隔声门等,在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均满足相应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3)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环境敏感区,投运后不会对周围的生态环境产生新的持续性影响。 (4)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变电站采用全户内设计,根据项目设计方案,变电站厂界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2014)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变电站运行期间固体废物为值守人员、变电站定期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检修固废及废旧蓄电池。变电站站内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站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定期维护检修,更换老旧、损毁的配件,更换的废旧物资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或由检修人员运至附近垃圾站处理。变电站内蓄电池待使用寿命结束后,废旧蓄电池属于危险固废(HW31(900-052-31))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 (略) 岳麓 (略) 1段517号10栋3楼304-4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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