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创永修有机硅及副产物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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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创永修有机硅及副产物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宇创永修有机硅及副产物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略) 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新区体 (略) 民服务中心北附楼B栋5楼、6楼(*)

项目名称

宇创永修有机硅及副产物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6"48.457",北纬29°07"15.303")

建设单位

江西宇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

概况

本项目属新建工程,产品方案为年产5kt二*基硅氧烷混合环体、500t*基*烯基硅氧烷混合环体、10kt二*基硅油、6kt有机硅乳液、2kt*基低含氢硅油、2kt芳烷基长链烷基硅油、500t四*基二硅氧烷(含氢双封头)、500t四*基二*烯基二硅氧烷、500t*烯基三*氧基硅烷、500t*基*烯基聚硅氧烷、500t氯*基三*氧基硅烷、500t苯基三氯硅烷、300t苯基三*氧基硅烷、4ktMQ硅树脂、2kt有机硅压敏胶、2kt阳离子交换树脂和、12wt聚合氯化铝液体、5wt聚合硫酸铁液体、5wt复合碳源、5wt*酸钠。

本项目建设分为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五个部分,均为新建。主体工程包括101一车间、102二车间、103三车间、106六车间、107七车间、108预留车间、109九车间及室外设备区。储运工程包括201*类仓库、205*类仓库一、206*类仓库二、207*类仓库、203综合罐区。辅助工程包括综合楼、门卫室及消防器材间。公用工程包括公用工程车间、回水水池、循环水池、给排水系统、制氮系统、蒸汽系统、冷却系统、纯水系统、液氧设施区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隔油+曝气+调节+沉淀+A/O+活性污泥+生物滤池,设计处理规模45m3/d)、一般固废暂存库(面积约10m2)、危废暂存间(面积约35m2)、事故应急池(容积1337m3)、初期雨水池(容积842m3)。

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0万元,占总投资的0.5%。劳动定员52人,工作制度为300天/年,四班三运转,每班八小时,年工作时间7200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有组织废气中101车间、102车间废气经冷凝吸收+一级碱液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1)外排;103车间废气经负压+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与罐区废气一同经一级碱液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2)外排;106车间、107车间废气经负压+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一级碱液吸收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3)外排;109车间废气经冷凝吸收+一级碱液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4)外排。

经处理后有组织*醇、氯苯类、氯*烯、苯、二*苯、1,2-二氯*烷、TVOC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净水剂产品产生的HCl、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排放限值要求,异*醇、*酸、颗粒物和有机化工产品产生的HCl、硫酸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排放限值要求,MQ硅树脂生产线产生的HCl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较严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散发的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车间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气体及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主要削减措施有:提高工艺装备技术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车间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量;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通过宣传增强职工环保意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尽量减少原料、产品转移、输送的中间环节,将物料暴露的几率降至最低;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小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3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HCl、硫酸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5标准限值,无组织苯、二*苯、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表3中浓度限值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的标准限值。

(二)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地面冲洗水、真空泵排水、循环冷却水、废气处理喷淋用水、纯水制备浓水、蒸汽冷凝水、初期雨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等,纯水制备浓水收集后回用于*酸钠生产,不外排;蒸汽冷凝水部分回用于生产,另部分作为清净下水外排。

废气处理喷淋用水及真空泵排水经“电解+芬顿”预处理后,与其余综合废水一并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隔油+曝气+调节+沉淀+AO+活性污泥+生物滤池,处理能力:45m3/d)进行处理,达星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工业园污水管网排入星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杨柳津河。

(三)噪声防治措施

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泵类、风机、生产设备等。在设备选型方面,尽量选用性能优良、低噪声设备;选用复合式消声器或阻性消声器,并加装隔声装置,如加隔声罩,建吸声厂房。在厂区总图设计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以减小项目运行对外环境的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有机废滤渣、废碱液、废过滤网、废滤袋、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冷凝废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棉纱、含油废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无机废滤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分子筛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其中无机废滤渣外售综合利用,其余由厂家更换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本项目新建一个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和一个危险废物暂存间(35m2)。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一般固废贮存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在工程设计过程中,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设备,实施清洁生产,防止跑冒滴漏,防止污染物泄漏;厂区道路硬化,注意工作场所地面、排水管道、废水收集池的防腐防渗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及相应的标准规范施工,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厂区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布置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污染防治区结合所处场地的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以及场地地下水位埋深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及泄/渗露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入渗地下。项目重点防渗区主要为生产厂房、储罐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循环水池、回水水池区等,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6.0m,渗透系数K≤1×10-7cm/s,或参照GB18598要求采用双人工衬层结构的要求进行防渗处理;一般防渗区主要为公用工程车间等其他一般区域等,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采用双人工合成材料衬层;简单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综合楼、门卫房、消防器材间、厂区道路等,采取原土夯实,使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6cm/s。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措施,完善专门的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措施,并应与其它应急预案相协调。一旦发现污水渗漏等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地下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并结合周边民井,建立地下水环境长期监测网络;排污管道尽量做到“可视化”,一旦排污管道出现泄漏可得到及时发现和控制,可降低污水渗漏等地下水污染事故的概率。

(六)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对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及环保设施等区域采取严格的硬化及防渗处理;采取高效合理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故障后立即停工整修;在厂区内及周边种植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利用植物吸附作用减少大气沉降对土壤的影响;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进行辨识,厂区地块风险物质主要包括二*基二氯硅烷、*炔、氯苯、三氯硅烷、三氯氢硅、*醇、*基二氯硅烷、3-氯*烯、苯基三氯硅烷、硫酸、1,2-二氯*烷、盐酸、异*醇、三*基氯硅烷、二*苯、*酸、苯基氯硅烷、一*基三氯硅烷、苯、四氯化硅、*烯、盐酸、二*基氯硅烷、三*基氯硅烷、废机油等。在原料的运输、仓储和使用过程,如管理操作不当或意外事故,存在着中毒、火灾等事故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有毒有害等物质外泄,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环境影响。

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设计通用规范》(GB55037-2022),做好相应的防火措施;安装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报警仪,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系统及消防报警控制系统;为防止原料泄漏,在储罐区设围堰,并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在装置区处应设置围堤,且进行防渗处理,一旦物料发生泄漏,及时将物料经围堰收集,避免有毒有害化学品外排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厂区新建1个1337m3事故应急池和1个842m3初期雨水池,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停止生产,在进行应急救援之前,必须先关闭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应急阀门,打开连接事故应急池管道的阀门,同时启用事故应急排污泵,将废水收集至事故应急池,确保消防废水、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不会进入外环境。建设单位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废水收集池,一旦产生消防废水应收集至消防废水收集池经处理达标后方能外排,严禁消防废水不经处理直接外排。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平时不能作其它用。加强化学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及时修订企业环境应急监测计划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

(八)设置防护距离

本项目防护距离为101车间、102车间、05车间、109车间向外50m,203罐区向外100m。根据《报告书》,项目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项目满足防护距离的要求。

(九)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根据《报告书》,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尾水达《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杨柳津河,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间接排放)。

根据《报告书》,正常工况下新增污染源各预测因子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30%;叠加现状浓度、拟在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PM10、PM2.5、二*苯、氨、硫化氢、*醇、硫酸、氯化氢、氯、TVOC等叠加现状浓度、以新带老消减源、在建拟建源后,小时平均浓度、日平均质量浓度均能符合相应标准。

根据《报告书》,项目投产后,正常情况下建设项目有相应防渗设施,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产生的污水不会进入地下水中,对地下水造成的影响较小。在非正常状况或事故状况下,地下水水质CODMn、氨氮、二*苯等超标范围未超出厂界外。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涉及可能污染土壤环境的特征污染物为氨氮、二*苯,土壤环境污染途径为大气沉降和地表漫流。项目在采取分区防渗等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土壤影响较小。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投产后,厂界昼间噪声和夜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以上环保措施是可行的。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关联导读: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宇创永修有机硅及副产物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略) 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新区体 (略) 民服务中心北附楼B栋5楼、6楼(*)

项目名称

宇创永修有机硅及副产物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6"48.457",北纬29°07"15.303")

建设单位

江西宇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

概况

本项目属新建工程,产品方案为年产5kt二*基硅氧烷混合环体、500t*基*烯基硅氧烷混合环体、10kt二*基硅油、6kt有机硅乳液、2kt*基低含氢硅油、2kt芳烷基长链烷基硅油、500t四*基二硅氧烷(含氢双封头)、500t四*基二*烯基二硅氧烷、500t*烯基三*氧基硅烷、500t*基*烯基聚硅氧烷、500t氯*基三*氧基硅烷、500t苯基三氯硅烷、300t苯基三*氧基硅烷、4ktMQ硅树脂、2kt有机硅压敏胶、2kt阳离子交换树脂和、12wt聚合氯化铝液体、5wt聚合硫酸铁液体、5wt复合碳源、5wt*酸钠。

本项目建设分为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五个部分,均为新建。主体工程包括101一车间、102二车间、103三车间、106六车间、107七车间、108预留车间、109九车间及室外设备区。储运工程包括201*类仓库、205*类仓库一、206*类仓库二、207*类仓库、203综合罐区。辅助工程包括综合楼、门卫室及消防器材间。公用工程包括公用工程车间、回水水池、循环水池、给排水系统、制氮系统、蒸汽系统、冷却系统、纯水系统、液氧设施区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隔油+曝气+调节+沉淀+A/O+活性污泥+生物滤池,设计处理规模45m3/d)、一般固废暂存库(面积约10m2)、危废暂存间(面积约35m2)、事故应急池(容积1337m3)、初期雨水池(容积842m3)。

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0万元,占总投资的0.5%。劳动定员52人,工作制度为300天/年,四班三运转,每班八小时,年工作时间7200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有组织废气中101车间、102车间废气经冷凝吸收+一级碱液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1)外排;103车间废气经负压+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与罐区废气一同经一级碱液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2)外排;106车间、107车间废气经负压+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一级碱液吸收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3)外排;109车间废气经冷凝吸收+一级碱液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4)外排。

经处理后有组织*醇、氯苯类、氯*烯、苯、二*苯、1,2-二氯*烷、TVOC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净水剂产品产生的HCl、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排放限值要求,异*醇、*酸、颗粒物和有机化工产品产生的HCl、硫酸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排放限值要求,MQ硅树脂生产线产生的HCl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较严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散发的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车间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气体及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主要削减措施有:提高工艺装备技术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车间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量;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通过宣传增强职工环保意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尽量减少原料、产品转移、输送的中间环节,将物料暴露的几率降至最低;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小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3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HCl、硫酸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5标准限值,无组织苯、二*苯、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表3中浓度限值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的标准限值。

(二)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地面冲洗水、真空泵排水、循环冷却水、废气处理喷淋用水、纯水制备浓水、蒸汽冷凝水、初期雨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等,纯水制备浓水收集后回用于*酸钠生产,不外排;蒸汽冷凝水部分回用于生产,另部分作为清净下水外排。

废气处理喷淋用水及真空泵排水经“电解+芬顿”预处理后,与其余综合废水一并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隔油+曝气+调节+沉淀+AO+活性污泥+生物滤池,处理能力:45m3/d)进行处理,达星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工业园污水管网排入星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杨柳津河。

(三)噪声防治措施

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泵类、风机、生产设备等。在设备选型方面,尽量选用性能优良、低噪声设备;选用复合式消声器或阻性消声器,并加装隔声装置,如加隔声罩,建吸声厂房。在厂区总图设计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以减小项目运行对外环境的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有机废滤渣、废碱液、废过滤网、废滤袋、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冷凝废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棉纱、含油废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无机废滤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分子筛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其中无机废滤渣外售综合利用,其余由厂家更换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本项目新建一个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和一个危险废物暂存间(35m2)。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一般固废贮存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在工程设计过程中,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设备,实施清洁生产,防止跑冒滴漏,防止污染物泄漏;厂区道路硬化,注意工作场所地面、排水管道、废水收集池的防腐防渗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及相应的标准规范施工,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厂区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布置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污染防治区结合所处场地的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以及场地地下水位埋深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及泄/渗露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入渗地下。项目重点防渗区主要为生产厂房、储罐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循环水池、回水水池区等,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6.0m,渗透系数K≤1×10-7cm/s,或参照GB18598要求采用双人工衬层结构的要求进行防渗处理;一般防渗区主要为公用工程车间等其他一般区域等,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采用双人工合成材料衬层;简单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综合楼、门卫房、消防器材间、厂区道路等,采取原土夯实,使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6cm/s。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措施,完善专门的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措施,并应与其它应急预案相协调。一旦发现污水渗漏等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地下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并结合周边民井,建立地下水环境长期监测网络;排污管道尽量做到“可视化”,一旦排污管道出现泄漏可得到及时发现和控制,可降低污水渗漏等地下水污染事故的概率。

(六)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对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及环保设施等区域采取严格的硬化及防渗处理;采取高效合理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故障后立即停工整修;在厂区内及周边种植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利用植物吸附作用减少大气沉降对土壤的影响;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进行辨识,厂区地块风险物质主要包括二*基二氯硅烷、*炔、氯苯、三氯硅烷、三氯氢硅、*醇、*基二氯硅烷、3-氯*烯、苯基三氯硅烷、硫酸、1,2-二氯*烷、盐酸、异*醇、三*基氯硅烷、二*苯、*酸、苯基氯硅烷、一*基三氯硅烷、苯、四氯化硅、*烯、盐酸、二*基氯硅烷、三*基氯硅烷、废机油等。在原料的运输、仓储和使用过程,如管理操作不当或意外事故,存在着中毒、火灾等事故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有毒有害等物质外泄,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环境影响。

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设计通用规范》(GB55037-2022),做好相应的防火措施;安装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报警仪,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系统及消防报警控制系统;为防止原料泄漏,在储罐区设围堰,并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在装置区处应设置围堤,且进行防渗处理,一旦物料发生泄漏,及时将物料经围堰收集,避免有毒有害化学品外排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厂区新建1个1337m3事故应急池和1个842m3初期雨水池,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停止生产,在进行应急救援之前,必须先关闭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应急阀门,打开连接事故应急池管道的阀门,同时启用事故应急排污泵,将废水收集至事故应急池,确保消防废水、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不会进入外环境。建设单位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废水收集池,一旦产生消防废水应收集至消防废水收集池经处理达标后方能外排,严禁消防废水不经处理直接外排。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平时不能作其它用。加强化学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及时修订企业环境应急监测计划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

(八)设置防护距离

本项目防护距离为101车间、102车间、05车间、109车间向外50m,203罐区向外100m。根据《报告书》,项目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项目满足防护距离的要求。

(九)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根据《报告书》,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尾水达《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杨柳津河,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间接排放)。

根据《报告书》,正常工况下新增污染源各预测因子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30%;叠加现状浓度、拟在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PM10、PM2.5、二*苯、氨、硫化氢、*醇、硫酸、氯化氢、氯、TVOC等叠加现状浓度、以新带老消减源、在建拟建源后,小时平均浓度、日平均质量浓度均能符合相应标准。

根据《报告书》,项目投产后,正常情况下建设项目有相应防渗设施,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产生的污水不会进入地下水中,对地下水造成的影响较小。在非正常状况或事故状况下,地下水水质CODMn、氨氮、二*苯等超标范围未超出厂界外。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涉及可能污染土壤环境的特征污染物为氨氮、二*苯,土壤环境污染途径为大气沉降和地表漫流。项目在采取分区防渗等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土壤影响较小。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投产后,厂界昼间噪声和夜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以上环保措施是可行的。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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