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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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信息索引号: K*/202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略) 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4- 06- 25 10: 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政策解读


(略) 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进 (略) 环境普法工作水平与实效, (略) 生 (略) 委市政府普法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职责任务,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依法治理能力,多层次多领域多元化开展普法宣传,切实提高普法工作的科学化、精准化和实效性,为美丽台州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普法对象

(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二)各行业排污单位以及提供生态环境保护服务的第三方机构等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对象。

(三)社会公众。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普法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把普法责任贯穿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行政处罚等法治实践全过程,加强对管理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解读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全过程,健全以案释法长效机制。

(二)丰富普法内容。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权威读本。

2.学习宣传党内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严格落实党内法规的具体要求和规定,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3.学习宣传行政基本法律法规。在认真学习贯彻宪法精神的基础上,加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相关内容。

4.学习宣传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重点学习宣传《 (略) 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新颁布的地方性生态环境相关法规。

(三)拓展普法方式。

1.坚持统筹多方普法力量。 (略) 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开展业务培训、案件评查等活动,加强案件分析交流,提升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将普法宣传融入履行职责各环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发挥普法联络员作用,统筹各处室单位、各分局及社会公众多方普法力量,构建普法宣传合力,增强普法宣传效果。

2.坚持打造多元普法阵地。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优势,持续推进线上线下同步普法,有序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重点企业法治培训等活动。综合运用网络、微信公众号、微博、广播电视、报纸等载体,积极开展“以案释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等法治宣传工作,促进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和传播,拓展普法宣传覆盖范围。继续创建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和法治教育基地,不断打造多元普法阵地,强化 (略) 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坚持发挥普法讲师作用。充 (略) 生态环境普法讲师团这个优势普法资源,进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和加强普法人才队*建设,组织单位党员、业务骨干、讲师团成员送法深入机关、企业、学校、乡镇(街道)、村(社区),通过宣传咨询、现场讲座、案例结合等方式,推进普法宣传工作,切实发挥好生态环境普法讲师团的作用,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法治观念,凝心聚力,提升普法效能。

4.坚持开展多样普法活动。常态化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普法工作与环境执法监管有机结合,将环境普法宣传渗透到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加强对执法服务对象的释法说理,提高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充分利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6·30”全国生态日、“8·15”全国生态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积极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与法治思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领导,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市局各处室(单位)、各分局要不断提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加强沟通协调,整合宣传资源,共同做好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二)创新方式,总结经验。在传统的电视报纸报道、户外宣传活动、法制培训等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环保法律法规宣传,以各类重大节点为契机,动员全民依法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三)健全机制,注重实效。健全普法信息上报机制,各生态环境分局要及时上报普法工作信息,做到“一活动一信息”“一月一主题”“一季一汇报”“半年一总结”。将普法工作实效列入考核,确保普法工作稳步推进, (略) 生态环境系统普法依法治理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



政策解读


(略) 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进 (略) 环境普法工作水平与实效, (略) 生 (略) 委市政府普法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职责任务,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依法治理能力,多层次多领域多元化开展普法宣传,切实提高普法工作的科学化、精准化和实效性,为美丽台州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普法对象

(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二)各行业排污单位以及提供生态环境保护服务的第三方机构等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对象。

(三)社会公众。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普法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把普法责任贯穿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行政处罚等法治实践全过程,加强对管理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解读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全过程,健全以案释法长效机制。

(二)丰富普法内容。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权威读本。

2.学习宣传党内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严格落实党内法规的具体要求和规定,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3.学习宣传行政基本法律法规。在认真学习贯彻宪法精神的基础上,加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相关内容。

4.学习宣传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重点学习宣传《 (略) 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新颁布的地方性生态环境相关法规。

(三)拓展普法方式。

1.坚持统筹多方普法力量。 (略) 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开展业务培训、案件评查等活动,加强案件分析交流,提升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将普法宣传融入履行职责各环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发挥普法联络员作用,统筹各处室单位、各分局及社会公众多方普法力量,构建普法宣传合力,增强普法宣传效果。

2.坚持打造多元普法阵地。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优势,持续推进线上线下同步普法,有序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重点企业法治培训等活动。综合运用网络、微信公众号、微博、广播电视、报纸等载体,积极开展“以案释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等法治宣传工作,促进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和传播,拓展普法宣传覆盖范围。继续创建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和法治教育基地,不断打造多元普法阵地,强化 (略) 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坚持发挥普法讲师作用。充 (略) 生态环境普法讲师团这个优势普法资源,进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和加强普法人才队*建设,组织单位党员、业务骨干、讲师团成员送法深入机关、企业、学校、乡镇(街道)、村(社区),通过宣传咨询、现场讲座、案例结合等方式,推进普法宣传工作,切实发挥好生态环境普法讲师团的作用,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法治观念,凝心聚力,提升普法效能。

4.坚持开展多样普法活动。常态化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普法工作与环境执法监管有机结合,将环境普法宣传渗透到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加强对执法服务对象的释法说理,提高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充分利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6·30”全国生态日、“8·15”全国生态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积极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与法治思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领导,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市局各处室(单位)、各分局要不断提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加强沟通协调,整合宣传资源,共同做好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二)创新方式,总结经验。在传统的电视报纸报道、户外宣传活动、法制培训等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环保法律法规宣传,以各类重大节点为契机,动员全民依法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三)健全机制,注重实效。健全普法信息上报机制,各生态环境分局要及时上报普法工作信息,做到“一活动一信息”“一月一主题”“一季一汇报”“半年一总结”。将普法工作实效列入考核,确保普法工作稳步推进, (略) 生态环境系统普法依法治理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


 信息索引号: K*/202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略) 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4- 06- 25 10: 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政策解读


(略) 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进 (略) 环境普法工作水平与实效, (略) 生 (略) 委市政府普法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职责任务,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依法治理能力,多层次多领域多元化开展普法宣传,切实提高普法工作的科学化、精准化和实效性,为美丽台州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普法对象

(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二)各行业排污单位以及提供生态环境保护服务的第三方机构等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对象。

(三)社会公众。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普法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把普法责任贯穿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行政处罚等法治实践全过程,加强对管理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解读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全过程,健全以案释法长效机制。

(二)丰富普法内容。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权威读本。

2.学习宣传党内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严格落实党内法规的具体要求和规定,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3.学习宣传行政基本法律法规。在认真学习贯彻宪法精神的基础上,加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相关内容。

4.学习宣传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重点学习宣传《 (略) 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新颁布的地方性生态环境相关法规。

(三)拓展普法方式。

1.坚持统筹多方普法力量。 (略) 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开展业务培训、案件评查等活动,加强案件分析交流,提升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将普法宣传融入履行职责各环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发挥普法联络员作用,统筹各处室单位、各分局及社会公众多方普法力量,构建普法宣传合力,增强普法宣传效果。

2.坚持打造多元普法阵地。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优势,持续推进线上线下同步普法,有序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重点企业法治培训等活动。综合运用网络、微信公众号、微博、广播电视、报纸等载体,积极开展“以案释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等法治宣传工作,促进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和传播,拓展普法宣传覆盖范围。继续创建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和法治教育基地,不断打造多元普法阵地,强化 (略) 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坚持发挥普法讲师作用。充 (略) 生态环境普法讲师团这个优势普法资源,进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和加强普法人才队*建设,组织单位党员、业务骨干、讲师团成员送法深入机关、企业、学校、乡镇(街道)、村(社区),通过宣传咨询、现场讲座、案例结合等方式,推进普法宣传工作,切实发挥好生态环境普法讲师团的作用,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法治观念,凝心聚力,提升普法效能。

4.坚持开展多样普法活动。常态化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普法工作与环境执法监管有机结合,将环境普法宣传渗透到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加强对执法服务对象的释法说理,提高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充分利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6·30”全国生态日、“8·15”全国生态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积极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与法治思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领导,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市局各处室(单位)、各分局要不断提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加强沟通协调,整合宣传资源,共同做好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二)创新方式,总结经验。在传统的电视报纸报道、户外宣传活动、法制培训等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环保法律法规宣传,以各类重大节点为契机,动员全民依法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三)健全机制,注重实效。健全普法信息上报机制,各生态环境分局要及时上报普法工作信息,做到“一活动一信息”“一月一主题”“一季一汇报”“半年一总结”。将普法工作实效列入考核,确保普法工作稳步推进, (略) 生态环境系统普法依法治理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



政策解读


(略) 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进 (略) 环境普法工作水平与实效, (略) 生 (略) 委市政府普法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职责任务,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依法治理能力,多层次多领域多元化开展普法宣传,切实提高普法工作的科学化、精准化和实效性,为美丽台州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普法对象

(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二)各行业排污单位以及提供生态环境保护服务的第三方机构等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对象。

(三)社会公众。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普法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把普法责任贯穿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行政处罚等法治实践全过程,加强对管理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解读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全过程,健全以案释法长效机制。

(二)丰富普法内容。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权威读本。

2.学习宣传党内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严格落实党内法规的具体要求和规定,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3.学习宣传行政基本法律法规。在认真学习贯彻宪法精神的基础上,加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相关内容。

4.学习宣传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重点学习宣传《 (略) 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新颁布的地方性生态环境相关法规。

(三)拓展普法方式。

1.坚持统筹多方普法力量。 (略) 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开展业务培训、案件评查等活动,加强案件分析交流,提升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将普法宣传融入履行职责各环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发挥普法联络员作用,统筹各处室单位、各分局及社会公众多方普法力量,构建普法宣传合力,增强普法宣传效果。

2.坚持打造多元普法阵地。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优势,持续推进线上线下同步普法,有序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重点企业法治培训等活动。综合运用网络、微信公众号、微博、广播电视、报纸等载体,积极开展“以案释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等法治宣传工作,促进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和传播,拓展普法宣传覆盖范围。继续创建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和法治教育基地,不断打造多元普法阵地,强化 (略) 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坚持发挥普法讲师作用。充 (略) 生态环境普法讲师团这个优势普法资源,进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和加强普法人才队*建设,组织单位党员、业务骨干、讲师团成员送法深入机关、企业、学校、乡镇(街道)、村(社区),通过宣传咨询、现场讲座、案例结合等方式,推进普法宣传工作,切实发挥好生态环境普法讲师团的作用,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法治观念,凝心聚力,提升普法效能。

4.坚持开展多样普法活动。常态化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普法工作与环境执法监管有机结合,将环境普法宣传渗透到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加强对执法服务对象的释法说理,提高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充分利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6·30”全国生态日、“8·15”全国生态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积极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与法治思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领导,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市局各处室(单位)、各分局要不断提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加强沟通协调,整合宣传资源,共同做好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二)创新方式,总结经验。在传统的电视报纸报道、户外宣传活动、法制培训等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环保法律法规宣传,以各类重大节点为契机,动员全民依法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三)健全机制,注重实效。健全普法信息上报机制,各生态环境分局要及时上报普法工作信息,做到“一活动一信息”“一月一主题”“一季一汇报”“半年一总结”。将普法工作实效列入考核,确保普法工作稳步推进, (略) 生态环境系统普法依法治理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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