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康平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6月21日拟作出沈阳市三号粮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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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康平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6月21日拟作出沈阳市三号粮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6月21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联系地址: (略) 康平县西岭街,康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建设项目

(略) 康平县

(略) (略)

辽宁北环 (略)

项目位于 (略) 康平县北四家子乡北四家子村,占地面积1075.62m2,建筑面积205m2,项目主要从事粮食烘干及仓储相关设施,新建1座烘干塔并配套1台10t/h生物质热风炉,年烘干湿玉米*吨,储存不需烘干的玉米*吨,共计*吨。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劳动定员20人,二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180天。

同意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和烘干、筛分、装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项目使用锅炉为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的生物质专用一体化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SNCR+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表”,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烘干工序在烘干塔内进行,塔体 (略) 罩,排气口设置折流挡板;筛分工序在封闭式滚筒筛内进行,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装卸区设置包围式抑尘设施。根据“报告表”,厂界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烘干塔、锅炉、风机、筛分机、提升机、输送机等设备。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封闭厂房内,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抹布、筛分杂质、烘干塔折流挡板拦截粉尘、过滤袋粉尘、除尘器收尘、锅炉灰渣及生活垃圾。废布袋

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抹布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筛分杂质、烘干塔折流挡板拦截粉尘、过滤袋粉尘、除尘器收尘、锅炉灰渣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地下水

项目将危险废物贮存点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化粪池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6月21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联系地址: (略) 康平县西岭街,康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建设项目

(略) 康平县

(略) (略)

辽宁北环 (略)

项目位于 (略) 康平县北四家子乡北四家子村,占地面积1075.62m2,建筑面积205m2,项目主要从事粮食烘干及仓储相关设施,新建1座烘干塔并配套1台10t/h生物质热风炉,年烘干湿玉米*吨,储存不需烘干的玉米*吨,共计*吨。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劳动定员20人,二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180天。

同意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和烘干、筛分、装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项目使用锅炉为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的生物质专用一体化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SNCR+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表”,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烘干工序在烘干塔内进行,塔体 (略) 罩,排气口设置折流挡板;筛分工序在封闭式滚筒筛内进行,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装卸区设置包围式抑尘设施。根据“报告表”,厂界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烘干塔、锅炉、风机、筛分机、提升机、输送机等设备。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封闭厂房内,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抹布、筛分杂质、烘干塔折流挡板拦截粉尘、过滤袋粉尘、除尘器收尘、锅炉灰渣及生活垃圾。废布袋

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抹布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筛分杂质、烘干塔折流挡板拦截粉尘、过滤袋粉尘、除尘器收尘、锅炉灰渣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地下水

项目将危险废物贮存点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化粪池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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