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霍山县水务局“霍山县高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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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霍山县水务局“霍山县高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霍山县水务局霍山县高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霍山县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股室: (略) 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公示期:**号---2024月6月21号

联系电话:0564-*

通讯地址:霍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霍山县高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项目

二、建设单位:霍山县水务局

三、项目基本情况:

霍山县水务 (略) (略) 霍山县衡山镇、与儿街镇,投资6255.7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衬砌加固31.93km(衬砌20.93km,加固修复11km),排水沟衬砌7.21km(衬砌3.21km,加固修复 4km),排水沟清淤3km;取水工程2座,拆除重建机耕桥4座,拆除重建倒虹吸2座,改造过路涵58座,改造节制16座。

四、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要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为 0513 灌溉活动;本项目属于名录中:五十一、水利;125、灌区工程(不含水源工程的):其他(不含高标准农田、滴灌等节水改造工程)。

五、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阶段中施工扬尘、交通运输扬尘、运输车辆及机械产生的尾气、清淤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等。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加强管理、优化路线、定期检修、加蓬覆盖、设置围栏等方式,将施工期产生的废气污染影响降至最低。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GB14554-93)等相关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养护废水、基坑排水、施工器械冲洗废水、淤泥暂存场余水。生活污水经租住的民宅内的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农肥;养护废水经中和+三级沉淀后回用路面洒水,不对外排放;基坑排水采取防渗措施,减少基坑渗水量;施工器械冲洗废水经油水分离装置和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的循环使用于施工机械维护清洗和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用水等不外排,含油污泥定期清捞采用容器收集后送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淤泥暂存场余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泵抽回至周边河道。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组成。采取定期保养和维修机械、合理安排施工工作时间、实施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方式降低噪声污染的产生。采取措施后,该项目的噪声值需确保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阶段清理出的土石方用于后期回填至施工场地和绿化,施工阶段设置临时堆放场地,场地四周设施导水沟、砌好挡土墙。开挖后土石方就近堆放,临时堆放场地远离敏感点;弃土(包括渠道清淤产生的淤泥)结合高标准农田项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的废机油以及废弃含油抹布 和手套。由受托单位统一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安全处置。

六、环境风险防范

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定期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检修;危险废物按照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由专人负责收集、贮存、运输;加强员工日常风险防护宣传和管理。

七、环评主要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环保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选址及规划可行。项目运营过程中,各类污染物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控,在建设和生产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制度后,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日


????霍山县高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公示版本.pdf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霍山县水务局霍山县高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霍山县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股室: (略) 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公示期:**号---2024月6月21号

联系电话:0564-*

通讯地址:霍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霍山县高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项目

二、建设单位:霍山县水务局

三、项目基本情况:

霍山县水务 (略) (略) 霍山县衡山镇、与儿街镇,投资6255.7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衬砌加固31.93km(衬砌20.93km,加固修复11km),排水沟衬砌7.21km(衬砌3.21km,加固修复 4km),排水沟清淤3km;取水工程2座,拆除重建机耕桥4座,拆除重建倒虹吸2座,改造过路涵58座,改造节制16座。

四、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要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为 0513 灌溉活动;本项目属于名录中:五十一、水利;125、灌区工程(不含水源工程的):其他(不含高标准农田、滴灌等节水改造工程)。

五、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阶段中施工扬尘、交通运输扬尘、运输车辆及机械产生的尾气、清淤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等。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加强管理、优化路线、定期检修、加蓬覆盖、设置围栏等方式,将施工期产生的废气污染影响降至最低。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GB14554-93)等相关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养护废水、基坑排水、施工器械冲洗废水、淤泥暂存场余水。生活污水经租住的民宅内的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农肥;养护废水经中和+三级沉淀后回用路面洒水,不对外排放;基坑排水采取防渗措施,减少基坑渗水量;施工器械冲洗废水经油水分离装置和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的循环使用于施工机械维护清洗和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用水等不外排,含油污泥定期清捞采用容器收集后送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淤泥暂存场余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泵抽回至周边河道。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组成。采取定期保养和维修机械、合理安排施工工作时间、实施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方式降低噪声污染的产生。采取措施后,该项目的噪声值需确保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阶段清理出的土石方用于后期回填至施工场地和绿化,施工阶段设置临时堆放场地,场地四周设施导水沟、砌好挡土墙。开挖后土石方就近堆放,临时堆放场地远离敏感点;弃土(包括渠道清淤产生的淤泥)结合高标准农田项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的废机油以及废弃含油抹布 和手套。由受托单位统一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安全处置。

六、环境风险防范

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定期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检修;危险废物按照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由专人负责收集、贮存、运输;加强员工日常风险防护宣传和管理。

七、环评主要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环保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选址及规划可行。项目运营过程中,各类污染物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控,在建设和生产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制度后,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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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高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公示版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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