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应急管理局关于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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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应急管理局关于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的规定,我局对本部门生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决定部门规范性文件,佛冈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冈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佛应急﹝2022﹞5号)1份予以保留。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佛冈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的规定,我局对本部门生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决定部门规范性文件,佛冈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冈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佛应急﹝2022﹞5号)1份予以保留。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佛冈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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