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赛奥美德工贸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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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赛奥美德工贸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略) 西青区行政审批局 (略)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25 来源:西青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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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略) (略) 扩建项目

(略) (略)

(略) 西青区杨柳青工 (略) 12号

天津中瑞 (略)

为满足企业自身发展需要, (略) (略) 拟投资*元,在现有二、三车间建设“ (略) (略) 扩建项目”,该项目购置注塑机、吹塑机、粉碎机、印刷机、烤箱等设备,投产后可生产血糖仪外壳*个/年、摄像头外壳*个/年、汽车线速*个/年、汽车内外饰塑料件*个/年、塑料桶(含盖)*套/年。


施工期

该项目对车间进行设备安装,施工期工程量较小,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较为轻微。

运营期 废气 该项目注塑、吹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印刷、固化、点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封闭房中房收集,上述两股废气经收集后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随后经新增的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该项目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随后经新增的1根15m高排气筒P4排放。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可行,大气环境影响可控。 废水 该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内沉淀处理,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厂。废水 (略) 污水处理厂可行,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噪声 该项目通过合理平面布置、墙体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噪声防治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项目投入运营后预计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

该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废弃包材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布袋和除尘灰外运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城管委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胶桶、废油墨桶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合理、处置措施可行,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1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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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西青区行政审批局 (略)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25 来源:西青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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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略) (略) 扩建项目

(略) (略)

(略) 西青区杨柳青工 (略) 12号

天津中瑞 (略)

为满足企业自身发展需要, (略) (略) 拟投资*元,在现有二、三车间建设“ (略) (略) 扩建项目”,该项目购置注塑机、吹塑机、粉碎机、印刷机、烤箱等设备,投产后可生产血糖仪外壳*个/年、摄像头外壳*个/年、汽车线速*个/年、汽车内外饰塑料件*个/年、塑料桶(含盖)*套/年。


施工期

该项目对车间进行设备安装,施工期工程量较小,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较为轻微。

运营期 废气 该项目注塑、吹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印刷、固化、点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封闭房中房收集,上述两股废气经收集后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随后经新增的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该项目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随后经新增的1根15m高排气筒P4排放。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可行,大气环境影响可控。 废水 该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内沉淀处理,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厂。废水 (略) 污水处理厂可行,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噪声 该项目通过合理平面布置、墙体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噪声防治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项目投入运营后预计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

该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废弃包材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布袋和除尘灰外运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城管委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胶桶、废油墨桶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合理、处置措施可行,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1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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