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6月24日拟作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燃气锅炉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6月24日拟作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燃气锅炉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6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 (略) 大 (略) 102-6号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华晨 (略) 燃气锅炉房项目 | (略) 大东区东望街39号 | 华晨 (略) | 辽宁 (略) | 项目位于 (略) 大东区东望街39号,北侧和东侧为东望东街,南侧和西侧为华晨 (略) 闲置厂房。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新建14台4吨/小时的燃气锅炉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劳动定员6人,实行单班10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5天。项目供电、供水、 (略) 政设施。 | 同意 | / | 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产生的废气。 2.水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反冲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燃气锅炉、水泵、换热器等设备运行。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反渗透膜、废包装材料、污泥及沉渣。 二、减缓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废气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1-4号锅炉产生的废气通过1根19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5-9号锅炉产生的废气通过1根19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10-14号锅炉产生的废气通过1根19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项目锅炉排污水、反冲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均经絮凝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的生活污水, (略) (略) 排入朱尔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pH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标准要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将锅炉布置于封闭厂房内等措施,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要求。 4.落实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措施 废反渗透膜、废包装材料、污泥及沉渣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反渗透膜由厂家更换回收,不在厂内暂存,废包装材料、污泥及沉渣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研发品、碳化钽、不合格品、废金刚石、生活垃圾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设置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6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 (略) 大 (略) 102-6号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华晨 (略) 燃气锅炉房项目 | (略) 大东区东望街39号 | 华晨 (略) | 辽宁 (略) | 项目位于 (略) 大东区东望街39号,北侧和东侧为东望东街,南侧和西侧为华晨 (略) 闲置厂房。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新建14台4吨/小时的燃气锅炉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劳动定员6人,实行单班10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5天。项目供电、供水、 (略) 政设施。 | 同意 | / | 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产生的废气。 2.水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反冲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燃气锅炉、水泵、换热器等设备运行。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反渗透膜、废包装材料、污泥及沉渣。 二、减缓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废气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1-4号锅炉产生的废气通过1根19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5-9号锅炉产生的废气通过1根19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10-14号锅炉产生的废气通过1根19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项目锅炉排污水、反冲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均经絮凝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的生活污水, (略) (略) 排入朱尔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pH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标准要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将锅炉布置于封闭厂房内等措施,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要求。 4.落实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措施 废反渗透膜、废包装材料、污泥及沉渣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反渗透膜由厂家更换回收,不在厂内暂存,废包装材料、污泥及沉渣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研发品、碳化钽、不合格品、废金刚石、生活垃圾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设置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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