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疑似病例临时隔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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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潮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疑似病例临时隔离区

(略) 潮安区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补办审批“潮州市潮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疑似病例临时隔离区”建设方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同意建设潮州市潮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疑似病例临时隔离区有关问题的复函》(安府办函〔2020〕68号)、《潮州市潮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疑似病例临时隔离区项目协调会会议纪要》(安府办纪〔2024〕37号)的文件精神及你单位的申请,经研究,同意潮州市潮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疑似病例临时隔离区建设方案。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地 (略) 潮安区东山湖状元坟北侧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隔离病区占地面积约25亩,以板房形式建设约112个房间,提供 74个床位。分为病房区、医疗诊断区和配套区,并建设停车场等相关配套。
  三、工程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预备费用*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核拨。
  四、项目建设期为10天。
  五、项目的广东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6-*-04-01-*
  六、请项目单位及时向统计部门申报项目入库。

(略) 潮安区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补办审批“潮州市潮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疑似病例临时隔离区”建设方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同意建设潮州市潮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疑似病例临时隔离区有关问题的复函》(安府办函〔2020〕68号)、《潮州市潮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疑似病例临时隔离区项目协调会会议纪要》(安府办纪〔2024〕37号)的文件精神及你单位的申请,经研究,同意潮州市潮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疑似病例临时隔离区建设方案。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地 (略) 潮安区东山湖状元坟北侧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隔离病区占地面积约25亩,以板房形式建设约112个房间,提供 74个床位。分为病房区、医疗诊断区和配套区,并建设停车场等相关配套。
  三、工程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预备费用*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核拨。
  四、项目建设期为10天。
  五、项目的广东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6-*-04-01-*
  六、请项目单位及时向统计部门申报项目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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