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聚氨酯泡沫加工销售与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等项目变更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废旧聚氨酯泡沫加工销售与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等项目变更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1.项目名称:废旧聚氨酯泡沫加工销售与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等项目(变更)
2.建设地点: (略) 七星街镇峡山村
3.建设单位: (略)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 (略)
????5.项目概况:废旧聚氨酯泡沫加工销售与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等项目(变更) (略) 七星街镇峡山村,属于新建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废旧聚氨酯泡沫风选区)、(农作物秸秆及木屑、中药渣加工区)、(石英砂堆存区) 、(脱硫石膏堆存区)、辅助工程(办公生活楼)、(门卫)、储运工程(原材料存放区)、(半成品料仓)、(成品存放区)、(危废暂存间)?、公用工程(供水)?、(供电)、(废水防治措施)、(废气防治措施)、(噪声防治)、(固废防治措施)等。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5.15%。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破碎、造粒工序产生的粉尘、搅拌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风选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
(1)废气污染源情况
表4-1 ?废气污染源情况一览表
????? 序号 | ????? 产污环节 | ????? 污染物种类 | ????? 产生量(t/a) | 治理措施 | ????? 排放量(t/a) | ????? 排放方式 | ????? 排放去向 | ????? 排放时间h | 排放标准 | |||
????? 工艺 | ????? 风机风量m3/h | ????? 效率% | ????? 是否为可行技术 | |||||||||
1 | ????? 破碎、造粒粉尘 | ????? 颗粒物 | ????? 30.105 | ????? 集气罩+布袋除尘 | ????? 6000 | ????? 收集90、处理92 | ????? 是 | ????? 2.168 | ????? 有组织 | ????? 有组织 | ????? 3200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 |
????? 1.506 | ????? 无组织 | ????? 无组织 | ????? 3200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 ||||||||
2 | ????? 搅拌粉尘 | ????? 颗粒物 | ????? 少量 | / | / | / | / | ????? 少量 | ????? 无组织 | ????? 无组织 | ????? 3200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
3 | ????? 风选粉尘 | ????? 颗粒物 | ????? 少量 | / | / | / | / | ????? 少量 | ????? 无组织 | ????? 无组织 | ????? 3200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
合计 | ????? 颗粒物 | ????? 30.105 | / | / | / | ????? 3.674 | / | / | / | / |
(2)源强核算与治理措施
①破碎、造粒粉尘
本项目涉及的农作物秸秆及木屑、中药渣在破碎、造粒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废旧聚氨酯泡沫粉碎、造粒过程中也会产生少量的粉尘。项目仅涉及农作物秸秆及木屑、中药渣、废旧聚氨酯泡沫的粗破和造粒。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2542 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行业系数手册表,剪切、破碎、筛分、造粒工序的颗粒物的产排污系数6.69×10-4吨/吨-产品,本次环评按最大产排量进行核算,项目产品为*t/a,经核算其破碎、造粒粉尘产生量约为30.105t/a,9.410kg/h。项目拟在破碎机、颗粒机工序上方安装集气罩(6000m3/h),该部分粉尘经密闭空间负压收集后(收集效率为90%)经布袋除尘处理(处理率约为92%)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量为2.168t/a,0.678kg/h,排放浓度为113mg/m3,未收集到的粉尘3.011t/a,一部分粉尘在密闭厂房内沉降,沉降效率按50%计,则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1.506t/a。
②搅拌粉尘
搅拌过程中会产生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本项目使用的农作物秸秆及木屑、中药渣、废旧聚氨酯泡沫含水率较高,搅拌机均采用密闭搅拌,输送采用的密闭的圆管螺旋输送,起尘量较少,因此本次环评不进行定量分析。
③风选粉尘
废旧聚氨酯泡沫在加工前需要使用干式风选机进行风选筛选出聚氨酯,本项目使用的风选机入料口和物料出口均为密闭运输,筛选出来的聚氨酯直接采用密闭的圆管螺旋输送至粉碎机内进行粉碎,因此,在分选过程中起尘量较少,因此本次环评不进行定量分析。
(3)废气排放口情况
本项目废气排放口情况见表4-2。
表4-2?项目废气排放口情况
排放口名称 | 类型 | 编号 | 高度/m | 内径/m | 温度/℃ | 坐标 |
破碎、造粒粉尘 | 一般排放口 | DA001 | 15 | 0.5 | 25℃-45℃ | 111.*°E,27.*°N |
(4)废气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情况见表4-3。
表4-3 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情况
产污工序 | 治理设施 | 可行性分析 |
破碎筛分粉尘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 |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中“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工艺 包括布袋除尘器属于粉尘的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
(5)非正常工况分析
项目非正常情况下废气排放主要为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障失效,对气体处理效率降低,本项目以处理效率0考虑,频次及持续时间按最大1h计。详情见表4-4。
表4-4 项目非正常工况情况
污染源 | 排口情况 | 污染物名称 | 非正常排放原因 | 非正常排放情况 | ||
排放量(t/h) | 排放浓度(mg/m3) | 频次及持续时间 | ||||
破碎、造粒粉尘 | DA001 | 颗粒物 | 废气处理设施失效 | 0.0094 | 1567 | 0.5-1h/次 |
由上表可知,在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将大量排放。为防止生产废气非正常工况排放,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处理设备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操作,直至废气处理设施可以正常运行为止。
(6)废气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的要求,非重点排污单位的其他排放口监测指标为一年一次;钢铁、水泥、焦化、石油加工、有色金属冶炼、采矿业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较重的污染源,无组织废气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其他涉无组织废气排放的污染源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监测。本项目环境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4-5项目运营期废气监测计划
项目 | 废气类型 | 监测因子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率 | 排放标准 |
废气 监测 | 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 | 厂界上风向、下风向 | 1次/年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
有组织废气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进口、排气筒末端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 |
(7)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破碎、造粒:项目通过在破碎、造粒工序上方安装集气罩,将产污设备的粉尘进行收集后(收集效率为90%)经布袋除尘处理(处理率为92%)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风机风量为6000m3/h。项目拟采取的措施运营期粗破粉尘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限值。项目破碎、造粒工序产生的粉尘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根据《湖南省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相关内容,同时结合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关于废气排放控制相关要求,本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拟采取以下措施:
1)建设封闭式厂房;
2)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3)搅拌工序搅拌机需密闭搅拌作业,降低起尘量。
综上,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工业排污单位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对周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废水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
(1)废水源强核算与治理措施
本项目变更后,劳动定员未发生变化,劳动定员为30人,其中有10人在厂区食宿,用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用水。根据《湖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43/T388-2020),在厂区食宿的用水定额为100L/(人·d),不在厂区食宿的用水定额为50L/(人·d),工作时间320天,则办公楼用水量约2.5m3/d(800m3/a)。生活污水的产生率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产生的生活污水量为2m3/d(640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
本项目废水外排情况见表4-6。
表4-6?项目废水排放口情况
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名称 | 排放口类型 | 排放口地理坐标 | 废水排放量(t/a) | 排放方式 | 排放去向 | 排放规律 | 排放标准 |
DW001 | 生活污水排放口 | 一般排放口 | 111.*,″E, 27.*N | 640 | 间接排放 | (略) 七星街镇污水处理厂 | 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级标准) |
(2)废水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本项目废水污染物自行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4-7运营期废水监测计划
项目 | 监测位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废水 | 生活污水排放口 | pH、BOD5、SS、COD、氨氮、动植物油 | 每年一次 |
(3)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化粪池是利用沉淀和厌氧发酵的原理,去除生活污水中悬浮性有机物的处理设施。其原理是固化物在池底分解,上层的水化物体,进入管道流走,防止了管道堵塞,给固化物体(粪便等垃圾)有充足的时间水解。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具有技术可行性。
(4) (略) 七星街镇城镇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
(略) 七星街镇污水处理 (略) 七星街镇铁炉村,属于新建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设计处理规模为5500吨/天,采取“预处理+A2/O+人工湿地+紫外消毒"处理工艺。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本项 (略) 七星街镇峡山村,租用湖南涟钢 (略) 田湖分公司现有空置厂房,周边区域已连通城 (略) ,生活污水由化粪池 (略) (略) ,项目外排废水量为1.875m3/d,仅占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0.034%,不会对污水处理厂水量造成冲击,且项目外排生活污水可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因此生活污 (略) 七星街镇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
(5)废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 (略) (略) , (略) 七星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标准的B标准排入东石山河。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三、噪声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
(1)噪声影响分析
①预测方法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的要求,项目环评采用的模型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附录A(规范性附录)户外声传播的衰减和附录B(规范性附录)中“B.1工业噪声预测计算模型”。
1、工业企业噪声计算
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
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
N——室外声源个数;
ti——在T 时间内i声源工作时间,s;
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tj——在T 时间内j 声源工作时间,s。
2、噪声预测值
噪声预测值(Leq )计算公式为:
式中:L eqg —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
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
3、户外声传播衰减计算
户外声传播衰减包括几何发散(Adiv)、大气吸收(Aatm)、地面效应(Agr)、屏障屏蔽(Abar)、其他多方面效应(Amisc)引起的衰减。在已知距离无指向性点声源参考点r0处的倍频带(用63Hz到8KHz的8个标称倍频带中心频率)声压级Lp(r0)和计算出参考点(r0)和预测点(r)处之间的户外声传播衰减后,预测点8个倍频带声压级可用下式计算:
式中:Dc——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Lw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声级的偏差程度,dB
B、预测点的A声级LA(r)可按下式计算,即将8个倍频带声压级合成,计算出预测点的A声级(LA(r))。
式中:LPi(r)—预测点(r)处,第i倍频带声压级,dB;
ΔLi—第i倍频带 (略) 络修正值,dB。
(2)噪声源强
项目变更后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主要设备噪声级范围在65~85dB(A)之间,具体噪声值见下表。
表4-8??本项目噪声设备源强一览表 ?单位:dB(A)
序号 | 设备名称 | 空间相对位置/m | 数量 | 单台声级 | 声源控制措施 | 运行时段 | ||
X | Y | Z | ||||||
1 | 粉碎机进料输送机 | 5 | 5 | 1.2 | 2台 | 70~80 | 基础减震、置于室内 | 昼间 |
2 | 粉碎机 | 14 | 5 | 1.2 | 2台 | 75~85 | 基础减震、置于室内 | 昼间 |
3 | 颗粒机 | 4 | 3 | 1.2 | 2台 | 75~85 | 基础减震、置于室内 | 昼间 |
4 | 出料倾角输送机 | 10 | 5 | 1.2 | 2台 | 70~80 | 基础减震、置于室内 | 昼间 |
5 | 冷却机 | 5 | 7 | 1.2 | 1台 | 70~80 | 基础减震、置于室内 | 昼间 |
6 | 打包机 | 25 | 4 | 1.2 | 1台 | 70~80 | 基础减震、置于室内 | 昼间 |
7 | 干式分选机 | 27 | 2 | 1.2 | 1套 | 75~85 | 基础减震、置于室内 | 昼间 |
8 | 带式运输机 | 5 | 4 | 1.2 | 5套 | 70~80 | 基础减震、置于室内 | 昼间 |
9 | 喂料器 | -2 | 1 | 1.2 | 2台 | 70~80 | 基础减震、置于室内 | 昼间 |
10 | 搅拌机 | 4 | 5 | 1.2 | 2台 | 75~85 | 基础减震、置于室内 | 昼间 |
11 | 圆管螺旋输送机 | -1 | 2 | 1.2 | 12台 | 65~75 | 基础减震、置于室内 | 昼间 |
12 | 对辊造粒机 | 6 | 5 | 1.2 | 2台 | 75~85 | 基础减震、置于室内 | 昼间 |
(注: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11.*,27.*)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
(3)预测结果及评价
噪声在室外空间的传播,由于受到遮挡物的隔断,各种介质的吸收与反射以及空气介质的吸收等物理作用而逐渐减弱。为了简化计算条件并能考虑到最不利因素,计算时只考虑噪声随距离的衰减。项目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厂界噪声达标分析见表4-9:
表4-9?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
预测方位 | 空间相对位置/m | 时段 | 预测值(dB(A)) | 标准限值(dB(A)) | 达标情况 | ||
X | Y | Z | |||||
东侧 | 74.5 | -28 | 1.2 | 昼间 | 55.7 | 60 | 达标 |
南侧 | 27 | -6 | 1.2 | 昼间 | 58.6 | 60 | 达标 |
西侧 | -78 | 21 | 1.2 | 昼间 | 54.7 | 60 | 达标 |
北侧 | 35 | 15 | 1.2 | 昼间 | 55.8 | 60 | 达标 |
注: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11.*,27.*)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 |
由上表可知,正常工况下,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因此,项目完成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敏感点噪声预测结果及评价
项目最近居民点为南侧35m的峡山村居民点,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昼间噪声为54dB(A),叠加预测值后为54.8dB(A),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5)噪声监测计划
参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本项目噪声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方式及最低监测频次一览表要求,具体如下所示:
表4-10噪声监测要求表
序号 |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执行标准 |
1 | 厂界四周 | 昼间噪声 | 1次/季 | (*)2类 |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
(1)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变更后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可利用废物和危险废物。
①不可利用废物
本项目不可利用废物主要为风选过程中经过挑选后无法再利用的泡沫,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产生的不可利用废物约为风选原料的1%左右,则产生量为150t/a,定期外 (略) 。
②生活垃圾
项目劳动定员未发生变化,生活垃圾按照劳动定员30人,不在厂区食宿的垃圾产生量0.5kg/d·人计、在厂区食宿的垃圾产生量1kg/d·人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8kg/d,约8.96t/a(320天计),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③危险废物
项目设备维护过程中有废润滑油产生,产生量约为0.3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7-08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本项目在办公区新建危废暂存间,并配置专门的容器盛装废润滑油,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4-11。
表4-11 ?固体废物产生量一览表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固体废物类别 | 污染物产生量t/a | 去向 |
1 | 员工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8.96 |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2 | 不可利用废物 | 一般工业固废 | 150 | 集中收集后 (略) 回收利用 |
3 | 废润滑油 | 危险废物 | 0.3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2)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利用废物集中收集后外 (略) 回收利用;废润滑油收集至危废暂存间,配置专门的容器盛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本次环评要求企业按规范建设危废间,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固态/液态形式,分别采用密闭的桶装及密闭袋装储存,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①危险废物具体环境管理要求如下:
A、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
B、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
C、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D、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E、同一贮存设施宜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包括防渗、防腐结构或材料),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
F、贮存设施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企业在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过程中,要加强管理,并按以上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要求实施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率达100%,固废实现零排放,在收集和处置中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润滑油),应按照上述建设要求做好“四防”和渗漏收集措施,按照危险废物类别悬挂好标识标牌,室外标识粘贴或悬挂于门上,室内粘贴于危险废物储存容器上,并将危废管理制度上墙。规格如下图:
图4-1 ?危废标识规格图
表4-12危险废物汇总表
危险废物名称 | 危险废物类别 | 产生量(t/a) | 产生工序及装置 | 形态 | 主要成分 | 有害成分 | 产废周期 | 危险特性 | 污染防治措施 |
废润滑油 | 900-214-08 | 0.3 | 设备维修养护 | 液态 | 油类物质 | 无明显危害 | / | T,I | 危废暂存间存放,(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②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
定期检查台账统计资料,每月统计向环保部门报告,做好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处理量、贮存量、处置量等运行记录清单。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原则,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定,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2024年6月17日至6月2 (略) (略) 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略) (略) 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废旧聚氨酯泡沫加工销售与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等项目(变更)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0738—*(传真)
1.项目名称:废旧聚氨酯泡沫加工销售与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等项目(变更)
2.建设地点: (略) 七星街镇峡山村
3.建设单位: (略)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 (略)
????5.项目概况:废旧聚氨酯泡沫加工销售与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等项目(变更) (略) 七星街镇峡山村,属于新建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废旧聚氨酯泡沫风选区)、(农作物秸秆及木屑、中药渣加工区)、(石英砂堆存区) 、(脱硫石膏堆存区)、辅助工程(办公生活楼)、(门卫)、储运工程(原材料存放区)、(半成品料仓)、(成品存放区)、(危废暂存间)?、公用工程(供水)?、(供电)、(废水防治措施)、(废气防治措施)、(噪声防治)、(固废防治措施)等。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5.15%。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破碎、造粒工序产生的粉尘、搅拌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风选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
(1)废气污染源情况
表4-1 ?废气污染源情况一览表
????? 序号 | ????? 产污环节 | ????? 污染物种类 | ????? 产生量(t/a) | 治理措施 | ????? 排放量(t/a) | ????? 排放方式 | ????? 排放去向 | ????? 排放时间h | 排放标准 | |||
????? 工艺 | ????? 风机风量m3/h | ????? 效率% | ????? 是否为可行技术 | |||||||||
1 | ????? 破碎、造粒粉尘 | ????? 颗粒物 | ????? 30.105 | ????? 集气罩+布袋除尘 | ????? 6000 | ????? 收集90、处理92 | ????? 是 | ????? 2.168 | ????? 有组织 | ????? 有组织 | ????? 3200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 |
????? 1.506 | ????? 无组织 | ????? 无组织 | ????? 3200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 ||||||||
2 | ????? 搅拌粉尘 | ????? 颗粒物 | ????? 少量 | / | / | / | / | ????? 少量 | ????? 无组织 | ????? 无组织 | ????? 3200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
3 | ????? 风选粉尘 | ????? 颗粒物 | ????? 少量 | / | / | / | / | ????? 少量 | ????? 无组织 | ????? 无组织 | ????? 3200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
合计 | ????? 颗粒物 | ????? 30.105 | / | / | / | ????? 3.674 | / | / | / | / |
(2)源强核算与治理措施
①破碎、造粒粉尘
本项目涉及的农作物秸秆及木屑、中药渣在破碎、造粒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废旧聚氨酯泡沫粉碎、造粒过程中也会产生少量的粉尘。项目仅涉及农作物秸秆及木屑、中药渣、废旧聚氨酯泡沫的粗破和造粒。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2542 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行业系数手册表,剪切、破碎、筛分、造粒工序的颗粒物的产排污系数6.69×10-4吨/吨-产品,本次环评按最大产排量进行核算,项目产品为*t/a,经核算其破碎、造粒粉尘产生量约为30.105t/a,9.410kg/h。项目拟在破碎机、颗粒机工序上方安装集气罩(6000m3/h),该部分粉尘经密闭空间负压收集后(收集效率为90%)经布袋除尘处理(处理率约为92%)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量为2.168t/a,0.678kg/h,排放浓度为113mg/m3,未收集到的粉尘3.011t/a,一部分粉尘在密闭厂房内沉降,沉降效率按50%计,则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1.506t/a。
②搅拌粉尘
搅拌过程中会产生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本项目使用的农作物秸秆及木屑、中药渣、废旧聚氨酯泡沫含水率较高,搅拌机均采用密闭搅拌,输送采用的密闭的圆管螺旋输送,起尘量较少,因此本次环评不进行定量分析。
③风选粉尘
废旧聚氨酯泡沫在加工前需要使用干式风选机进行风选筛选出聚氨酯,本项目使用的风选机入料口和物料出口均为密闭运输,筛选出来的聚氨酯直接采用密闭的圆管螺旋输送至粉碎机内进行粉碎,因此,在分选过程中起尘量较少,因此本次环评不进行定量分析。
(3)废气排放口情况
本项目废气排放口情况见表4-2。
表4-2?项目废气排放口情况
排放口名称 | 类型 | 编号 | 高度/m | 内径/m | 温度/℃ | 坐标 |
破碎、造粒粉尘 | 一般排放口 | DA001 | 15 | 0.5 | 25℃-45℃ | 111.*°E,27.*°N |
(4)废气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情况见表4-3。
表4-3 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情况
产污工序 | 治理设施 | 可行性分析 |
破碎筛分粉尘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 |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中“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工艺 包括布袋除尘器属于粉尘的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
(5)非正常工况分析
项目非正常情况下废气排放主要为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障失效,对气体处理效率降低,本项目以处理效率0考虑,频次及持续时间按最大1h计。详情见表4-4。
表4-4 项目非正常工况情况
污染源 | 排口情况 | 污染物名称 | 非正常排放原因 | 非正常排放情况 | ||
排放量(t/h) | 排放浓度(mg/m3) | 频次及持续时间 | ||||
破碎、造粒粉尘 | DA001 | 颗粒物 | 废气处理设施失效 | 0.0094 | 1567 | 0.5-1h/次 |
由上表可知,在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将大量排放。为防止生产废气非正常工况排放,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处理设备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操作,直至废气处理设施可以正常运行为止。
(6)废气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的要求,非重点排污单位的其他排放口监测指标为一年一次;钢铁、水泥、焦化、石油加工、有色金属冶炼、采矿业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较重的污染源,无组织废气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其他涉无组织废气排放的污染源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监测。本项目环境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4-5项目运营期废气监测计划
项目 | 废气类型 | 监测因子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率 | 排放标准 |
废气 监测 | 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 | 厂界上风向、下风向 | 1次/年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
有组织废气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进口、排气筒末端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 |
(7)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破碎、造粒:项目通过在破碎、造粒工序上方安装集气罩,将产污设备的粉尘进行收集后(收集效率为90%)经布袋除尘处理(处理率为92%)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风机风量为6000m3/h。项目拟采取的措施运营期粗破粉尘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限值。项目破碎、造粒工序产生的粉尘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根据《湖南省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相关内容,同时结合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关于废气排放控制相关要求,本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拟采取以下措施:
1)建设封闭式厂房;
2)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3)搅拌工序搅拌机需密闭搅拌作业,降低起尘量。
综上,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工业排污单位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对周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废水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
(1)废水源强核算与治理措施
本项目变更后,劳动定员未发生变化,劳动定员为30人,其中有10人在厂区食宿,用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用水。根据《湖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43/T388-2020),在厂区食宿的用水定额为100L/(人·d),不在厂区食宿的用水定额为50L/(人·d),工作时间320天,则办公楼用水量约2.5m3/d(800m3/a)。生活污水的产生率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产生的生活污水量为2m3/d(640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
本项目废水外排情况见表4-6。
表4-6?项目废水排放口情况
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名称 | 排放口类型 | 排放口地理坐标 | 废水排放量(t/a) | 排放方式 | 排放去向 | 排放规律 | 排放标准 |
DW001 | 生活污水排放口 | 一般排放口 | 111.*,″E, 27.*N | 640 | 间接排放 | (略) 七星街镇污水处理厂 | 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级标准) |
(2)废水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本项目废水污染物自行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4-7运营期废水监测计划
项目 | 监测位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废水 | 生活污水排放口 | pH、BOD5、SS、COD、氨氮、动植物油 | 每年一次 |
(3)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化粪池是利用沉淀和厌氧发酵的原理,去除生活污水中悬浮性有机物的处理设施。其原理是固化物在池底分解,上层的水化物体,进入管道流走,防止了管道堵塞,给固化物体(粪便等垃圾)有充足的时间水解。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具有技术可行性。
(4) (略) 七星街镇城镇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
(略) 七星街镇污水处理 (略) 七星街镇铁炉村,属于新建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设计处理规模为5500吨/天,采取“预处理+A2/O+人工湿地+紫外消毒"处理工艺。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本项 (略) 七星街镇峡山村,租用湖南涟钢 (略) 田湖分公司现有空置厂房,周边区域已连通城 (略) ,生活污水由化粪池 (略) (略) ,项目外排废水量为1.875m3/d,仅占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0.034%,不会对污水处理厂水量造成冲击,且项目外排生活污水可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因此生活污 (略) 七星街镇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
(5)废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 (略) (略) , (略) 七星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标准的B标准排入东石山河。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三、噪声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
(1)噪声影响分析
①预测方法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的要求,项目环评采用的模型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附录A(规范性附录)户外声传播的衰减和附录B(规范性附录)中“B.1工业噪声预测计算模型”。
1、工业企业噪声计算
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
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
N——室外声源个数;
ti——在T 时间内i声源工作时间,s;
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tj——在T 时间内j 声源工作时间,s。
2、噪声预测值
噪声预测值(Leq )计算公式为:
式中:L eqg —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
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
3、户外声传播衰减计算
户外声传播衰减包括几何发散(Adiv)、大气吸收(Aatm)、地面效应(Agr)、屏障屏蔽(Abar)、其他多方面效应(Amisc)引起的衰减。在已知距离无指向性点声源参考点r0处的倍频带(用63Hz到8KHz的8个标称倍频带中心频率)声压级Lp(r0)和计算出参考点(r0)和预测点(r)处之间的户外声传播衰减后,预测点8个倍频带声压级可用下式计算:
式中:Dc——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Lw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声级的偏差程度,dB
B、预测点的A声级LA(r)可按下式计算,即将8个倍频带声压级合成,计算出预测点的A声级(LA(r))。
式中:LPi(r)—预测点(r)处,第i倍频带声压级,dB;
ΔLi—第i倍频带 (略) 络修正值,dB。
(2)噪声源强
项目变更后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主要设备噪声级范围在65~85dB(A)之间,具体噪声值见下表。
表4-8??本项目噪声设备源强一览表 ?单位:dB(A)
序号 | 设备名称 | 空间相对位置/m | 数量 | 单台声级 | 声源控制措施 | 运行时段 | ||
X | Y | Z | ||||||
1 | 粉碎机进料输送机 | 5 | 5 | 1.2 | 2台 | 70~80 | 基础减震、置于室内 | 昼间 |
2 | 粉碎机 | 14 | 5 | 1.2 | 2台 | 75~85 | 基础减震、置于室内 | 昼间 |
3 | 颗粒机 | 4 | 3 | 1.2 | 2台 | 75~85 | 基础减震、置于室内 | 昼间 |
4 | 出料倾角输送机 | 10 | 5 | 1.2 | 2台 | 70~80 | 基础减震、置于室内 | 昼间 |
5 | 冷却机 | 5 | 7 | 1.2 | 1台 | 70~80 | 基础减震、置于室内 | 昼间 |
6 | 打包机 | 25 | 4 | 1.2 | 1台 | 70~80 | 基础减震、置于室内 | 昼间 |
7 | 干式分选机 | 27 | 2 | 1.2 | 1套 | 75~85 | 基础减震、置于室内 | 昼间 |
8 | 带式运输机 | 5 | 4 | 1.2 | 5套 | 70~80 | 基础减震、置于室内 | 昼间 |
9 | 喂料器 | -2 | 1 | 1.2 | 2台 | 70~80 | 基础减震、置于室内 | 昼间 |
10 | 搅拌机 | 4 | 5 | 1.2 | 2台 | 75~85 | 基础减震、置于室内 | 昼间 |
11 | 圆管螺旋输送机 | -1 | 2 | 1.2 | 12台 | 65~75 | 基础减震、置于室内 | 昼间 |
12 | 对辊造粒机 | 6 | 5 | 1.2 | 2台 | 75~85 | 基础减震、置于室内 | 昼间 |
(注: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11.*,27.*)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
(3)预测结果及评价
噪声在室外空间的传播,由于受到遮挡物的隔断,各种介质的吸收与反射以及空气介质的吸收等物理作用而逐渐减弱。为了简化计算条件并能考虑到最不利因素,计算时只考虑噪声随距离的衰减。项目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厂界噪声达标分析见表4-9:
表4-9?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
预测方位 | 空间相对位置/m | 时段 | 预测值(dB(A)) | 标准限值(dB(A)) | 达标情况 | ||
X | Y | Z | |||||
东侧 | 74.5 | -28 | 1.2 | 昼间 | 55.7 | 60 | 达标 |
南侧 | 27 | -6 | 1.2 | 昼间 | 58.6 | 60 | 达标 |
西侧 | -78 | 21 | 1.2 | 昼间 | 54.7 | 60 | 达标 |
北侧 | 35 | 15 | 1.2 | 昼间 | 55.8 | 60 | 达标 |
注: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11.*,27.*)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 |
由上表可知,正常工况下,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因此,项目完成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敏感点噪声预测结果及评价
项目最近居民点为南侧35m的峡山村居民点,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昼间噪声为54dB(A),叠加预测值后为54.8dB(A),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5)噪声监测计划
参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本项目噪声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方式及最低监测频次一览表要求,具体如下所示:
表4-10噪声监测要求表
序号 |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执行标准 |
1 | 厂界四周 | 昼间噪声 | 1次/季 | (*)2类 |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
(1)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变更后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可利用废物和危险废物。
①不可利用废物
本项目不可利用废物主要为风选过程中经过挑选后无法再利用的泡沫,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产生的不可利用废物约为风选原料的1%左右,则产生量为150t/a,定期外 (略) 。
②生活垃圾
项目劳动定员未发生变化,生活垃圾按照劳动定员30人,不在厂区食宿的垃圾产生量0.5kg/d·人计、在厂区食宿的垃圾产生量1kg/d·人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8kg/d,约8.96t/a(320天计),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③危险废物
项目设备维护过程中有废润滑油产生,产生量约为0.3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7-08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本项目在办公区新建危废暂存间,并配置专门的容器盛装废润滑油,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4-11。
表4-11 ?固体废物产生量一览表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固体废物类别 | 污染物产生量t/a | 去向 |
1 | 员工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8.96 |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2 | 不可利用废物 | 一般工业固废 | 150 | 集中收集后 (略) 回收利用 |
3 | 废润滑油 | 危险废物 | 0.3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2)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利用废物集中收集后外 (略) 回收利用;废润滑油收集至危废暂存间,配置专门的容器盛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本次环评要求企业按规范建设危废间,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固态/液态形式,分别采用密闭的桶装及密闭袋装储存,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①危险废物具体环境管理要求如下:
A、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
B、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
C、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D、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E、同一贮存设施宜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包括防渗、防腐结构或材料),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
F、贮存设施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企业在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过程中,要加强管理,并按以上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要求实施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率达100%,固废实现零排放,在收集和处置中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润滑油),应按照上述建设要求做好“四防”和渗漏收集措施,按照危险废物类别悬挂好标识标牌,室外标识粘贴或悬挂于门上,室内粘贴于危险废物储存容器上,并将危废管理制度上墙。规格如下图:
图4-1 ?危废标识规格图
表4-12危险废物汇总表
危险废物名称 | 危险废物类别 | 产生量(t/a) | 产生工序及装置 | 形态 | 主要成分 | 有害成分 | 产废周期 | 危险特性 | 污染防治措施 |
废润滑油 | 900-214-08 | 0.3 | 设备维修养护 | 液态 | 油类物质 | 无明显危害 | / | T,I | 危废暂存间存放,(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②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
定期检查台账统计资料,每月统计向环保部门报告,做好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处理量、贮存量、处置量等运行记录清单。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原则,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定,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2024年6月17日至6月2 (略) (略) 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略) (略) 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废旧聚氨酯泡沫加工销售与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等项目(变更)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073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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