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45吨金属工艺品及20吨塑料包装箱项目一期-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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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45吨金属工艺品及20吨塑料包装箱项目一期-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年产345吨金属工艺品及20吨塑料包装箱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城阳区夏庄 (略) 118号5号楼101号
建设单位: 青岛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中标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6月21日 至 2024年06月27日
项目概况: 青岛 (略) 租赁青岛马克威恩产 (略) (略) 城阳区夏庄 (略) 118号5号楼101号(该建筑物共四层)的现有厂房(青岛马克威恩产 (略) →青岛德润铭泰 (略) →青岛 (略) ),建设年产345吨金属工艺品及20吨塑料包装箱项目,该项目中金属工艺品生产单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二十一、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4、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 制造 243*”,该生产单元不涉及电镀涂装,因此无需办理环评。本次报告仅对塑料包装箱生产单元进行评价。项目总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项目职工定员30人,不设食宿,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8小时工作制。项目建成后,年产20吨塑料包装箱。项目拟于2024年8月投入使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注塑车间密闭设置,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注塑机上方设置的集气罩(加设软帘)收集后,由管道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并通过1支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限值要求。 未收集的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的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内VOCs无组织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标准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略) 排入城阳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外排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 中三级标准要求,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子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定噪声源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2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下脚料、不合格产品、一般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包装桶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危废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加强各类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避免产生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按规定使用危险 (略) ,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 (五)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操作管理,控制事故风险,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的相关规定,规范设置监测孔、 (略) 和环保图形标志,制定监测计划并自行监测,按规定公示监测结果。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城 (略) 197号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年产345吨金属工艺品及20吨塑料包装箱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城阳区夏庄 (略) 118号5号楼101号
建设单位: 青岛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中标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6月21日 至 2024年06月27日
项目概况: 青岛 (略) 租赁青岛马克威恩产 (略) (略) 城阳区夏庄 (略) 118号5号楼101号(该建筑物共四层)的现有厂房(青岛马克威恩产 (略) →青岛德润铭泰 (略) →青岛 (略) ),建设年产345吨金属工艺品及20吨塑料包装箱项目,该项目中金属工艺品生产单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二十一、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4、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 制造 243*”,该生产单元不涉及电镀涂装,因此无需办理环评。本次报告仅对塑料包装箱生产单元进行评价。项目总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项目职工定员30人,不设食宿,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8小时工作制。项目建成后,年产20吨塑料包装箱。项目拟于2024年8月投入使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注塑车间密闭设置,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注塑机上方设置的集气罩(加设软帘)收集后,由管道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并通过1支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限值要求。 未收集的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的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内VOCs无组织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标准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略) 排入城阳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外排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 中三级标准要求,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子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定噪声源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2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下脚料、不合格产品、一般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包装桶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危废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加强各类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避免产生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按规定使用危险 (略) ,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 (五)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操作管理,控制事故风险,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的相关规定,规范设置监测孔、 (略) 和环保图形标志,制定监测计划并自行监测,按规定公示监测结果。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城 (略) 197号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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