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精弘特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高导铜包合金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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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精弘特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高导铜包合金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4〕276号

关于广东精弘特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高导铜包合金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广东精弘 (略) 申请对其年产13000吨高导铜包合金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广东精弘 (略)

  二、项目名称:年产13000吨高导铜包合金线项目

  三、项目位置: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康泰路以南、恒昌路以西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12148.05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31857.04平方米,容积率面积为31132.98平方米,基底面积6235.49平方米,容积率2.56,建筑密度51.33%,绿地率10.02%,配套停车位95个。(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建设单位本次共报建建筑单体2个:

  车间一,地上5层,建筑面积29517.22平方米,计容面积29179.66平方米,基底面积5883.84平方米。

  综合楼,地上7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2339.82平方米,计容面积1953.32平方米,基底面积351.65平方米。

  合计建筑面积31857.04平方米,计容面积31132.98平方米,基底面积6235.49平方米。

  经审核,年产13000吨高导铜包合金线项目建筑总体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日至**日(十个自然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 (略) 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高明区竹园路19号 (略) 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

  2.电子邮件:*@*ttp://**

  3.联系电话:0757-*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自然资源局

**日


佛自然资明告〔2024〕276号

关于广东精弘特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高导铜包合金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广东精弘 (略) 申请对其年产13000吨高导铜包合金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广东精弘 (略)

  二、项目名称:年产13000吨高导铜包合金线项目

  三、项目位置: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康泰路以南、恒昌路以西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12148.05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31857.04平方米,容积率面积为31132.98平方米,基底面积6235.49平方米,容积率2.56,建筑密度51.33%,绿地率10.02%,配套停车位95个。(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建设单位本次共报建建筑单体2个:

  车间一,地上5层,建筑面积29517.22平方米,计容面积29179.66平方米,基底面积5883.84平方米。

  综合楼,地上7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2339.82平方米,计容面积1953.32平方米,基底面积351.65平方米。

  合计建筑面积31857.04平方米,计容面积31132.98平方米,基底面积6235.49平方米。

  经审核,年产13000吨高导铜包合金线项目建筑总体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日至**日(十个自然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 (略) 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高明区竹园路19号 (略) 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

  2.电子邮件:*@*ttp://**

  3.联系电话:0757-*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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