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用海项目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用海项目的公示

   (略) 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 (略) 起于深圳湾口岸站,线路主 (略) 敷设,止于东角头站,线路全长约4.1km,下穿后海河河口,涉及用海。 (略) 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用海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1 (略) 站与日出剧场站之间(以下简称“歌~日区间”),左线海底隧道长51.0m,右线海底隧道长73.4m。

  现用海单位来文申请海域使用权,拟申请用海0.2249公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公示,相关内容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用海 (略) (略) 。

  (二)用海性质为经营性用海。

  (三)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一级类) (略) 桥用海(二级类)。

  (四)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一级用海方式)中的跨海桥梁、海底隧道等(二级用海方式)。

  (五)用海期限为50年。

  (六)用海位置和范围详见附件。  

  二、公示地点

  (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 (略) 福田 (略) 8009号规划大厦

  (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 (略) 南山区深南大道*号

  (三) (略) 南山区蛇口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南山区蛇口 (略) 44号蛇口大厦

  (四)市规划和自 (略) 站

  http://**

  (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 (略) 站

  http://**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4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7月4日)之前通过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林业科(海洋渔业科),注明“ (略) 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用海项目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55-*,联系人:曾工。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

  特此公告。

  附件:项目宗海位置图及宗海界址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

  (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0755-*)

   (略) 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 (略) 起于深圳湾口岸站,线路主 (略) 敷设,止于东角头站,线路全长约4.1km,下穿后海河河口,涉及用海。 (略) 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用海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1 (略) 站与日出剧场站之间(以下简称“歌~日区间”),左线海底隧道长51.0m,右线海底隧道长73.4m。

  现用海单位来文申请海域使用权,拟申请用海0.2249公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公示,相关内容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用海 (略) (略) 。

  (二)用海性质为经营性用海。

  (三)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一级类) (略) 桥用海(二级类)。

  (四)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一级用海方式)中的跨海桥梁、海底隧道等(二级用海方式)。

  (五)用海期限为50年。

  (六)用海位置和范围详见附件。  

  二、公示地点

  (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 (略) 福田 (略) 8009号规划大厦

  (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 (略) 南山区深南大道*号

  (三) (略) 南山区蛇口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南山区蛇口 (略) 44号蛇口大厦

  (四)市规划和自 (略) 站

  http://**

  (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 (略) 站

  http://**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4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7月4日)之前通过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林业科(海洋渔业科),注明“ (略) 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用海项目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55-*,联系人:曾工。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

  特此公告。

  附件:项目宗海位置图及宗海界址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

  (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0755-*)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