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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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6-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25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354-*

通讯地址: (略) 榆 (略) (略) 政务大厅(*)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1

(略) 新建年产*吨轻量化玻璃制品加工项目

(略) 祁县铁南街8号

(略)

山西大成 (略)

(略) (略) 祁县铁南街8号新征工业用地*.19m2,新建年产*吨轻量化玻璃制品加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天然气玻璃熔窑2座,配套建设制瓶生产线4条,建设玻璃瓶静电喷涂、烤花线1条,建设完成后达到年产玻璃酒瓶*吨的生产规模,同时完成本次评价提出的环保工程要求。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一)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装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落实严格的环境污染管控措施,提升监测监控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等,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平板玻璃、日用玻璃、电子玻璃、玻璃棉企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标准。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施工区域设置围挡,落实地面硬化、裸露区和物料苫盖、洒水抑尘、湿法作业等措施。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烟尘、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非*烷总烃。运营期上料和配料、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2台玻璃熔炉产生的废气分别经2套“SCR脱硝处理+脉冲式布袋除尘+湿式脱硫塔(石灰石-石膏法)”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烤花窑建设全封闭静电喷涂线,有机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石灰石粉仓顶部自带布袋除尘器对含尘废气进行处理后,通过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落实各项措施后,项目实施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无组织管控:加强无组织管控,生产设备均置于全封闭车间;加强日常生产中对原料库内的洒水抑尘工作, (略) 面硬化,及时洒水抑尘、清扫;运输车辆遮盖;清洁运输车辆应为国VI及以上汽车或新能源汽车, (略) 移动机械应为国III以上或新能源,定期对厂 (略) 移动机械进行维修和保养;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的要求,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对主要排放源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 (略) 。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洗车废水设置沉淀池处理后作为施工物料混合用水利用。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厂区 (略) (略) ,喷涂线洗瓶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脱硫系统补充水,脱硫废水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方法,车辆运输过程中在经 (略) 段时要限制鸣笛。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定期维护设备、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及时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处置场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收运处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送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做好地下水、土壤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分区防渗要求,规范人员管理,加强设备维护;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七)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4.96t/a(其中烟尘:2.86t/a,粉尘:2.1t/a),二氧化硫14.4t/a,氮氧化物57.2t/a,非*烷总烃0.71t/a。

2

(略) 制瓶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祁县东观镇东观村南296米

(略)

山西大成 (略)

(略) 制瓶生产线技改项目位于祁县东观镇东观村南296米,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技术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玻璃熔窑,并新建玻璃熔窑一座,拆除现有煤气发生炉,改为天然气,增加一条玻璃瓶静电喷涂、烤花线加工工艺,技改完成后达到年产玻璃酒瓶3.*吨的生产规模,同时完成本次评价提出的环保工程要求。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一)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装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落实严格的环境污染管控措施,提升监测监控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等,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平板玻璃、日用玻璃、电子玻璃、玻璃棉企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标准。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施工区域设置围挡,落实地面硬化、裸露区和物料苫盖、洒水抑尘、湿法作业等措施。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烟尘、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非*烷总烃。运营期上料和配料、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玻璃熔炉产生的废气经1套“SCR脱硝处理+脉冲式布袋除尘+湿式脱硫塔(石灰石-石膏法)”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烤花窑建设全封闭静电喷涂线,有机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石灰石粉仓顶部自带布袋除尘器对含尘废气进行处理后,通过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落实各项措施后,项目实施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无组织管控:加强无组织管控,生产设备均置于全封闭车间;加强日常生产中对原料库内的洒水抑尘工作, (略) 面硬化,及时洒水抑尘、清扫;运输车辆遮盖;清洁运输车辆应为国VI及以上汽车或新能源汽车, (略) 移动机械应为国III以上或新能源,定期对厂 (略) 移动机械进行维修和保养;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的要求,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对主要排放源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 (略) 。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洗车废水设置沉淀池处理后作为施工物料混合用水利用。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喷涂线洗瓶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脱硫系统补充水,脱硫废水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方法,车辆运输过程中在经 (略) 段时要限制鸣笛。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定期维护设备、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及时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处置场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收运处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送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做好地下水、土壤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分区防渗要求,规范人员管理,加强设备维护;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七)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2.55t/a(其中烟尘:1.43t/a,粉尘:1.12t/a),二氧化硫7.2t/a,氮氧化物28.6t/a、非*烷总烃0.47t/a。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6-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25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354-*

通讯地址: (略) 榆 (略) (略) 政务大厅(*)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1

(略) 新建年产*吨轻量化玻璃制品加工项目

(略) 祁县铁南街8号

(略)

山西大成 (略)

(略) (略) 祁县铁南街8号新征工业用地*.19m2,新建年产*吨轻量化玻璃制品加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天然气玻璃熔窑2座,配套建设制瓶生产线4条,建设玻璃瓶静电喷涂、烤花线1条,建设完成后达到年产玻璃酒瓶*吨的生产规模,同时完成本次评价提出的环保工程要求。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一)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装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落实严格的环境污染管控措施,提升监测监控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等,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平板玻璃、日用玻璃、电子玻璃、玻璃棉企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标准。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施工区域设置围挡,落实地面硬化、裸露区和物料苫盖、洒水抑尘、湿法作业等措施。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烟尘、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非*烷总烃。运营期上料和配料、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2台玻璃熔炉产生的废气分别经2套“SCR脱硝处理+脉冲式布袋除尘+湿式脱硫塔(石灰石-石膏法)”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烤花窑建设全封闭静电喷涂线,有机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石灰石粉仓顶部自带布袋除尘器对含尘废气进行处理后,通过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落实各项措施后,项目实施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无组织管控:加强无组织管控,生产设备均置于全封闭车间;加强日常生产中对原料库内的洒水抑尘工作, (略) 面硬化,及时洒水抑尘、清扫;运输车辆遮盖;清洁运输车辆应为国VI及以上汽车或新能源汽车, (略) 移动机械应为国III以上或新能源,定期对厂 (略) 移动机械进行维修和保养;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的要求,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对主要排放源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 (略) 。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洗车废水设置沉淀池处理后作为施工物料混合用水利用。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厂区 (略) (略) ,喷涂线洗瓶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脱硫系统补充水,脱硫废水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方法,车辆运输过程中在经 (略) 段时要限制鸣笛。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定期维护设备、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及时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处置场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收运处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送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做好地下水、土壤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分区防渗要求,规范人员管理,加强设备维护;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七)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4.96t/a(其中烟尘:2.86t/a,粉尘:2.1t/a),二氧化硫14.4t/a,氮氧化物57.2t/a,非*烷总烃0.71t/a。

2

(略) 制瓶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祁县东观镇东观村南296米

(略)

山西大成 (略)

(略) 制瓶生产线技改项目位于祁县东观镇东观村南296米,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技术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玻璃熔窑,并新建玻璃熔窑一座,拆除现有煤气发生炉,改为天然气,增加一条玻璃瓶静电喷涂、烤花线加工工艺,技改完成后达到年产玻璃酒瓶3.*吨的生产规模,同时完成本次评价提出的环保工程要求。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一)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装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落实严格的环境污染管控措施,提升监测监控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等,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平板玻璃、日用玻璃、电子玻璃、玻璃棉企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标准。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施工区域设置围挡,落实地面硬化、裸露区和物料苫盖、洒水抑尘、湿法作业等措施。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烟尘、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非*烷总烃。运营期上料和配料、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玻璃熔炉产生的废气经1套“SCR脱硝处理+脉冲式布袋除尘+湿式脱硫塔(石灰石-石膏法)”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烤花窑建设全封闭静电喷涂线,有机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石灰石粉仓顶部自带布袋除尘器对含尘废气进行处理后,通过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落实各项措施后,项目实施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无组织管控:加强无组织管控,生产设备均置于全封闭车间;加强日常生产中对原料库内的洒水抑尘工作, (略) 面硬化,及时洒水抑尘、清扫;运输车辆遮盖;清洁运输车辆应为国VI及以上汽车或新能源汽车, (略) 移动机械应为国III以上或新能源,定期对厂 (略) 移动机械进行维修和保养;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的要求,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对主要排放源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 (略) 。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洗车废水设置沉淀池处理后作为施工物料混合用水利用。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喷涂线洗瓶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脱硫系统补充水,脱硫废水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方法,车辆运输过程中在经 (略) 段时要限制鸣笛。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定期维护设备、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及时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处置场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收运处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送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做好地下水、土壤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分区防渗要求,规范人员管理,加强设备维护;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七)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2.55t/a(其中烟尘:1.43t/a,粉尘:1.12t/a),二氧化硫7.2t/a,氮氧化物28.6t/a、非*烷总烃0.47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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